第141章
“别在我面前使用苦肉计。”
沈秀将将说完, 就见谢扶光头一歪,不省人事。她立刻俯身。指尖感受到他鼻尖的气息后,她摸了下他的额头。
“把他带进去, 让大夫给他看看。”吩咐完这句话,沈秀头也不回上了马车。
马车一路前行,至墓地。卫风的墓碑前, 站了一人。那人扎着高马尾,侧颜英俊, 白衣胜雪。
“叶云川?”
叶云川侧过身,“秀秀, 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卫风。”
叶云川给她让出位置。
沈秀站在墓碑前, 满怀愧意。卫风,十几岁的少年郎,为她而死。可她甚至连他是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
点燃香, 她敬了几下,将香插上。她跪下来, 认认真真给他磕头。
边侧, 叶云川看了看沈秀, 又看了看卫风的墓碑。他握拳,面上暗流涌动。
他喜欢沈秀。但却不能再喜欢她。喜欢沈秀, 等于直接背叛了卫风。卫风若还活着, 他或许还能与卫风争一争。
可卫风死了。
他最好最好的兄弟死了。
他不能背叛他最好最好的,已经去世的兄弟。
不能再喜欢沈秀。叶云川在心里默念着这句话,竭力隐忍克制神经上的阵痛。
凉风拂过, 一躲橘红色的花翩然而至。叶云川凝视花朵, 自言自语般低语,“阿风最喜欢穿橘红色的衣裳。”
沈秀捡起那朵橘红色的花, 放在墓碑前。她双手合十,虔心祈愿,望卫风在地下能过得好,或是投胎了,能投个好胎。
人若是能有下一辈子,她希望卫风下辈子别遇见她,希望他下辈子,能安安稳稳,长命百岁。
她静静跪坐在墓碑前,一遍又一遍向上苍祈愿。
两刻钟过去。叶云川睇向沈秀的膝盖,跪了这么久,膝盖不疼?他拉她,“起来,别跪了。”
沈秀摇头。又跪了许久,她才起身。叶云川与她一同家去。
马车里,沈秀头靠车窗,一时想起为她而死的卫风,一时又想起晕在门前的谢扶光。她眉头深锁,心里如若塞了泥,滞涩得厉害。车轮碾压着地面,抖得她又想吐。
她叫停车夫,“停一下。”
马车停下来。叶云川问她怎么了。
“我想下来自己走。”她掀开帘子下车。下了车,感受不到让人发晕的抖动,她稍微缓过来了一些。
燕州城热闹繁华,街道上人来人往,贩夫走卒,商贾云集,络绎不绝。
沈秀穿行在这热闹繁华里,却感受不到这热闹的繁华,融不进这片热闹繁华里。
忽而,她发现有哪里不对劲。她发现好像有很多人,都在看她。她问叶云川:“我脸上可有什么东西?”
“没有。”
那那些人是怎么回事?她正要说什么,忽见前方有个黑脸汉子在打一个小孩。
“叫你偷老子包子!叫你偷老子包子!”
小孩往前跑,一头栽在沈秀面前,“我没偷!我没偷!救命!救命!”
黑脸汉子跑过来,扯走小孩,“我打死你个小叫花,偷东西竟敢偷到老子头上,你也不去打听打听老子是谁!”
“救命,救命!”小孩声嘶力竭。
“住手!”沈秀掌风打出去,黑脸汉子往后一跌。小孩跪到沈秀面前,嚎啕大哭,“姐姐!救命!”
他抬起头,看到沈秀的脸后,表情微变。
沈秀:“你偷他东西了?”
小孩吸了下鼻子,“我没偷,他的包子掉在地上,他不要了,我想捡回去给我妹妹吃,我妹妹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她快饿死了。”
“是吗?”沈秀望向地上趴着的黑脸大汉。
黑脸大汉与她对视,他闪了下神。和快他大声嚷嚷,“放屁!谁说老子、谁说我不要了!我的包子只是不小心掉在地上,我还没捡起来,这小叫花就先捡了去!”
了解清楚原委后,沈秀对小孩道:“你把包子还给他。”
“可是我妹妹……”小孩抹泪,可怜巴巴道,“我妹妹快饿死了。”
沈秀从兜里取出一些钱,“拿去买些吃的给你妹妹。”
小孩抽噎着,“谢、谢谢姐姐!”
黑脸大汉一把抢过包子,呸了一声,大步远去。沈秀拍拍小孩,“把钱收好,去买吃的吧。”
“嗯!”小孩哭着道完谢,忙不迭去买吃的了。
小孩一路前行,却并未去买吃的,而是转到了一个小巷子里。小巷子里,先前的黑脸大汉靠着墙,正在走神。
“哥!”小孩步至黑脸大汉身前,拿出钱,“哥,钱!”
黑脸大汉瞧着小孩手里的钱,情绪很是复杂。
这位黑脸大汉,与小孩原是一家人,自家兄弟。两兄弟常用方才这种伎俩,利用人的同情心,坑了不少人。
每次成功后,兄弟俩都高兴得不得了。演一出戏便能得来钱财,这般轻松,能不高兴么。
只不过这次,两兄弟成功骗来钱,却都不怎么高兴得起来。
小孩摸着钱,心里很是堵得慌,“哥,要不……我们把钱还给人家?”
黑脸汉子沉色。他面前浮现出沈秀的面容来。他一咬牙,“还回去!”
“卖糖花儿!卖糖花儿喽!姑娘,要吃糖花儿吗?”一位老阿婆抱着插满糖花的草靶子,柔柔问道。
沈秀并不想买。她不想吃。可老阿婆深深佝偻的腰,让沈秀到底没把拒绝的话说出口,正拿钱买,叶云川先她一步道:“来两串。”
叶云川问:“好吃吗?”
“嗯,很甜,好吃。”甜甜的糖花儿,有甜味,有花香,口感很不错。然沈秀食不知味,没吃出什么味道来,她敷衍了叶云川一句。
“姐姐!”方才那位小孩突然出现在沈秀面前。
“小孩儿,你这是?”
小孩红着脸,把她之前给他的钱,塞到她手里,掉头就跑。
“小孩!”沈秀莫名。
小孩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沈秀不解,“他这是做什么,为何又把钱还回来了?”
叶云川:“大抵是不好意思要你的钱。”
“可她妹妹不是要饿死了?”她摇摇头,一时只觉手里的钱烫手起来。
到了家,沈秀邀叶云川进去吃个饭再回去,叶云川忖了忖,强压住内心的渴望,只说家长还有事,便不进去了。
沈秀一到家,杨氏与沈有财马不停蹄问:“没遇到什么事罢?”
“没有。”
夫妻俩放下心来。杨氏忧心道:“也不知何时才能找着要杀你的那凶手。若一直找不着,难不成要一直这样成日担忧着……”
沈秀道:“是我连累了你们。”
“你说的这是甚么话!”杨氏道,“咱们是一家人,什么连累不连累的,往后莫要再说这些话。”
“就是,闺女,你可别多想。”沈有财道。
沈秀喝下一口茶,陷入沉思。到底是谁要杀她。失忆之前的她,想不出来谁要杀她,失忆之后的她,更想不出来是谁要杀她。
之前的那些刺客,与赫兰人有关。要杀她的人,是赫兰人?她扶额,眉心微蹙。
小桃将热茶端过来。沈秀瞥瞥小桃,张口欲问谢扶光如何了,但她及时忍住,没有问。待她爹娘离去,她忍了好半会儿,终究没忍住,问道:“谢扶光怎么样了。”
“还未醒。”
“大夫怎么说?”
“谢公子半条命都快没了,得亏他身子骨强,寻常人这么折腾,怕是得舍了一条命。”
又受内伤,又挨巴掌,跪了这么久,还淋这么久的雨,若是寻常人,只怕早就一命呜呼。小桃心道,得亏主上武功高强,身子骨好。
沈秀道:“给我倒点冷水来。”
小桃取来冷水。沈秀哐哐灌下两杯冷水,心凉下来后,她抬步去往谢扶光那里。
屋子里药香浓郁。周阿婆坐在桌边,手里捣着药丸。她时不时朝床上瞧一眼。
见沈秀来了,她一喜,“秀秀,你来了?”
沈秀径直来到床边。床上,谢扶光平躺着,双目紧闭,气息微弱。
他的长发凌乱地铺散着,发丝失去了光泽。苍白的肤色间,透着病态的憔悴。他似一朵被摧残的娇花,轻轻一碰,便会碎掉。
沈秀静静凝视他。他突然一动,双手将他自己抱了起来,呓语道:“秀秀……”
沈秀瞬间明白,他是在抱他身上的刺青。在抱他身上的她。
他叫了几声她的名字,手往后去,去抠他后背。周阿婆急忙拉住他的手,不让他抠,“他这是背后的旧伤疤发痒了。”
背后的旧伤疤?沈秀回忆起谢扶光那一背的旧伤疤是怎么来的。
他父亲虐待他,废掉他的根骨,不给他吃饭,饿得他吃人肉,喝人血,剪他头发,扇他巴掌,抽他鞭子,罚跪他,咒骂他……
沈秀忽然意识到,她也在虐待谢扶光。就像原良谦曾经做的那样,她也在虐待谢扶光。
不,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她这样告诉自己。
“他何时会醒?”
“不知。”
沈秀坐下来,等谢扶光醒。周阿婆瞄了瞄她,忖度片刻,她道:“秀秀啊,你就原谅他罢。”
“若有一个人,一开始要杀掉你,后来囚禁你,最后又欺骗你,你可会原谅他?”
“可是……可是,他是因为喜欢你啊。”
“喜欢我就对我这样,正常人会这样?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正常地喜欢一个人。”说完,沈秀想到了什么,神情略微变化。
谢扶光从小被父母厌恶,被虐待,他的家人没有教过他怎么正常地喜欢一个人。他又如何知道怎样正常地去喜欢一个人?
周阿婆唉了声,“他喜欢你,你也喜欢他,世间两情相悦之人本就少,能够两情相悦,便已经是大幸。把握当下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何苦要使气,白白蹉跎了时光。”
沈秀一言不发。
周阿婆又道:“怕就怕,多折腾几次,不管有多喜欢,都给折腾没了。”
她在提醒沈秀。人的忍耐是有阈值的,沈秀若再这般折腾下去,或许有一天谢扶光对她的喜欢,会被她折腾完。
若有一日,谢扶光不喜欢自己了呢?想到此,沈秀下巴抖了一下。胸,胃,肺,五脏六腑,通通窒痛起来。
若谢扶光不再喜欢自己,她会很痛。她无法接受谢扶光不再喜欢她。
而这种清楚的认知,又让她十分痛恨自己。她对不起失忆前的自己,也对不起现在的自己。
她用力掐自己,让自己不再动摇。
谢扶光醒来后,沈秀来到他身前。她道:“谢扶光,离开我,永远也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们从此,两不相欠。”
他眼尾薄红,嗓音沙哑,“我们曾经说好永远也不会分开。”
“建立在谎言之上的誓言,全都不作数。”
“作数。”
沈秀想起来,他为了让她高兴,对她坦白谎言的事。为了能让她高兴,他甚至可以坦白谎言。故而,她道:“你想让我高兴么?”
他点头。
“那么,谢扶光,只要你离开我,永远别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会高兴。”
“离开你,我会死。”他说,“如果要离开你,我不如现在就死。”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你之前说,你应该杀了我。你是想我死的,对么?”
不等她答话,他继续道:“对,你想让我死。我死了,你会很高兴。”
他歪头,“那我,让你高兴高兴?”
他取出匕首,把匕首放到她手里,“来,挖出我的心脏,杀了我。”
谢扶光的语调,略带欢快,听起来诡异得让人头皮发麻。仿佛她杀了他,能让她高兴,他便也能高兴。
“你……”沈秀惊怔。
“来,杀了我,你会很高兴的。”他弯唇,笑吟吟,发红的眼里,透着精神不稳定的病态癫狂。
第142章
“你疯了!”沈秀一把将匕首扔到地上。
谢扶光笑吟吟, “我想让你高兴。”
“我没说你死了我就会高兴!”她呼吸急促,竭力让自己冷静,“你死了我并不会高兴!”
“你不愿意我死?”谢扶光轻声道, “你之前要杀我,你分明是要我死的,我成全你的愿望, 不好么?”
