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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第21章  老婆说相爱也会吵架但我……


    可最后, 厉非当然还是没舍得揍。


    只能叹口气,伸出温暖的指尖,蹭去爱人脸上的泪痕。


    窗外夜色低沉, 厉非一字一句开始对他慢慢讲:“傅小霆,我知道你头脑很好的。真相就是我说的那样, 但我可以给你点时间, 让你慢慢自己捋一会儿逻辑, 相信你最后会跟我得到同样的结论。”


    “来, 捋吧, 就在这里捋。”


    “捋好之前,我不会放开你。你可以安心在这慢慢想。”


    他伸出手,借出胸膛。


    用怀抱支撑着沉默的青年, 温柔抚了抚他的后颈。


    ……


    那天晚上, 卧室里星空夜灯氤氲着波纹,在同一张被子构筑的小空间里,厉非终于第一次听傅斯霆亲口说出, 那些他年少时“不太好”“都过去了”“没什么可说”的故事。


    “我生下来时,腿骨关节发育就有问题。医生说虽然可以试着治, 但不一定能治好。我爸那个人要面子,又没有担当。受不了别人嘲笑他生了个残废儿子,那时起就不愿意回家了。”


    “他原本做点小生意, 生意也丢了。天天在外头花天酒地、惹是生非,最后赌博欠债,被人追到家里来。”


    “我妈那个傻女人, 还想着他能知错就改,把所有家当都拿出来给他还债。”


    “她甚至,还把外婆用尽一辈子人情给她安排的公路局的出纳工作都给卖断了。就这样把所有能凑的钱全凑出来, 一起给了那个烂男人。”


    “结果钱被男人卷跑。她也丢了唯一稳定的工作,那几年经济不怎么好,她又没什么一技之长,还要养我、照顾外婆……”


    “她就想着,出去重新找个依靠。”


    “可她这方面的运气又并不好。找到的第一个男人骗她去夜场陪酒,后来还犯了罪,差点连累她也被抓进去。第二个男的,则是用投资名义骗了她的钱,还打她。第三个曹爸爸是唯一的好人,是个大货车司机,对她好也肯供我上学,可结婚才不到一年就连车带人掉下山崖去世了。”


    “然后又有了第四任,我都不知道她看上他什么。那人软饭硬吃,长得也难看,嫖赌酗酒骗钱打人样样在行,就这样她还不愿意分开。”


    “……”


    “其实曹爸爸去世那年,我妈妈作为未亡人,拿到的事故保险赔偿金有三十多万。”


    “如果那笔钱没有被第四任骗走,原本我们家应该可以靠它撑到我大学毕业,不至于山穷水尽。到时只要我找到工作,就可以反过来养她了。”


    “可钱被拿走后,就算报警也拿不回来了。虽然也告了,那人也被判了现在还关着,但钱早被他花完了,一分都赔不出来。”


    “那年我初三。”


    “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我和我妈对着家徒四壁,还有几天直接吃不上饭。然后我只好去打零工,但年纪太小没有店肯要,要了也是廉价劳力。我妈