“我之前是想杀你,可我现在不想杀你了。我只想让你远离我。”沈秀捏住魏朝清的肩膀, 一字一句道:“谢扶光,你听好, 我并不想让你死, 我不想身上背负一条人命。”
“如果你想让我高兴,那么,你就好好活着, 然后远离我,不再出现在我面前。”
谢扶光安静下来。黑如点漆的眼睛, 直直看着她。
仿佛是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他启唇, “你现在很不高兴, 但只要我离开你,不再出现在你面前, 你就会高兴, 是么?”
“是。”
他阖了阖目,低低笑起来。
笑着笑着,眸眼尾越来越红, 似如沁出了血。
笑着笑着, 一颗颗眼泪从他苍白的脸颊上滚落,滑过嘴角, 胸膛,最后落在地上,氤成深深的水印。
沈秀指尖颤抖起来,视野被一层雾似的东西蒙住。
谢扶光抬手,微凉的指尖拂过她侧颊,声音温柔到似如春日暖溪,“我曾说过,让你讨厌的,让你不高兴的,我都会替你解决掉。”
“你想让我好好活着,远离你,不再出现在你面前,我答应你。”
泪水在沈秀眼眶里打转,她强忍着不落泪,喉咙堵塞,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谢扶光轻轻抚摸她的脸,“秀秀,我答应了你,你现在可高兴?”
她强迫自己扬起笑,“高兴。”
他笑,“你高兴,我就高兴。”
言毕,他吐出一口血来。鲜血染红他苍白的唇颊。转瞬他便不省人事。
“扶光!”沈秀按住他,“周阿婆!”
周阿婆赶紧上前来给谢扶光诊脉。诊完脉,她无奈地摇摇头,唯余一声长叹。
主上太伤心,伤心痛苦到吐血,伤心痛苦到晕厥。
沈秀用力按压住虎口穴和少商穴,“阿婆,你好好治他。”她转身离去。
就这么走了?望着沈秀的背影,周阿婆呐呐凝噎。
疾步跑回自己的房屋,跨过门槛时,沈秀被绊倒摔在了地上。
“姑娘!”小桃赶紧将她扶起来,“姑娘,您没事罢!”
沈秀喃喃:“好疼。”
“哪里摔疼了?”
沈秀不答,口中直喃喃:“好疼。”
“奴婢这就去叫大夫!”小桃火急火燎道。
不多久,大夫前来,并未瞧出沈秀何处摔伤了。大夫迟疑道:“您是哪里摔到了?”
沈秀仍然只喃喃:“好疼。”
大夫疑心沈秀是摔离魂了,正要取针给她扎两针,就见沈秀如梦初醒般,“我没事。”
沈秀的肺部受到压迫,呼吸成为一种巨大的负担,“我没摔伤,都出去,没有我的吩咐都不许进来。”
紧紧关上门,沈秀一头栽倒在床上。面上一片冰凉,她摸了下脸,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翌日,小桃见沈秀还不出屋,她敲门,“姑娘,姑娘?该用朝食了。”
沈秀满脸泪痕,嗓音嘶哑,“我不饿。”
“姑娘……”
“别来打扰我。”
小桃静音。过了会儿,她道:“姑娘,谢公子走了。他离开时,给您留了一句话。”
沈秀立刻开门,嘶哑问道:“什么话。”
“他说,从前他骗了你,是他对不起你。但这一次,他不会再骗你,他会遵守诺言,不再出现在你面前。”
听完沈秀半晌无反应,转而她缓缓笑了一下,复又关上门。
之后,杨氏,沈有财,魏朝清与魏长生都来敲门。沈秀皆闭门不见。她蜷缩在床榻上,泪里的盐分干裂了她的皮肤。
没人告诉过她,断舍离会如此之痛。痛到像是活生生剔去了她的骨头,挖走了她的心脏,割碎了她的灵魂。
痛楚汹涌磅礴,她仿若坠入深海,一切都离她远去。迷蒙中,她听见杨氏的哭声,沈有财的哭嚎,还有魏朝清的呼唤,与魏长生的抽噎声。
沈秀病了,神识清醒已是三五日之后。杨氏坐在床边,长目盈泪,“秀秀,你可担心死为娘了。”
沈秀的视线越过她,扫过沈有财,扫过魏朝清,扫过魏长生,似是在下意识寻谁。
魏长生身侧的男子开口道:“秀秀……”
此人身着广袖粉袍,襟边袖有金丝,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精致华美。
她不认识他。
男子:“秀秀,我是司马朗,还记得我吗?”
她摇头。边上,沈有财恭谨道:“殿下,秀秀都不记得了。”他转过头,“秀秀,这位是太子殿下。”
太子去年被废,司马朗已于去年被立为新太子。
沈秀听了没什么反应。她虚弱地半垂眸,油尽灯枯般苍白如纸。
她这副样子,让司马朗心如刀绞。该死的谢扶光,若不是他,沈秀怎会变成这副模样!
司马朗:“他把你害成这样,我这就替你杀了他!”
沈秀忽而一动,气若游丝道:“你要杀谁?”
“当然是谢扶光!”
她费力抓住他的衣角,“不能杀他。”
“他都把你害成这样了!”
“不能杀他。”
“你在怕他?”司马朗问。他以为沈秀是怕谢扶光。谢扶光是曼陀罗教教主,武功绝顶。不过那又如何,他并不怕谢扶光。
沈秀动了动干枯的唇瓣,“我喜欢他。”
此言一出,空气顿时凝固下来,众人面色各异。
魏朝清已知沈秀喜欢谢扶光,此刻又听到沈秀说她喜欢谢扶光,他垂睫,目色黯淡下来。
魏长生下巴微张,惊愣住。
杨氏神色复杂。沈有财瞠目结舌,眼珠子都险些从眶中滚出来。
司马朗的头猛地后仰,整个脑子都晃荡起来,“你喜欢他?!”
“是。”
“你怎么……”司马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居然喜欢他!他那样对你,把你害成这样子,你居然喜欢他!”
好似被晴天霹雳当头一击,司马朗完全不能接受,“你为何会喜欢他!”
为何会喜欢谢扶光?沈秀恍然。须臾,她道:“无论如何,我喜欢他,你不要杀他。”
她身乏气竭,用力攥紧司马朗的广袖,“不要杀他。”
司马朗满面结霜。沈秀心急:“他并未犯罪,即便你是太子,也不能杀他。”
“他如此卑鄙无耻,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司马朗咬牙切齿,恨不能将谢扶光嚼碎一般。
沈秀祈求他,“请你……请您,不要杀他。”
司马朗见不得沈秀这般哀求的模样,他深吸气,隐忍住所有情绪,道:“好好好,我答应你,你别担心。”
当然,这并非实话。谢扶光欺骗沈秀,只这一点,他就该被千刀万剐。沈秀喜欢谢扶光。谢扶光就更该死。他一定要杀了他!
只不过,不能让沈秀知道他要杀了谢扶光。司马朗下颌紧绷,隐住中的阴翳。
得到司马朗的保证,沈秀放下心来,倦意铺天盖地袭来,她头一歪,睡了过去。
……
从沈秀屋子里出来,司马满目阴沉,无穷妒火焚烧了他的五脏。他命令手下,“一定要杀了他!完不成任务,提头回来见本宫!”
“遵命!”
“秀秀她居然喜欢谢扶光?!”沈有财气得脸红脖子粗,“秃那竖子,有甚么好喜欢的!”
杨氏叹了声,不言语。
另一边,魏长生呆呆愣愣地问魏朝清,“舅舅,我不明白,姐姐为何会喜欢谢扶光这样卑劣无耻的人?”
魏朝清太阳穴阵痛。他按压太阳穴,道:“卑劣无耻的人,亦有被人喜欢的资格。无论什么样的人,都可能会有人喜欢。你认为秀秀不该喜欢卑劣无耻的人,乃是一种偏见,认为卑劣无耻的人,不该被人喜欢,不会被人喜欢,不值得被人喜欢,不配被人喜欢的偏见。”
“就好像认为一个人必须是好的,必须够好,才应该被人喜欢,会被人喜欢,值得被人喜欢,配被人喜欢一样。”
说到这里,魏朝清语气微缓,“有些人,即便是平凡普通,即便是方方面面都不怎么好,不够好,亦有可能会被人喜欢。”
魏长生怔然。他想到沈秀。沈秀平凡普通,方方面面都不怎么好,不够好,但他还是喜欢她。
“舅舅,你说的有道理。”魏长生若有所悟。
他能够理解沈秀为何会喜欢谢扶光这样卑劣无耻的人了。
第143章
理解是一回事, 不愿意接受则是另一回事。魏长生回到自己的屋子,提笔练字。
写着写着,笔尖不受控制, 纸页上出现了一个大王八。在王八上写上“谢扶光”三个大字后,魏长生从鼻子里哼出气。
晨间,沈秀下床, 推开窗子。日光明媚,清风徐徐, 吹来花香。今日是个好天气。她靠在窗边,静静感受温暖的日光, 带着花香的清风。
“秀秀, 你怎的下床了,赶紧躺床上去!”杨氏端药进屋,见沈秀在窗边, 她连忙将沈秀扶到床上。
“来,慢小心烫。”杨氏将汤药喂到沈秀嘴边。沈秀小口小口将汤药喝下。
踟蹰许久, 杨氏终究没忍住, 道:“秀秀, 既然喜欢他,又何必要与他分开。”
苦涩的药在口腔里发酵, 沈秀沉默数息, 道:“我喜欢他,却不能原谅他。”
“娘只愿你今后莫要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自己今日做的决定。后悔与他分开。”
“不会后悔。”沈秀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要后悔, 不能后悔。
“娘, 别提他了,往后都不要再提他。”
唉了声, 杨氏道:“好。”
杨氏刚离开的房间,就被魏朝清拦住。
“魏大人,您这是?”
“我给秀秀做了蜜浮酥捺花,请您帮我交与她,就说是您在外头买的。”
“大人何故如此?”
魏朝清与她道清原委。杨氏听罢了悟。却原来,先前沈秀要求过魏朝清,让他不要再为她做什么,这样她会很困扰,故而,魏朝清做了蜜浮酥捺花,不直接送与沈秀,而是让她交与沈秀,这样沈秀便不会感到困扰。
“既如此,大人何必再如此操劳再为秀秀做这些。”
魏朝清道,沈秀现在病着,肝气郁滞,淤阻,需食甘,以及味美之物以缓之。甜食以及味美之物能让气血肝气顺畅,吃了心情会好。蜜浮酥捺花味甜,且口感极佳,沈秀吃了心情或许会好些,身体也会舒服些。
杨氏心想,魏朝清的手艺这般好,他亲手做的蜜浮酥捺花定然极极味美。恐怕谁吃了都会心情顺畅。
原想拒绝魏朝清的杨氏,思忖过后,接过食盒。她也想女儿能心情顺畅些。
“蜜浮酥柰花?”沈秀打量碗里的酪膏。
“对,我在外头买的,味道极好,你尝尝?”
撒了酥果,浇过桂花蜜的牛酪,浓郁奶香里夹杂着淡淡花香与沁甜的蜂蜜味。微微一抿,便变成丝滑的绸缎,口感甜润,甜度适宜,一点也不发腻。
丝滑香甜的蜜浮酥捺花,在口腔里发酵,沈秀宛若置身于漂浮在柔软的云朵上,酥脆的果子,香软的乳酪和芬芳的桂花在她周身环绕,她的每一寸皮肤都被安抚得舒舒坦坦。
沈秀神色舒展。杨氏喜上眉梢,“好吃么?”
“好吃。”说着,沈秀把勺子推到杨氏嘴边,“你尝尝。”
尝了口蜜浮酥柰花,杨氏在心里赞叹,不愧是魏朝清大人做的蜜浮酥捺花,恐怕全天下都找不出这么好吃的蜜浮酥捺花来。她克制住想再吃几口的欲望,连连叫沈秀多吃些。
“好好休憩。”待沈秀吃完,杨氏离去。
“都吃了,吃得极高兴。”杨氏对等待已久的魏朝清道。
“那便好。”魏朝清望向沈秀的房屋,眸光温柔如水。
杨氏瞅瞅他,心下唯余一声叹。
吃过蜜浮酥柰花,沈秀睡了没多久,门被敲响。司马朗入屋,问她身子可好些了。
“好多了。”沈秀回他。
“秀秀,”司马朗忖度过后,道,“不如与我一同回京,让宫里的太医为你治失忆症。且那凶手还未找到,你若在待宫里也比此处安全些。”
“不用了。”沈秀不假思索。
“你再考虑考虑。”
“不考虑。”
司马朗静默。他如今已是太子,宫中事务繁忙,他没多余的时间待在燕州。然他不愿与沈秀分开。他想每日都想与沈秀待在一起。
此刻,他忽然有些后悔之前争夺太子之位。他原先还不是太子时,倒是比现在自由许多。如今成了太子,没从前自由,没从前闲暇。想留在燕州都不行。
只不过这个念头很快便粉碎成灰。他必须成为太子,必须成为皇,必须成为所有人的天。如此,他便不会再受到地位上的制约。
不至于像之前那样,想休掉自己的妃子都要顾及妃子的家世,不能将她们的全部休掉。
两位暂时不能休掉的侧妃面容从脑中划过,司马朗眸色一冷。待他登基,他定要第一时间将这两人休去!
拽回飘远的神思,司马朗道:“秀秀,你别再喜欢谢扶光那无耻小人,你同我回京,做我的太子妃,我许你皇后之位,以后你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
饶是已从杨氏口中得知司马朗对自己有意,沈秀还是惊了下。司马朗许她皇后之位,他竟如此喜欢她?
她心惊不已,很快镇定下来,“承蒙殿下厚爱,只是我已心有所属。”
“你难道会一直喜欢谢扶光?”
“我不知以后会不会一直喜欢他。以后如何,谁也料不到。但我现在是喜欢他的。所以,殿下,对不起,我不能与你去京城。”
司马朗面色变了又变。该死的谢扶光!他定要杀了他,定要杀了他!
他刚从沈秀屋里出来,手下便迎上来,“殿下,京城那边在催了。”
“滚!”司马朗一脚踹过去。
“殿下……”
司马朗怒火中烧,听不得回京城这些话。
不过提及回京这事,司马朗想起魏朝清来。思及魏朝清为了沈秀一直待在燕州,久不回京,甚至已经决定在燕州安居下来,
脚风一拐,司马朗去往旁边的魏宅。
“夫子,您真不回京了?”
魏朝清阖上画卷,“不回了。”
“夫子要一直待在这里?”
“沈秀在何处,我便在何处。”
“她已心有所属,夫子何必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且您年纪这么大了,已经捱不得了,若再捱几年,与您这般大的,都能含饴弄孙了。您还是早些成家,以免断了香火。”
司马朗话里在关心魏朝清,实则是在攻击魏朝清的年龄。
魏朝清面上带笑,“殿下既已知秀秀心有所属,您又何必在此浪费时间?”
“她现在是喜欢别人,可不一定以后还喜欢。”
“但她一定不会喜欢三妻四妾之人。”
“我娶她之时,定然已遣散所有妻妾,绝不叫她委屈。”
“我曾听秀秀说过,凭何只有女德,没有男德。她言男德是男子最好的嫁妆,亦或说是彩礼。想来,秀秀必定极其厌恶不守男德之人。女德有言,女子破身为不守女德。对换而言,男子破身亦为不守男德。秀秀必定不会喜欢已破了身的,不守男德之人。”
司马朗僵住,他张张口,“夫子莫要胡吣,男子那怎么能叫破身,那怎么能叫不守德……”
“是,世人大抵都认为男子破身不是破身,也不用为女子守什么德。但秀秀并不这样认为。”魏朝清唇角噙着温润的笑。
仿若被捅了一刀,司马朗颤颤。
随后,他一言不发离去。
回到屋子,司马朗枯坐良久。忽而,他语气急促,“备水,本殿要沐浴!”
热雾里,司马朗使劲搓自己的身体。渐渐地,浴房里的热雾凝聚成了沈秀的身影。
沈秀满目嫌弃,“司马朗,你不守男德,你破了身了,你已经不干净了。我才不会喜欢你这样不干净的男子。”
“我、我……”司马朗面红耳赤,“我会洗干净的!”
第144章
司马朗用力搓自己的皮肤, 丝丝血迹渗出来,他仍未停止。然而如何洗,都洗不干净。
“洗不干净, 洗不干净……”司马朗喃喃自语。他用力搓洗,皮肤都快搓下来,不知多久过去, 皮肤上的疼痛唤醒他的神识,他倏地从浴桶里起身。
沈秀盘坐精心练功, 门忽然被人闯开,司马朗冲门而入。
他长发披散, 湿漉漉地滴着水, 身上的衣袍松松垮垮,像是来不及穿好。
他冲到她面前,捏住她的双肩, “秀秀!”
“殿下?”沈秀莫名。
他浑身颤抖,“秀秀, 我已破了身, 你会嫌弃我吗?”
她一愣, “你破了身?”
“我十四岁时就已经……”他没说下去,“你会嫌弃我么?”
这有什么可嫌弃的?沈秀潜意识里认为, 破不破身什么的, 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男子女子都是如此。只要不去乱搞就好。
忽而,她脑中划过白光,大脑极速运转。不如就此承认, 让他因此断了对她的念想。她清嗓, “若是我的夫君,在与我成婚之前, 被别人破了身,我定然是嫌弃的。”
司马朗只觉一阵惊天动地的震动在耳边轰然响起。四周剧烈摇晃,尘烟弥漫,天塌地陷。他滞滞道:“你果然是嫌弃的。”
“你能不能,”他目含期许,“能不能别嫌弃?”
“我没办法啊。”她为难地低低脑袋,“那我问你,你会不会嫌弃已经破了身的女子?”
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不会嫌弃失了贞洁的女人。司马朗就是清楚地知道这件事,所以将心比心,才更痛苦。
当然,他会嫌弃别的女子,并不会嫌弃沈秀。他有极清晰的认知,即便沈秀失了贞洁,他还是喜欢她,还是想娶她。他道:“但我不会嫌弃你。若你那样了,我还是喜欢你,我还是会娶你。”
“你能接受得了,我接受不了。”
司马朗仿若兵临绝境,近乎哀求,“真的不能不嫌弃?”
沈秀摇头,极坚决,“我就算嘴上说不嫌弃,心里还是很膈应的。”
他后退两步,被抽去魂魄般。旋即他疾步离去,似是羞愧于面对沈秀。
他如一阵狂风消失不见踪影,沈秀摸摸鼻尖。
“殿下,殿下,您快快更衣,仔细着凉了!”侍从见司马朗冲进屋子里,一身湿水,连忙迎上去。
“滚!”
“殿下!”
“滚出去!”
“遵命,殿下。”
“慢着!”
侍从赶紧转过身来,“殿下,您有何吩咐?”
“你破了身?”
“破、破身?”侍从错愕,“您是说……开荤?”
“是!”
“咳!”侍从赧然,“奴才,奴才还未成亲呢。还不曾破身。”
司马朗一把拽住侍从的衣领,“为什么!你为什么没破身!你个奴才,为什么不破身!”
侍从茫然又恐惧,殿下这是怎的了,他怎么觉得,殿下好像很恨他没有破身。不是,他没有破身,殿下何故如此之恨?这恨意是否是有些无的放矢了。
“殿下饶命!奴才不是故意不破身的!殿下饶命!”
“你为什么……”司马朗双目猩红,要掐死侍从。片刻后,他扔开侍从,“滚出去。”
侍从连爬带滚,飞快消失。
屋子里只剩下司马朗一人。他用力甩了自己一巴掌。
若早知会遇见沈秀,他以前定会守好自己的身子。可是时光不能倒流,已经发生的事无法再改变。
他一巴掌一巴掌地扇自己,“叫你不好守身!叫你不好好守身!”
门外,侍从听到屋内“啪啪啪”的声音不断响起,他挠挠头。殿下怎么疯疯癫癫的,莫不是疯了?
要不要去请大夫?他迟疑着,赶紧令人去请了大夫来。
“殿下,奴才请了大夫来,您要不要————”
“滚!”
次日。早早醒来的沈秀趴在窗前,大脑放空,凝望天边缓缓变幻的云彩。注意到快日出,她从窗前翻出去,脚尖一点飞跃至屋顶。
云蒸霞蔚里,天际冒出金边。眺望远方日出,沈秀摇摇头,“扶光,这里的日出,没有桃花源的好看。”
话音落下,意识到自己方才说了什么,沈秀眉心紧蹙。她知道,这是她的潜意识,她的身体的习惯所致。她还未习惯谢扶光的离开。
她肃色,跳下屋顶练功而去。
日头渐高,沈秀仍在练功,背灼炎日不知倦。汗水滴答滴答流淌,模糊了视野时,她停下来。她正要用袖子擦汗,一块绿色锦帕出现在面前。
魏朝清温声道:“用这个。”
“不用。”沈秀没接帕子,直接用袖子抹,“夫子,你来有事?”
“来看看你。你身子都还未好全,别太累着自己。”
“已经好全了。”沈秀说着,用力拍拍胸脯,“没事了,不用担心。”
“方才见你飞檐走壁,你的功夫已经练得这样厉害了。”
“也没多厉害。”沈秀倒下两杯茶,一杯递给魏朝清。
魏朝清抿了下茶水,“日头渐晒,别练了,歇下来罢。”
“嗯。”
见她听了劝,魏朝清眸中无尽的温柔蔓延而开,若明珠生晕,鎏光溢彩。
氤氲的茶气里,沈秀一怔。她仿佛看见了谢扶光。谢扶光对她笑时,也如魏朝清这般温柔。
她低低道:“扶光……”
魏朝清笑容微僵,“什么?”
“扶光……”
他静默,道:“我不是他。”
沈秀立时清醒,她忙不迭道:“抱歉!我并非有意!”
“没关系。”他温言细语,“往后不要认错了。”
魏朝清回去时,仆人上前来,“老爷,太子殿下回京了。”
“可曾留了话?”
“没有。走得极匆忙,什么话也没留。”
魏朝清是司马朗老师,师者为长,按理说,司马朗离开,需向他辞行,但司马朗未辞行便离开,极为失礼。
大抵是因为昨日他说的话,刺痛了司马朗。
魏朝清捋了一下长袖,并未多在意此事。他让人取来镜子,照了几下,问仆人,“我与谢扶光长得像么?”
“回老爷,不像。”
“可有哪一处像?”
“哪里都不像的,老爷。”
他与谢扶光,长相并不相像,没有任何一处相似。秀秀大抵是想谢扶光了,才会将他错认成谢扶光。思及此,魏朝清叹息,“谢扶光……”
“谢扶光!”另一边,魏长生拿着小人,用银针一下一下扎,“卑鄙小人,无耻小人,扎死你,扎死你!”
夜色浓厚地化不开,巷间寂静无声。王发财与王富贵两人扛着麻袋,在巷子里穿行。
王发财嘿嘿道:“这次的小孩长得好,定能卖出个好价钱!”
“那可不,长得跟那墙上的年画娃娃一样,定能卖的高价钱!”
王富贵刚说完这话,麻袋就动了一下。麻袋里的小孩被布条捂着嘴,唔唔嚷嚷起来。
“怎么醒了!那蒙汗药这么不管用?”王发财连忙放下麻袋。解开麻袋,里头的小孩钻出来,“呜呜!”
王富贵拍王发财的头,“磨蹭甚么,赶紧的,再给他喂些药!”
王发财刚掏出药,就发现前方出现一道身影。他立刻警惕,慌忙把小孩塞进麻袋里,“什么人!”
只见前方,男人身形颀长,长发黑直,半披半束在肩后,飘扬的如水绿衣隐匿在浓浓夜色里。他弯眸含笑,周身凛冽的杀气,如同出鞘的利刃。
凛冽杀气,让王发财顿觉毛骨悚然,他哆哆嗦嗦,“你、你是谁?”
绿衣男子笑容温柔和煦,“我?我是送你们去见阎王的人。”
“我们与你无冤无仇!”
绿衣男子歪头,“你们在做坏事,不是么?”
第145章
沈秀在一阵温热的舔舐中醒来。
她摸了摸团在自己颈边的胖猫平安, 又眯了一会子。实在睡不着后,她翻身,揉了几下胖嘟嘟的平安。
“喵!”
渐渐地, 毛茸茸,胖嘟嘟的平安,仿若变成了毛发黑白的食铁兽。憨态可掬的平安, 倒是极像桃花源的那只食铁兽,同样毛茸茸胖嘟嘟。
她摸着平安, 脑子里全是那只食铁兽。念及食铁兽,又不免想起桃花源, 不免想起谢扶光。她极恼怒自己总会想起谢扶光。拍怕脑袋, 将脑子里的谢扶光拍出去。
晨间雾一层一层被日光晒化,日头高升时,沈秀已经练完好几套拳。她回屋冲洗一番, 换上净衣,漫无目的在宅院里穿行。
杨氏在喂鸡。沈秀走过去, “家里养了鸡?”
杨氏道:“闲着无事做, 养些鸡自己吃, 家里养的鸡,比外头的好吃。鸡蛋也比外头的好吃。”
沈秀注视肥胖的大黄鸡, 她闪神, 面前浮现出一只只肥胖的小黄鸡小黄鸭。
她和谢扶光一起养的小黄鸡小黄鸭,还在桃花源,他们离开之前给桃花婆婆了。
“扶光, 就等小鸡小鸭长大了, 下鸡蛋鸭蛋咱们吃。说起来,有点想吃咸鸭蛋了。”
“姑苏神农郡的咸鸭蛋乃腌蛋最佳, 想不想吃神农郡咸鸭蛋,我会做。”
“姑苏咸鸭蛋?想!快做快做!”
往日回忆浮过,沈秀按住心口,“娘,我回屋了。”
蜷缩在榻上,沈秀再一次痛恨自己总是会想起谢扶光。她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没事的,时间长了就好了。她会慢慢习惯,慢慢忘记。
艳阳高照,周大头躺在屋顶上,翘着腿。他一边望嘴里灌酒,一边哼着小曲儿。
忽而,视野里出现一抹深蓝,他双目一眯,立刻飞过去,“公子好生眼熟!公子,咱俩是不是之前见过?”
他一双吊梢眼滴溜滴溜转,端详着面前长发雪白的男人。哟,这人额心居然还画了一个蓝月?跟女人的那什么花钿一样,娘们兮兮的,啧啧啧。
白发男人并未理会他,继续向前飞去。
“唉!别走啊!”周大头追过去,“公子,咱俩定是见过的!”说着周大头伸手去抓白发男人。
白发男人:“聒噪。”
话音落地,凛冽寒气席卷向周大头。周大头瞪眼珠一瞪,霎时吐出一口血。
白发男人看也不看周大头,雪白长发在日光下漾开波浪,飞身远去。
“你说什么?楼兰王?”
小桃:“是的,姑娘。”
“楼兰王……”沈秀沉吟。之前杨氏说过,这位西域楼兰王,对她很是关切,貌似对她有些意思。她对小桃道:“让他进来。”
门前传来轻微脚步声。沈秀抬首望去。门口出现一抹深蓝色的身影。身形颀长高大的男人,身着一袭深蓝宽大衣袍,衣摆长长曳地,拂过地面的袍间,绣着织金蓝月,繁复华丽,雍容尊贵。
他的发丝如雪,松散浓密地披散在肩后,肌肤亦冰莹如雪。额心的蓝月之下,一双冰蓝色的眼睛,犹如被冰封的湖面,美得惊心动魄,却又冷得让人胆寒。
冷酷,杀伐果决,不苟言笑,生人勿近,冰雪美人。这是月楼迦给沈秀的第一印象。
杨氏说他可能对她有意,她怎么感觉很荒谬。这样的人,会喜欢她?
她思考要不要给他行礼。他是楼兰王,并非她的王。她不是他的子民,应该不需要行礼。
月楼迦的目光在沈秀身上逡巡。
她正欲说话,他倏然上前,冰冷的手指压住她的脉搏。
“你干什么?”
“把脉。”
“你会医术?”
“嗯。”
“我身体很好,不用诊脉。”她抽出手腕。
“不想恢复记忆?”
“我这失忆症,神医都束手无策。能不能治好我已无所谓,并不重要。”
过去的记忆,于她而言,没有那么重要。沈秀接着道:“而且,我也不想再天天吃药。所以就不劳烦你给我治病了。”
月楼迦看她半晌,“的确很难治好。”
“那就不治了。”她不甚在意。她倒下一杯茶,递与他,“请喝茶,茶水粗简,万望莫要嫌弃。”
他接过茶,热茶雾气将他眉宇间的冰冷融去了几分,“我曾说过,要娶你为后,你失忆后大抵都忘了。我便再说一次,你可愿做楼兰王后?”
“噗!”沈秀刚喝进嘴里的茶直接喷将出来。
月楼迦被喷了一脸茶水。
“对不起对不起!”沈秀拿起帕子就去擦他的脸。
“实在对不住,我并非故意。”指尖碰触到他冰凉的脸颊,细腻如雪的触感让她指尖颤了一下。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样直接碰他的脸,似乎有些冒犯。
而且他给她一种生人勿近的冷漠感,大抵不喜人碰他。
她立刻缩回手,却被他握住手。
被喷了一脸茶水,月楼迦并未动怒,只道:“继续。”
沈秀咽嗓,捏紧帕子,轻拭他雪白无暇的肌肤。
他的皮肤与谢扶光一样好,光滑细腻,毫无瑕疵,如脂如玉,冰肌莹彻,仿若在散发淡淡雪光。
竟不自觉又念及谢扶光,沈秀面僵,她赶紧将脑子里的他甩出去。
她道:“还是弄点水来,你洗洗脸罢。”
月楼迦:“不用。”
沈秀迟疑。若是别人把茶水喷到她脸上,她可能会有些嫌弃地恨不得立马洗掉,毕竟茶水里有别人的口水。
擦完他的脸,她再次道歉,“实在是对不起。”
“无碍。”他用那双冰蓝的眼眸直视她,“回答我方才的话。”
沈秀打量他。杨氏猜得没错,楼兰王果然对她有意思,而且好像还很喜欢她,喜欢到要娶她一个异族的平头百姓为王后。
他让她想起司马朗。司马朗也要娶她这个平头百姓为太子妃。
失忆之前的她,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这些个大人物纷纷都拜在她的石榴裙下,为她折腰?
她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你喜欢我?”
“不够明显?”
“为什么会喜欢我?”
“你可信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
“第一眼见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命定的王后。”
沉默数息,沈秀道:“你该不会是对我一见钟情?”
他颔首。
沈秀诧然。月楼迦对她一见钟情。谢扶光也是对她一见钟情。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他们到底是如何一见钟情的。莫非月楼迦与谢扶光眼光一样,就是喜欢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
那么,魏朝清,卫风,还有司马朗,他们又喜欢她什么?总不至于也是喜欢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也就好她这口,对她一见钟情罢。
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她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脸,又去摸自己的身体。她举起茶杯,观察茶水里的自己。
五官平凡,一点也不美。因练功,晒得有些黑,一点也不白。身体壮实,一点也不婀娜纤细。
这样的自己,竟这么招人喜欢?
不过当务之急,不是思考自己为什么这么招人喜欢。她清嗓道:“楼兰王陛下,我已有心悦之人,不能做你的王后。”
月楼迦额心的蓝月,泛出凌凌冷光,“谢扶光有什么比得过我?”
闻此言,沈秀不悦。她不喜欢月楼迦用如此轻蔑的口吻谈论谢扶光。
月楼迦见她脸色沉下来,他微微缓和语气,“他有什么比得过我?”
“即便他什么都比不过你,我也喜欢他。”
“你若嫁我,整个西域都是你的,你若想要整个天下,我也会为你打下来。”月楼迦口吻凌厉而霸道,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之所以一直不动中原和赫兰,皆因多年前有两位中原人与赫兰人在宫变时帮助过他母后,故而他才不动那两位中原人与赫兰人的母国。
这么多年过去,恩情早已还尽。他若想统一天下,中原与赫兰,不过是他的掌中之物。
“我不喜欢什么天下。”言罢,沈秀的语气变得更加冷硬,“你不用再多说,我不会嫁给你,我只喜欢谢扶光。”
月楼迦眉眼一寸一寸结霜。一种冰冷的狠绝,似要杀人般的嗜血,在他冰蓝的眸子里化开。
沈秀立刻后退,神经绷紧,警惕道:“你想杀我?”
“我要杀的不是你。”月楼迦道,“我不会杀你,我只会娶你。”
她抓住重点,“你要杀的不是我,那你要杀谁?”
之前司马朗因为她,就说过要杀谢扶光,月楼迦会不会因为她去杀谢扶光?嫉妒可能会让人双手沾满鲜血。她犹疑道:“你会因为我,杀谢扶光吗?”
月楼迦:“他是该死之人。”
“不行!”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臂,“不许杀他!”
月楼迦垂眸,目光落在她抓着他胳膊的手上。
“你不许杀他!”沈秀抓紧他的胳膊。
他一直看着她的手。
她顺着他的视线看下去,以为他在不悦她碰他胳膊,于是松手。
将将松手,又被他按回去。
沈秀不解。他这是想让她抓着他的胳膊?她扯了下手,没扯动。不过现下她也管不了这个了,她逼视他,“楼兰王陛下,你是真的喜欢我?”
“你不信?”
“若你是真的喜欢我,就不应该做让我不高兴的事。你若杀谢扶光,我会很不高兴,很生气,很伤心。”
“你会不很高兴,很生气,很伤心?”
“对!”
月楼迦不再言语。
她继续道:“如果你做不到,那我很怀疑你是否是真的喜欢我。”
良久,月楼迦道:“我饶他一命。”
沈秀:“不能杀他,不能害他,不能动他一根毫毛。”
“好。”
得到他的承诺,沈秀放下心来。她用力一抽,试图把手从他胳膊上抽回来。结果太用力,整个人朝背后一跌。
一只大掌极速搂住她的腰,她扑进冰冷的怀抱里,鼻子里溢满新雪的气息。一抬首,就望进了两片冰蓝无澜的湖水里。
“谢谢。”待稳住身形,沈秀往后退。然而腰上却被什么重重钩了一下,令她退不开。
视线下移,她发现她的衣带,与他的流苏腰链竟勾缠到了一起。缀着珠宝的流苏腰链,与她的衣带打了结。她忙不迭去解开结。
月楼迦:“我来。”
他用修长雪白的手指,捏住她的衣带与他的流苏腰链。
月楼迦的手,线条流畅分明,指甲修剪得干净圆润,莹莹泛光,每一根手指都像是精心雕琢出来的杰作,比这缀满宝石的流苏腰链还要美。
谢扶光也有同样漂亮的手。沈秀别开脑袋,不再关注月楼迦的手。
好半晌都没见他解开结,沈秀转回头,有些错愕。他是在解开结,还是在打结?怎么缠得更紧了?
缠得更紧,她与他挨得更近,身体相贴,气息交融,她仿佛被新雪掩埋,完全被他包裹住了一样。她耳热,面皮开始泛红,立刻捏住衣带,“还是我来解。”
随之她发现,这个结,怎么都解不开。
这个结,怎么这么像之前谢扶光给她绑过的那个断死结。断死结,无法解开的结。
她怀疑月楼迦方才是在以解结之名,行打结之事。这绝对是他故意打的断死结。她有些恼,“你怎么这样呢!”
“什么?”
“你方才是不是故意在打结?”
“没有,我只是不擅长解结。”他低眸,冰蓝的眼睛里,似乎只能看见她一人。
狡辩。她也不再与他多辩。她凝气,索性运内力,直接拉断自己的衣带。
衣带断落,她的上衣敞开。
就在这时,门边响起魏朝清的声音,“你们……在做什么?”
第146章
此时, 沈秀与月楼迦亲密地紧贴在一起,沈秀衣带解开,衣衫微敞。这场景, 任谁都会以为他们在做什么旖旎不可说之事。
魏朝清脸色微青,“你们在做什么?”
迅速拉拢敞开的上衣,沈秀退后几步, 远离开月楼迦。她忙不迭道:“别误会!”
她语速极快,言简意赅把方才发生的事解释一遍。
“原来如此。”魏朝清走过去, 挡在沈秀身前,隔绝月楼迦的视线, “秀秀, 快穿好衣裳。”
沈秀会意,立刻去重新找了一条衣带。将衣裳系好后,她整理额发, 对月楼迦道:“你回去罢,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月楼迦:“若我执意要娶你, 你当如何?”
沈秀毫不委婉, “我不喜欢你, 不会嫁你。”
她旁侧,魏朝清看了她一眼。
月楼迦:“若我强娶你, 你又当如何?”
强娶?沈秀心神紧绷起来。月楼迦会对她强取豪夺?他看起来的确就像一个会强取豪夺的冷酷之人。她咬牙, “毋宁死,不与从。你若强迫我,我就跟你拼了!”
她刚说完, 魏朝清就护在了她身前。他温润的眉眼变得凌锐起来, “你若敢强迫她,就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月楼迦睨视魏朝清, 像是在睥睨一只蝼蚁,声若冰川之风,“你?文弱之人,能奈我何?”
魏朝清不会武功,一个文弱夫子而已,他一根手指便能将他压死。
魏朝清丝毫不惧,“你大可以试试。”
“夫子。”沈秀把魏朝清拉到身后,“你退后。”
她掌心运力,不假思索一掌打向月楼迦胸口。
“砰!”月楼迦不躲不避,硬生生接下她这一掌。他按住胸口,嘴角溢出血丝,“你的功夫倒是学得不错。”言语之间,像是很满意她的功夫学得好。
没想到他连躲也不躲,沈秀顿了一下,她道:“我说了,你若要强迫我,我会跟你拼了,我绝不会从你!”
修长的手指抹了下嘴角,鲜艳的血染红月楼迦雪白的指尖,他道:“我不会强迫你。”
“那你缘何要说那样的话?”
“只是想知道一种可能。”他不会强迫她,他喜欢她,只会把她捧在手心里,断然不会伤害她。
沈秀打过他的手掌,灼热起来。撇去微微的负罪感,她道:“是你先吓我的,所以我不会因为方才伤了你而向你道歉。”
“是我不对。”
“咳。”沈秀瞥瞥他胸口。她刚才这一掌,运集了大量内力,出手挺重的,他吐了血,受了不小的伤。她道:“你赶紧去疗伤。”
“无碍。”他说着无碍,却按着胸口闷哼一声。
沈秀肃色,“赶紧去疗伤。”
待月楼迦离去,沈秀转身对魏朝清说:“夫子,方才多谢你。”
“你我之间,不必这样客气。”
魏朝清方才那无畏无惧的架势,让她略微意外。月楼迦武功高强,是楼兰之王,而魏朝清,不会武功,只是一个文弱之人,他为了她,竟敢直接对上月楼迦,一点也不畏惧。
他的勇敢,让她诧异。
见沈秀沉默不言,魏朝清道:“秀秀,你莫怕他,我会护好你。”
“我不需要你的保护。”她道,“你护好你自己就行了。夫子,我听娘说,这几年朝廷那边一直在请你回京,你就回去罢,别在我这里耽误了,白白浪费了光阴。”
“我辞去国子监祭酒之位,皆因我自己早已不喜久居朝廷之内,并非因你。”魏朝清温声道,“我待在燕州,也并非因你,只是喜欢这里,而我的友人也在此处而已,你莫要因此而有负担。”
“是吗?”沈秀将信将疑。
“是。”
沈秀脑子里无数思绪飘过,方才魏朝清与月楼迦对峙的画面闯入脑海,她静默半晌,道:“夫子,我们以后还是不要见面了。”
魏朝清一愣,“什么?”
“你喜欢我,但我并不喜欢你。你若一直待在我身边,我会愧疚,会很有负担。”
夫子曾经是她的恩人,虽然她都不记得了,但他的恩情是一直存在的。她不喜欢他,因他的恩情而对他愧疚。
为了他好,他最好是远离开她,远离开她了,时间会淡忘一切,或许他会慢慢不喜欢她了,这样对他好,对她也好。
失忆之前的她,大抵是因为恩情,不忍对魏朝清说这样无情的话。而她现在,之所以能直白地说出这样无情伤人的话,皆因她不记得一切,即便知道他对她有恩,心里也感受不到真实的情谊,便无所顾忌。
魏朝清:“你不必愧疚,不用有负担,我们是朋友,你把我当做朋友那样相处,不要把我当作喜欢你的人。”
“我不会和喜欢我的人做朋友,我想保持距离,我们以后各自安好。”
他止声。
沈秀能清晰地看见他眼里的哀伤。
他说:“秀秀,请不要对我这么残忍。”
“不和你保持距离,才是对你残忍。我这是为你好。”
“这不是为我好。我不求你能喜欢我,我什么也不求,能看见你,就已经很好了。”
“至少让我能看见你。”魏朝清低声下气,卑微地祈求她,“不要对我如此残忍。”
沈秀握拳。她若现在心软,不对他残忍,以后他或许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思及此,她道:“不行,请你远离我。算我求你,我求你,远离我,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魏朝清默默看着她,良久,他转身离去。
杨氏恰好走到门口,与魏朝清碰上,“大人,您这是要回去?这会子到晌午了,不如吃了饭再回去?”
“不了。”魏朝清声音喑哑,大步离去。
“怎么就走了。”杨氏一边进屋,一边嘀咕。
“秀秀,我方才听小桃说楼兰王来了,他在何处?”
“走了。”
“他来找你做什么?”
“娘,你猜得没错,他对我有意思,他想娶我为王后。”
“什么?!”杨氏手里的帕子滑落到地上。
“那、那你怎么回的?”
“我不喜欢他,当然拒绝了他。”
“你拒绝了他,会不会得罪他了?”杨氏忧愁万分。
沈秀眉心皱成川字。她不想委屈自己,毫不犹豫,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月楼迦,她拒绝的是一个极有权势的帝王的求娶。她当时并未想到得罪他后,他会报复,可能会威胁到她父母的安危。
就像她之前拒绝司马朗,魏朝清一样,她完全没有考虑过拒绝后,家人的安危。
她的自私凉薄,让她心惊。
或许是因为她失忆了。她不记得对父母的感情,是以并未考虑到他们。不知自己父母还在世之前,她极切希望自己父母还在世,可真正与父母在一起了,她却对父母没半分感情。于此,她倍觉愧疚。
“娘,我若是得罪他了,他要报复,我会以我的性命来保护你们。我不会因为害怕得罪他,就屈服于他,你们若是怕的话,不如我与你们断————”
“你说的什么话,我是怕报复,但更怕你过得不好,更怕你受委屈。你不要因为我和你爹而有所顾忌,而委屈自己。”
杨氏继续道:“之前宋玉要强娶你,我和你爹也没因为害怕,就让你从了宋玉。在爹娘心里,你是最重要的,你不要有任何顾虑。”
沈秀心中动容,“若他报复我,危及了你们的性命了呢?”
“娘就是死,也不愿你受委屈。”
“你娘说得对!”沈有财猝然出现,“我和你娘就是死,也不愿你受半分委屈!他要报复就报复,你绝不能因为我们而有所顾虑,而屈从于别人!”
沈秀缓缓道:“谢谢。”
“一家人,说甚么谢不谢的,作甚么这么客气。”沈有财哼哼。
“就是。”杨氏抹抹湿润的眼角,“秀秀,你一定要记住,在爹娘心里,你才是最重要的,万不可顾及我们而受委屈。”
“好了,莫想这些了,咱去吃午饭。”沈有财道,“我今儿打了豆腐,走走走吃饭去!”
杨氏做了蒜酪,干煸豆角,糊豆腐,醋椒鹅,干辣椒煎牛肉,撺鸡软脱汤。
沈秀的注意力集中在红辣辣的干辣椒煎牛肉上。牛肉,干辣椒的绝佳搭配,果木蒸过的牛肉风味醇厚,油香丰腴,弹嫩多汁。
被油锁住肉汁的肉里,辣椒的芳香释放,香辛由弱到强,咀嚼时带来嚼劲的灼热感。
胡椒中和了干辣椒,一粒粒扩散在牛肉里,干辣椒的辛辣感变得缓慢而绵长,一咀一嚼间,慢慢点燃了火辣辣的多巴胺狂欢。
“呼!”沈秀浑身血脉舒张,吃得满面红光,“娘,你做的干辣椒煎牛肉真好吃。”
“是吗?我也没做过几回,还觉得味道不够呢,你若喜欢,下次还吃这个。”杨氏笑着给她夹菜,“练武,就应当多吃些牛羊肉补身子,来,多吃些。”
沈有财把汤碗放过来,“多喝些参汤比吃牛羊肉更重要。”
沈秀笑笑,喝下参汤。
饭后,家里的账房先生前来,将账本交与沈有财。这几年,沈家早已不做豆腐生意,沈有财买了几间铺子,生意倒是极红火,这几年赚了不少钱。
账房先生离开前,没忍住偷瞥了一下沈秀。
沈有财注意到账房先生还不离去,问道:“怎么还不走?”
账房先生耳热,“这就走,这就走。”走之前,他又偷瞟了沈秀一下。
魂不守舍地往前走,一头撞上柱子,账房先生霎时回魂,清醒过来。他用力拍脑袋,把脑子里的人拍出去。
账房先生离去,沈有财笑眯眯地捧着账本,对沈秀道:“秀秀,家里给你攒了老多嫁妆,以后定能给你找个好夫君。”
“我不想嫁人。”
杨氏欲言又止,到底还是什么也没说。
沈有财挠头,“不想嫁人?那,咱招个上门女婿也成!”
“我不想找夫君。”
沈有财的嘴巴努力张合几下,顷刻后,他道:“没事儿,爹会一直养着你,你想不想找夫君都不打紧。”
沈秀惊讶。她爹竟如此开明包容?她又瞧瞧她娘。
杨氏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就代表赞同无异议。沈秀心热,“爹,娘,多谢你们。”
“都说了一家人不许这谢来谢去的。”沈有财笑呵呵。
“对了,”杨氏忽而想起什么,“我方才见魏大人离开时脸色不大好,这是怎么了?”
沈秀撩撩茶杯盖子,抿下一口茶,“我让他以后不要与我见面。”
“这……你与他吵架了?他惹你生气了?”
“不是。”沈秀解释了一番她这么做的缘由。
听罢,杨氏与沈有财默默无言。过了半晌,杨氏道:“这样也好。秀秀,你做得对。他离开你,或许才会断了念想。”
沈有财附和,“是极!那魏大人他同意了?”
“不知,他什么也未说就走了。”沈秀放下茶杯,轻轻叹息。
“舅舅,你不吃饭么?”魏长生问魏朝清。
魏朝清坐在书案前,淡声道:“不吃。”
“舅舅,你不高兴?怎么了?”
“没有。你出去,门关上。”
“……那我出去了。”
门关上后,魏朝清扶住额头,神色愈发沉郁。
至晚间,魏长生又前来,“舅舅,你晚饭也不吃?”
“不吃。”
“舅舅,你到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
“为何心情不好?”
“是我自己的缘故,不用担心,我饿了自会去吃饭,让我一个人静静。”
魏长生踟蹰着离去。
最后一丝天光融进夜色里,整个燕州城被浓厚的乌云笼罩。渐渐地,雨丝如薄纱,轻覆在静谧的大地上。
书案前,魏朝清执笔,一笔一画勾勒画卷上的画像。
画完,他静静凝视画卷上的人,指尖轻轻触摸画上人。
一滴温热的液体落在画卷上,晕开了水墨。一滴又一滴。
外面的雨,绵延不绝,无声滑落,似乎隐藏着千丝万缕的哀伤与痛楚。
直到晨间,雨仍未停。沈秀望着细细绵绵的雨,打了打呵欠。她站在长廊边上赏雨。
前方,有人朝她这里走来。
雨淅沥淅沥落下,顺着水绿色的伞滑落,涧成一朵朵水花。伞下,握着伞柄的手白皙修长,莹如琼玉。伞下之人,身姿如青松玉竹,挺拔俊雅,淡然高华。
来人步至长廊下,绿伞微微扬起,露出他清润的面庞。
沈秀:“夫子?”
魏朝清身着绿衣,衣袍间没有一丝褶皱,衣摆柔软垂顺,一如他眉眼间的温和之意,“秀秀,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来烦扰你。”
她怔了下,“你……”
魏朝清笑容清隽,清风晓月般,“我以后不会再来烦扰你,祝你以后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夫子,也祝你以后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他笑,“好。”
对上他温润的眉眼,沈秀愧疚难当,不愿再面对他。她哑然,“那……我回屋了。”
她转身就走,被他拉住胳膊。他嗓音喑哑,“秀秀,让我最后再看你一眼。”
她转过来,低低道:“对不起。”
他仍是那副温温柔柔的样子,“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让你有负担,是我让你心烦。”
他垂下长睫,不让她发现眼里即将要溢出来的液体。
在眼泪不受控制滑下来的那一刻,他迅速松开伞,伞跌落在地。雨水冲瞬间刷掉淌下来的泪水。让人不知他脸上的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
沈秀:“你的伞!”
“不小心手滑了。”魏朝清说着,却没捡起伞。
雨水在他白皙温润的面庞上肆虐,他笑道:“秀秀,后会无期。”
沈秀捡起伞,撑到他头顶,“后会无期。”
他拿过伞,头也不回离去。
沈秀静静目送他的背影。
第147章
听魏朝清说, 他们以后要搬离此处,魏长生诧异,“为何?”
难道是沈家要搬去别处了?
魏朝清道, 因为沈秀不想再见到他。
“什么?舅舅,你做什么了?你惹到姐姐了?她为何不想再见到你?”
得知沈秀为何不想再见到魏朝清的缘由,魏长生安静下来, 他转身就跑出了屋子。
“姐姐!你以后真的不想再看到舅舅吗?”
沈秀收起武功秘籍,道:“是。”她走到魏长生身前, “长生,我有话与你说。”
“姐姐你说。”
“以后别来找我了。”
魏长生的第一反应是心虚。莫非沈秀发现他也对她有意?
难道他表现得这般明显?他嗫嚅道:“为、为何?”
“我不想和与你舅舅有关的任何人有牵扯, 不想与你们家再有任何瓜葛。”
“可是我————”
“你不必多说, 我希望你以后别再来找我,我不会再见你。”
“你以后也不见我,也要将我拒之门外?”
“对。”
“不行!”魏长生一把抱住沈秀的胳膊, “不行!舅舅是舅舅,我是我!你不想见他, 凭什么不能见我!”
“松开。”
“不!”他气得双目赤红。
“松开。”
“就不!”年方十一的小少年, 倔得如同一头小牛犊。
“若再不松开, 我就不客气了。”沈秀叱他。她身上有功夫,想甩开魏长生轻而易举。
“除非你答应我, 不能不见我。”
“我不会答应你。”
“姐姐……”魏长生哽咽。
沈秀心一狠, 直接把魏长生扔到门外,“别再来找我。”留下这句话紧闭上门。
“姐姐!”魏长生在外面用力拍门。
“姐姐!”他边哭边拍门,手都快拍肿了, 门仍然紧闭着。
“哟!这是怎的了, 长生,你这是在作甚, 怎么哭了?”杨氏提着食盒过来,惊然问道。
“婶婶,您让姐姐开开门,让我进去。”魏长生抓住杨氏的衣袖抽噎。
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整张俊秀的面庞像是在蒸笼里蒸过,通红里泛着湿气,瞧着委屈又可怜。
杨氏心头软下去,“你莫急,秀秀她在屋里头?”
“在的,婶婶您快让姐姐开门。”
沈秀已经听到他们外面的对话,还未待杨氏敲门,她就先开了门。
“姐姐!”魏长生如同小炮仗,一头栽进沈秀怀里,死死抱紧她,“姐姐!”
杨氏:“秀秀啊,你和长生这是怎的了,他为何哭成这样?”
“我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不想与他们家再有任何瓜葛。”
了解清楚缘由,杨氏咳了咳,也不好再说什么。沈秀按住不停掉泪的魏长生,“别哭了。”
他不听,仍然哭,水红的眸子里,饱含委屈与难过。
她敛眉,“魏长生,你很烦人。”
魏长生浑身僵住。
“别哭了,你真的很烦人。”她口吻冷硬,转而对杨氏道,“娘,劳烦你把夫子请过来。”
杨氏疾步离去。
魏长生仍然紧紧抓着沈秀,却不再哭了。他腮帮用力抿着,竭力抑制泪意,不让泪水淌下来。
“姐姐,不要这样对我。”他可怜巴巴地祈求,“舅舅是舅舅,我是我,你为何要因他迁怒于我?”
他说着这话,一阵怨恨涌上来,对舅舅的怨恨。若不是舅舅,他现在便不会被牵连!
“并不是迁怒。没有你舅舅,我也不想再见你。”
“我、我做错什么了?”
“你什么也没做错。你……”沈秀道,“我原不想对你说这些,罢了,我还是说清楚些罢。你知道眼缘么?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你不合眼缘,所以不怎么喜欢你。”
他仿若被冰冻住,“姐姐,你说真的?”
“真的。”
他摸自己的脸,对自己产生怀疑,“我是哪里长得不好?”
“你哪里都长得好。但,眼缘这事,并不是长得好就合眼缘的,并不以长得好坏来评判。这是我自己的问题。”
魏长生怔怔然,好似受了莫大的打击。
俄顷,魏朝清前来。沈秀对魏朝清道:“夫子,还请您将他带回去。”
魏朝清:“长生,回去。”
魏长生不动。
魏朝清:“我的话你都不听了?”
魏长生垂下头。
魏朝清拉他,“回去。”他用力一拉,将魏长生拉过去后,对沈秀道:“抱歉,我会管教好他,以后不会让他再来打扰你。”
魏长生忽然抬首,泪光盈盈,“姐姐,你失忆之前,定然不会对长生这么狠心。”
她别开脸,错开他凄楚的逼视。
被拽着离开时,魏长生扭着头,一直看着沈秀,似乎盼望她能够回心转意。然而直到消失在道路尽头,沈秀都不曾再看他一眼。
沈秀重新关上门。她坐在桌边,一杯凉茶下肚,情绪仍未冷却下来。
“不要再想这些了。”她告诉自己。她盘腿而坐,摊开功法,五心朝天,吐纳练气,专心运转内功。
叶云川来时,沈秀刚练完一套功法。
他将一把长剑递与她,“看看。”
她接过长剑。长剑如虹,细长刚劲。她赞道:“好剑!”
“此乃屠龙剑,此剑锋利无比,无坚不摧,我新得来的宝剑,赠予你。”
“给我?”
“此剑能提升你的武力。”
想起要杀她的人还未找到,沈秀握紧长剑,“谢谢哥。”
叶云川取出腰部的剑,“与我过两招?”
“我肯定打不过你,你下手轻些。”沈秀很有自知之明。叶云川的武功只在谢扶光与月楼迦之下,她虽然学的是谢扶光的神功,起点极高,但只学了三年多的时间,肯定是打不过叶云川这样的绝顶高手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
沈秀扛着剑,气喘吁吁,“不行了,不行了,我遭不住了。”
“能接我这么多招,已经很不错。”叶云川道。谢扶光自创的功法果然厉害,秀秀学了三年,就已成为高手,她的自保能力,已经极强。
叶云川:“假以时日,你的功夫定会在我之上。”
“那不可能。”她摸摸长剑,“真是把好剑,云川哥,多谢你。”
叶云川离去,沈秀继续练剑。叶云川离开没多久,月楼迦又来了。沈秀打量月楼迦的胸口,“你的伤如何了。”
“无大碍。”
“你又来做什么,我说了不会嫁给你。”
“我会一直待在燕州,直到你愿意嫁我。”
“你待多久都没用,别白费力气。”
他没有要改变想法的意思。沈秀道:“真要一直待在这里?”
“君无戏言。”
“一国之君,待在别国,于国事不理,实乃荒唐,你想当昏君?”
“那又如何?”
“你就不怕你不在,别人篡位?”
“无人能篡我的位。”
皎若冷月,貌若天神的楼兰王,似若神邸,俯视睥睨众生,浑身上下写满唯我独尊的冷酷与霸气。
“你当真……”沈秀无言,“你当真自信。你真要留在燕州?为了我,不回自己的国,你想让我成为你们楼兰的罪人?”
“谁敢治你的罪?”
沈秀噎住。她清嗓,“我劝你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你若真留在燕州,我不会让你进我家门。”
他无动于衷,目色古井无波。
她继续道:“我认真的。你来一次我赶一次,绝不会让你进我家门,绝不会见你。你确定要待在这里?”
“当然。”
她叉腰,“堂堂一国之君,是想当无赖?”
“无赖又何妨?”
“……”
“你这样做,我很不高兴。我之前说过,你若是真的喜欢我,就不应该做让我不高兴的事。”
喜欢一个人,是舍不得,不忍心让对方不高兴的。
月楼迦长眉紧蹙。
沈秀想了想,知道不能与他硬碰硬,于是决定用眼泪以攻之。她酝酿情绪,用力挤出泪来,可是怎么也挤不出来。
很快她便寻到流泪的方法。她在心里默念谢扶光。
念及谢扶光,那些酸楚痛苦,一一卷土重来。泪水不受控顿时簌簌而下。她流着泪,道:“楼兰王,请您回去,莫要留在这里白费力气。”
眼光触及她面庞上的泪水,月楼迦微顿。
沈秀吸鼻子时,一只冰凉的手掌捏住了她的下巴。
月楼迦抬起她的脸,冰凉的手指擦过她脸颊上的泪水,“别哭。”
她停不下来,一颗颗灼热的泪珠浸染月楼迦雪白修长的手。
他轻轻擦拭她的眼泪,“别哭。”
她的泪水愈发汹涌。
月楼迦道:“我会回楼兰。”
“不止是回楼兰,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说到这里,她恍惚起来。
谢扶光,魏朝清,魏长生,月楼迦,她已经连续对好些人说过这句话。这句话说到她都有些厌倦。
月楼迦:“不可能。”
她推开他。什么也不再说,只默默垂泪。她一边抹泪,一边偷瞟他。
他目色冰冷,满面寒霜,仿若孤独的冰山,周围一切都变得寒冷起来。
空气仿若被冻住,让人难以呼吸。沈秀吞咽喉咙,后退半步,与他拉开距离。
再度酝酿了一下情绪,她喉头滚动,不再默默无声哭泣,而是大哭起来。她坐下来,趴在桌面上,哭得像个孩童。
她不知自己哭了多久,只知道自己趴在桌上,都趴得胳膊酸了的时候,月楼迦冰凉的手掌放到了她背上。
“沈秀。”
她从桌面上抬起脑袋,她听到他的胸腔里,逸出一丝几不可闻的叹息。
月楼迦:“我答应你。”
“你答应不再出现在我面前?”
“对。”
这么快就答应了?她以为她要与他耗些时间。她掩饰住喜悦,问:“君无戏言?”
“君无戏言。”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还哭么?”
她摸鼻子,把泪水收回去。直接用袖子粗鲁擦脸。
月楼迦拦住她的手,他取出帕子,轻擦她的脸。神色冰冷,动作却轻柔得很,反差感极强。
沈秀避开他的帕子,“我自己擦,你走罢。”
月楼迦向门外一扫,“拿进来。”
须臾,一侍卫将一个镶嵌着蓝色宝石的金匣子捧入屋内。月楼迦将匣子递与她。
“给我?”
“你生辰将近,这是我送与你的生辰礼。”
生辰礼?沈秀记起来,她生辰的确将近。她自己都没记起来这事,他倒记得清楚,还提前把礼物送来了。
“我不要,谢谢。”
“收下生辰礼,以后除非你主动要见我,我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衡量一番,沈秀接过匣子,“好。里面是什么?”她直接打开匣子。
匣子里,放着一座蓝玉。质地细透的玉,清澈,美丽,泛着梦幻的月光蓝,整整一座玉,被精心雕刻成了月亮的模样。
“这是?”
“楼兰王后之印,月印。”
“月印,是凤印?”
“凤印是中原人的叫法。”
沈秀将月印推给他,“我说了不会嫁你。”
“送你月印,并非要让你嫁我。这只是你的生辰礼。”
“月印是楼兰王后才能拥有的,你把它给我,不就是要我嫁你?”
“你不嫁我,但楼兰王后的位置永远属于你,月印也永远属于你。”
“我不要。这么贵重的东西,你拿回去。”
“月印只属于你。你不要它,它在别人手上,就不再是月印,只是一座普通的玉玺,不再贵重,没有任何意义。你要它,它才是月印。”
“……”
她连连摇头,“我不会要的。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要。”
“当真不要?”
“不要。”
月楼迦轻轻一捏月印。月印瞬间化为粉末,从他指缝间渗透下来。
“你?!”沈秀大惊,“你把它捏碎了?你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捏碎了?”
“你不要它,它就不重要。我说了,它在你手上,才是月印。”
“你真是……”
疯子。他怎么与谢扶光一样疯?
后面的话沈秀没说完。那么重要的东西,就直接毁了,好半晌她才平静下来。她说:“不用你给我送什么生辰礼,之后我过生辰,也别再给我送什么礼。你若真想送我什么,那就好好遵守承诺,别再出现在我面前,这就当做是你送我的生辰礼了。”
月楼迦垂下浓密如蝶翼的长睫,“好。”
第148章
十日后。
这日天清气朗, 沈秀坐在屋顶上,支着耳朵听隔壁院子里两位婶子对骂。
“谁偷你衣裳了?呸!我看你是瞎子拉二胡,瞎扯!”
“你才瞎扯, 肯定就是你偷的!”
“你是狗掀门帘子,全凭一张嘴!你说是我偷的就是我偷的?”
“你天天搁这转来转去,不就是裁缝不带尺, 存心不量(良)吗!”
“我呸!你自己丢了衣裳,还赖别人头上, 你是吊死鬼打粉插花,死不要脸!”
“你才不要脸!你就是那老和尚的木鱼, 天生挨揍的货!”
“那你就是黄瓜, 欠拍!”
“你抱着木炭吃个饱,嘴黑心也黑!”
两位婶子妙语连珠,骂人一套一套的, 听得沈秀忍俊不禁。她俩还吵个不停,她从兜里掏出瓜子, 一边磕瓜子, 一边津津有味地听她俩吵。
那俩婶子越吵越有劲, 唾沫横飞,骂人的话诙谐幽默, 都不带重复的。沈秀哈哈笑, 泪水都飙了出来。
杨氏拎着包袱从廊上下来,发现沈秀坐在屋顶上哈哈大笑,她诧然。自秀秀回来后, 难得见秀秀如此开心。
“什么事这么高兴?”杨氏问道。
沈秀从屋顶上飞下来, “隔壁有人吵架,蛮有意思的, 很好笑。”
“吵架有甚好笑的。”杨氏失笑,“快过来,秀秀,我给你买了身新衣裳,你来瞧瞧。”
“家里有这么多衣裳,还买什么新的。”
“这件衣裳是碧落云裳阁新出的样式,好看得很,你后日生辰就穿这个去醉仙楼吃饭!”
醉仙楼,是燕州最负盛名的大酒楼,酒楼里的大师傅手艺高超,乃是御厨后人。为庆祝沈秀的生辰,沈有财与杨氏特意订了醉仙楼的晚宴,打算就一家三口去那里好好庆祝庆祝。
“快进屋穿上试试。”杨氏拉着沈秀进屋。
“瞧这颜色,多喜庆。”杨氏取出衣裳,往沈秀身上比。
缕金百蝶穿花云缎裙,配上金丝薄烟红纱,金红交替的色彩,的确喜庆吉祥。
沈秀摸着衣裙上的红云,思绪逐渐飘远。她的生辰是五月二十三日。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就与她这人一样,普普通通,不年不节,不是什么重要的日子。
谢扶光的生辰,是十二月二十一日。十二月二十一日,这天极阴之至,是一年中寒气阴气最鼎盛的一天。
他出生在一年中最阴寒的一天,出生没多久,便被亲生父亲扔进了冰寒刺骨的河水里。
仿若亲身被扔进了刺骨的河水里一般,她的骨头开始发冷。
“秀秀?秀秀?发什么呆?”
沈秀摸摸手臂,搓走皮肤上的凉意,强迫自己不再去想谢扶光。她笑笑,“很好看,谢谢娘。”
“你喜欢就成。”
五月二十三日,沈秀生辰这日,一大早,杨氏就将精心烹制的长寿面端到沈秀面前。
“从今儿起,你就是十九岁的大姑娘了。”杨氏笑吟吟。
大海碗里的长寿面,面细如丝,如金如玉,汤映雪月。沈秀嗦着面条时,叶云川以及他父母携生辰礼前来。
“生辰吉乐!”叶云川眉目弯弯,将生辰礼递与沈秀。
秀将礼都收了,请他们都坐下,斟上茶来。
午宴只招待了叶云川一家人,其他来送礼的,没招待,送的礼沈秀也没收。
午后,叶云川一家人离去。及至日暮时分,沈秀与爹娘坐上马车,前往醉仙楼。
蓝田方玉,锦翰霞明,云液凝酥……沈菜浏览着单子上的祝寿宴菜肴,“这么多,吃不完。”
沈有财:“也就吃个吉祥,每样吃点,又不是要咱全部吃完。”
“那多浪费。”
“吃不完就打包回去。”
一道一道菜上桌,每一道菜肴色与香俱全,虽不知味如何,但从色香这两方面来看,味道也一定极佳。
沈秀用勺子拨了拨冒着热气的浓汤,热汤里,鱼翅、鲍鱼、鹿筋等十多样食材经过煨煮后,合成的香味鲜而浓,厚而醇,气味十分丰富且多样,浓香在空气里沸腾。
汤里各种各样的食材放到一起,有一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丰富多样感。沈秀抿了一口汤,热热的高汤咸度适中,口感丝滑,鲜美至极。热流滑过口腔,咽入肚腹,全身都被这鲜美丝滑的汤汁给淹没了似的,只让人心神都晕晃晃起来。
沈秀:“这味道很像……”
“很像什么?”
很像魏朝清的手艺。
沈秀敛住情绪,“味道很好,怪不得这里的生意这般红火。”
“是啊,这里大厨的手艺怕是赶上魏大人了!跟魏大人做的菜一样好吃!”沈有财乐呵呵道。
杨氏迟疑,“倒真像是魏大人做的菜。”
沈有财捏捏下巴,“是有点像啊。”
沈秀招来小二,问小二醉仙楼的大厨是谁,可否能见一面。小二红着脸,连忙去了厨房。
不多久,一位高胖的中年男子进入雅间。沈秀看了看大厨,夸赞几句之后,给了个大红封以表感谢。
大厨回到厨房,神色恍惚。
“可有穿帮?”耳边传来一道声音,可大厨恍惚着,没有应答。
大厨的徒弟轻轻一碰大厨,“师父,师父,大人问您话。”
大厨即刻回魂。他弯下腰,恭谨道:“回大人,小人,小人并未穿帮。”
“她……他们吃得如何?”
“都很喜欢,都吃得高兴。”
魏朝清莞尔。他系着围裙,白皙修长的手指捏着果子,一点一点雕刻。做好饭后果食,魏朝清垂下头。
他甚至不能亲口对她说一句生辰吉乐。
雅间里,沈秀一家人吃得正欢时,小桃放下筷子,扯扯沈秀,“姑娘,您瞧,外面在放烟花。”
窗外一束束烟花炸开,绚烂流彩,璀璨多姿,如泛着光的花瓣撒向全城。
霎时间,整个天空都亮了起来。整个燕州城,被束束烟花染成了色彩斑斓的画卷。
城中千家万户,在烟花的笼罩下,纷纷走出家门,欣赏这全城绽放的烟花,欣赏这壮丽的景观。
全场百姓议论纷纷:
“这不过年不过节的,谁放烟花呢?谁家有喜事?”
“是啊。全城放烟花,大手笔啊这人!”
“啧,这得花多少钱,定是哪个大户人家放的!”
“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多的烟花一起放,真真好看!”
“快,快叫娃娃们都出来看烟花!”
醉仙楼雅间里,小桃拉着沈秀到窗边,“姑娘,来这里看,好多烟花!”
站在窗前,沈秀探头。全城都在放烟花,整个燕州城被炸成了绚丽璀璨的色彩,壮丽绚烂,让她不禁喟叹,“嗯,很美。”
她望着烟花,颊边浮现出浅淡的笑意。
见沈秀笑了,小桃也笑起来。她偷偷望向窗外某个方向。
窗外某个方向,谢扶光站在屋顶,静静远望醉仙楼的方向。
他轻轻道:“生辰吉乐。”
沈秀喜欢烟花,看到这满城烟花,定会高兴。是以,在她生辰这日,他特意准备了这满城烟花。
他微微扬起嫣红的唇角。
碧绿的衣袍在风里翻飞,打到他的手背后,他抚了下衣角。
他穿着绿衣,长长的卷发被黑直的假发覆盖,精致昳丽的面容被人.皮面具压住,任谁都无法认出来他原本是谁。
谢扶光之所以这样伪装,是怕沈秀再看到他。
他答应她,不再出现在她面前。然他要保护她。
无论是之前要杀她的人,还是任何要对她不利的人,他都会替她解决掉。他这一身功夫,为她而生。
他不会去打扰她,但会一直在她身边保护她。
他会守在地狱门前,不让她踏进地狱大门半步。
第149章
晨光熹微, 沈秀飞坐在屋顶上,支着耳朵听隔壁,没听到隔壁的婶子吵架, 她失望地摸摸鼻子,倒是听到有人在谈论昨日的烟花不夜天。
回想起昨夜的满城烟花,她笑了笑, 她昨日恰好生辰,倒是跟着蹭了一下这满城烟花的喜气。
一转头, 清晨的燕州城映入视野。
燕州的清晨,热闹繁华, 凡俗尽染。桃花源的清晨, 旭阳东升,村花路柳,溪水潺潺, 炊烟袅袅,田园碧绿, 一片与世隔绝的岁月静好, 与燕州全然不同。
发觉自己又在想念桃花源, 沈秀赶紧转移注意力。又支着耳朵听了片刻,没听到那两位婶子吵架, 她准备飞下屋顶, 余光瞥见街道上,一辆马车正冲向一位妇人。
她迅疾飞过去,电光石火, 千钧一发之际, 她一把捞起妇人,躲开了马车。
“你还好吗?”
妇人脸吓得惨白, 几近失了声,“我……我……我没事,姑娘,多谢你!多谢你!”
“没事便好。”沈秀转向停下来的马。
马车上跑下来一个小厮,“对不住,对不住,马车失控了。”
沈秀:“以后小心些。”
“一定一定。”小厮偷偷瞅她一眼,又快速低头。
沈秀没多待,点头示意后转身就走。
“姑娘且慢。”陌生的男声从马车里传出来。
她侧过身。
一位锦衣华服的男子从马车上下来。男子向她作揖,“多谢姑娘方才相助。”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
“敢问姑娘家住何处,改日某必登门致谢。”
“不用,日后驾车小心着些就行了。”沈秀摆摆手。
“姑娘————”
沈秀没予理会,脚尖一点,腾空飞走。她并未注意到,她腰间的荷包,在她飞起来时,滑落到了地上。
男子正弯腰去捡荷包,一只漂亮如花的手先他一步捡起来荷包。他直起身,对着身前突然出现的人道:“公子,这荷包是方才那位姑娘的,请你交于我,我会将荷包还与她。”
谢扶光:“她是我妻子。”
“她……她已成亲?”
谢扶光转身离去。
男子怔怔,“她已成亲……”
小厮:“少爷,方才那位姑娘,她并未梳妇人髻。”
男子瞬间回魂,“是也!她并未梳妇人髻!她没成亲!”
仿若从地狱升回天宫,男子喜不自胜。紧接着他愤怒起来,“方才那人骗我!他去哪儿了?赶紧追上他!”
这边厢,谢扶光轻轻摩挲手里的荷包。红唇靠近荷包,他轻柔地亲吻荷包,迷恋而眷恋。
沈家大门前。
一位带着婴儿肥的小女童来到护卫前,对护卫说她捡到了沈秀的荷包。
护卫去接荷包,小女童摇摇头,麻烦他去通传一下。
“姑娘,外头有人捡到了您的荷包,给您送来了。”
“荷包?”沈秀这才发现腰间的荷包不见了。
“谁帮忙捡回来的,人在何处?”
“是一个小女娃,这会子就在外头,说要把荷包亲手交给你。”
沈秀去了大门前。胖嘟嘟的女童看到她,像是放心了,“姐姐,你的荷包,你走得太快,妞妞捡到荷包,追不上你。”
“谢谢你啊小姑娘。”沈秀摸了下自个儿的兜,兜里放着她时常吃的零嘴儿。抓出一把糖,她放到小女童手里。
小女童:“不要的。”
“拿着,多亏你帮我捡到了荷包。”
小女童咧嘴,“谢谢姐姐!”
小女童捧着糖一边吃一边走。见有人拦在她面前,她扬起头,奶声奶气道:“大哥哥,我已经把荷包交给姐姐了。”
谢扶光伸手,“糖给我。”
“这是姐姐给我的。”
他给了她一锭银子,“拿去买糖。”
小女童乖乖巧巧地把糖放到他掌心里,然后拿着银子,蹦蹦跳跳去买糖了。
谢扶光捻起一颗糖,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果香蔓延开来。
她总爱食些酸的,辣的东西。
谢扶光抿着糖,唇角稍弯。
数日后,东宫。
“生辰礼她没要?退回来了?”
“是的,殿下。”侍卫将一封信递到司马朗面前,“这是沈姑娘给您的信。”
司马朗一把抢过信封,忙不迭打开。快速浏览完信纸,司马朗整个人僵在原地。
“殿下?”
“殿下?”
“滚出去!”
侍卫不敢再看面色铁青的司马朗,飞速离去。
司马朗捏紧信纸,胸膛剧烈起伏。
信里,沈秀让他别再去打扰她。
她真就对他残忍至此!
他将信纸撕得稀巴烂,扔在地上,用力踩。
又好几日过去,沈家大门前来了一行人。
“沈秀何在?速来接旨!”
圣旨?接到通传的沈秀愣了一愣,赶忙去接旨。
领头太监展开圣旨,嗓音洪亮,“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闻沈有财之女沈秀娴静婉约、温良敦厚、品貌端庄,深得朕心,今皇二子年已至适婚娶之时,当择贤良以成家室。值沈秀待字闺中,与皇二子天设地造,佳偶天成,为成佳人之美,特将汝许配皇二子为正妃。择良辰完婚,布告中外,咸使闻之,钦此!”
听完圣旨,沈秀整个人宛若石雕一般僵硬。杨氏与沈有财瞠目结舌。
很快,沈秀神色沉下来。皇帝赐婚,不问她本人的意愿,直接下旨,强行赐婚,这与把她当牲口卖了有什么区别!
一定是司马朗去请皇上赐的婚。她明明就拒绝过他。他明知她不喜欢他,为何还要请皇上赐婚?他要强迫她嫁给他!
见沈秀一动不动,太监提醒道:“请接旨!”
沈秀神情几度变幻。她看向杨氏与沈有财。抗旨,乃大罪,严重的会株连九族。她若抗旨,是否会株连九族?
愤怒直冲脑门,她咬紧牙关,该死的司马朗!
太监:“何故拖延?莫非你要抗旨不遵?”
沈秀:“民女……”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骤然响起:“抗旨又如何?”
众人寻向声源。
月楼迦从屋檐上飞下来,眉眼间带着雪山之巅难融的雪,“西域的公主,轮不到你们东陵皇帝来赐婚。”
太监全身血液冷凝,结结巴巴道:“你、你是?”
六神无主的沈有财,仿佛找到了靠山,他挺起胸来,“这位乃是楼兰王陛下!”
太监一惊,“楼兰————”
月楼迦:“聒噪。”
太监只觉自己被一阵罡风卷走,直接摔到了地上。他即刻噤声。楼兰王身上强大的压迫感,让他只觉自己仿佛要被撕碎。他恨不得立刻就晕将过去。
月楼迦:“回去告诉你们皇帝,东陵这块地很不错,适合养楼兰的牛马。”
太监大骇,楼兰王这意思,是要,是要占领东陵?他双膝一软,险些跪到地上。他哆哆嗦嗦,作了个礼之后掉头就跑。
太监连滚带爬,一行人迅速离去。
月楼迦目视沈秀,“没有人能强迫你嫁给谁。”
“你方才与太监说的那话是什么意思?你……想要东陵?要与东陵打仗?你一定是在开顽笑,恐吓他的罢?”
月楼迦长睫缓缓动了一下,他颔首。
他不会对她的国家出兵。除非得到她的首肯。
沈秀顿时松下一口气,“你不是回楼兰了?你没回去?”
他沉默须臾,“我在这里还有事要处理。”
她狐疑地打量他,倒也没追问下去,“方才多谢你。”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如若有实质的目光,似要永远停留在她脸上。
她垂头,避开他的注视。
“记住,你是高昌公主,西域公主,无人敢逼迫你。”月楼迦缓声,“有我在,你谁都不用怕。”
不等她说话,他飞身离去,雪白润泽的长发漾开波浪,消失在空中。
沈秀转过身,见杨氏仍惊魂未定,她道:“娘,没事了。”
沈有财扶着胸膛,“没事了没事了,咱闺女可是西域的公主,不归皇上管,皇上管不着她的婚事!而且还有楼兰王给咱们撑腰呢!”
听着沈有财的话,沈秀面前浮现出司马朗的面容,她沉下脸。
夜深,京城东宫,书房里灯火明亮。司马朗靠在长案上,一页一页翻文书。
他心浮气躁,并未看进去。
宣旨的太监,应该已经返程。不知沈秀她接旨了没有。他心里清楚她不会接旨,却又盼望她有所顾忌而接旨。
他心烦意乱地翻着文书,起身在屋子里来回踱步。
倏然,精心雕刻的紫檀木门,如纸片碎裂开来。
司马朗大喝:“谁!”
破碎的门口,身形高大颀长的男人逆光而立。他一袭红衣,卷发披肩,肩上飘着红色曼陀罗花和红色飘带,赤红的飘带在他肩后飘动着,若流动的血河,美丽而妖异。
司马朗:“你?!谢扶光!”
谢扶光笑吟吟,唇红齿白的面容在灯影下妖冶得渗人,“听说你要强娶我的妻子?”
“你的妻子?”司马朗冷哼,“做你的春秋大梦!她不是你妻子!她马上就是我的妻子了!”
谢扶光歪头,“是吗?”
注意到谢扶光手里的长剑,司马朗往后退,“你想做什么?”
谢扶光眼睫弯出一个优雅好看的弧度,轻柔细语,“你说我想做什么?”
司马朗了解谢扶光,他这人,笑得越温柔,杀人越狠。
“你、你敢!”司马朗大叱,“我是太子!你敢杀我!”
他将将说完,长剑直接插.进他身体里,顿时血流如注。
温热的血喷洒上谢扶光的衣袍,溅到他颊边,如一朵红花在雪玉上绽开,放出病态的绮丽。
司马朗倒地,他捂住血流不止的胸口,“我父皇……不会……不会饶过你……”
谢扶光眉间带血,仍然笑吟吟。温柔到让人头皮发麻的笑里,透着些许精神不稳定的兴奋与疯癫。
他轻飘飘地将剑重新插.进司马朗身体里,“唔,东陵该换一个皇帝了。”
第150章
这日晨间, 沈有财见杨氏仍一副愁容,他啧了声,“都这么多天过去了, 京城那边还没什么动静,你担心个甚么。”
杨氏张张嘴,欲言又止。
“放心, 没甚么大不了的。”沈有财道,“咱秀秀可是高昌公主, 有高昌王与楼兰王为咱们撑腰呢!”
之前魏大人也给他们带了口信,让他们不要担心此事。还有, 秀秀是前武林盟主的义女, 叶应天也会替她撑腰,这么多人替她撑腰,皇上要强行赐婚, 不得好生掂量掂量?
京城那边这么久都没消息,那圣旨肯定就已经作罢了。
听了沈有财的话, 杨氏心下稍安, “我就是……”
“别就是就是了, 今日芒种,咱去煮些青梅吃。”
芒种这日, 家家户户都会煮青梅。这时候的新鲜梅子极酸涩, 用糖,老姜,茶叶慢慢煮制后, 酸甜可口, 净血通身,又美味又对身体有益。
熬煮好的青梅茶, 一杯下肚,酸甜芬香,清新消食。沈秀捧着温热的青梅茶,连连喝了好几杯。喝完青梅茶,她见小桃在树下系丝带,便也过去系丝带。
芒种时,百花凋残零落,这时家家户户都会把丝绸带系在花枝上,再把残落的花瓣粘在花枝上,为花神饯行。
系好丝带,她捧起地上残落的花瓣。虽已凋零,花瓣依然鲜艳漂亮。她道:“家里好像没红色的花?”
“原先在锦州时,家里养了水仙花,你把它铲了,说以后不要养那样的红花。来了这里后,家里也就没养红花了。”
“什么时候铲的?”
杨氏回忆了一下,说了一个差不离的时间。沈秀暗忖,那时候,她已经认识谢扶光了。那时的她,大抵是因为谢扶光,而迁怒于红色的花,所以才不让家里养红花的罢。
这时小桃突然跑过来,“姑娘?姑娘?”
“怎么了?”
“这是谢公子写给您的信。”
“信?他给我写了信?扔了。”
“谢公子说这封信很重要,请您务必打开看一看。”
沈秀不动作。
杨氏迟疑道:“秀秀,他说很重要,要不你打开看看?”
静默须臾,沈秀接过信封。展开信纸,扫视一遍,她僵住。
谢扶光说,司马朗要强娶她,他已将司马朗斩杀。现在他控制了整个朝廷,皇帝已退位,整个东陵无人再敢给她赐婚。
东陵已然变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怎么燕州一点风声也无?是因为燕州离京城太远?
沈秀震惊之下,不免有些怀疑人生,到底是谢扶光太强,还是东陵太弱?这么大一个东陵,怎么这么轻易就被谢扶光给控制住了?
谢扶光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厉害,他强大到,抬手可救苍生,覆手可灭万民。
往下压了压心底的震撼,她继续往下看。信里,谢扶光问她,她是否愿意做东陵皇帝。
她怀疑自己眼花,揉揉眼,定睛一瞧。没错,他的确在问她愿不愿意当东陵的下一任皇帝。
就因为东陵皇帝不问她意愿,强行给她赐婚,他便直接解决了东陵皇帝。还打算让她做新的皇帝?
“秀秀,谢公子他写了些什么?”旁侧杨氏问道。
沈秀怕她说出信纸内容,杨氏会惊地晕厥过去。她敛敛气息,“也没写些甚么,不甚重要。”
“可小桃方才说这封信很重要。”
沈秀摇摇头,即刻回屋。取出纸笔,她斟酌着回信。
让她去当皇帝?真真是疯了。她极有自知之明,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不聪颖,很平庸,很无能,没什么治国才能,她这种人,人群里一抓一大把。
她去当皇帝,怕是要把整个国家带沟里去,弄不好会把国都给亡了。她担不起这样的责任。
一想到此,她只觉被五指山压住,压得她呼吸不能。她在心里念了几句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她绝计不会去当皇帝,那么,谢扶光会当东陵的皇帝么?
他这人,脸上常带着温温柔柔的笑,看起来像个谦谦君子。
实则有些神经质,疯疯癫癫,精神不稳定,心狠手辣,残忍无情,他就是个疯子,他能做好皇帝,管理好整个国家吗?
沈秀神色凝重得能滴出墨来。随之她又想到谢扶光既然能管理好曼陀罗教,应该也是个有管理能力的人。反正他肯定比她强。
万千思绪翻滚而过,她脑子里混乱了许久,最终,她深吸一口气,做好决定。
她是万万不能去做皇帝的,若谢扶光真做了东陵的皇帝,她希望他能好好治国。
认认真真写好回信,她装进信纸里。
……
新帝登基,改国号为秀,年号为永安。至此,东陵国成为历史,中原为秀国。
得知东陵改国号为秀,沈秀扶住额头,不知该说什么好。
新帝并不是谢扶光。而是他的手下。一个有治理之才的手下。她心下稍安,同时隐隐担忧起来。
他的手下,拥有了这样的权力,会不会反他?背叛他?
不过,想来,谢扶光既然能放心让他手下掌权,也应该有什么手段控制他的手下的。她没必要多虑。
揉捏太阳穴,沈秀不再关注此事。
进入六月下旬,天气愈发热,沈秀练完功,浑身都是湿漉漉的汗水。她冲洗了一番后,杨氏端着冰酥酪进屋。
“这天儿热的,真见鬼。”杨氏把冰酥酪放到沈秀面前,让她吃了消消暑气。
沈秀热得卷起衣袖,直将冰酥酪往嘴里送。
杨氏发现沈秀胳膊上的牙印子。两排整齐的牙印,齿痕已结疤,留下深粉痕迹。杨氏惊诧,问她这牙印子是怎么回事。
沈秀摸小臂上的牙印,道:“不小心咬到的。”
“这么深的印子……”杨氏皱皱眉,“我去寻些祛疤药膏来。”
“不用。”
“什么不用,留个印子多难看。”
沈秀轻抚牙印,耳边回荡起啮臂为盟那日,她与谢扶光一起发的誓言。
“我沈秀在此立誓,我与谢扶光,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我谢扶光在此立誓,我与沈秀,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齿痕为证,你我已啮臂为盟,永生不得反悔。”
耳边一遍一遍回荡起,她与他立过的誓言,沈秀垂目,“好,娘,你去弄些祛疤药膏来。”
“嗳,这就对了,女娘家家的,留个印子多不好。”
杨氏托人寻来了最好的祛疤舒痕药膏,嘱咐沈秀,“每日擦两次,顶多两月这印子就淡了。”
清清凉凉的白色药膏覆在牙印上,沈秀一点一点磨平药膏,心也一点一点平静下来。
牙印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她相信,她对谢扶光的喜欢,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谢扶光对她的喜欢,或许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月楼迦,以及魏朝清对她的喜欢,或许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这样,便皆大欢喜。【请收藏南瓜小说 ng8.cc 为你分享更多更好看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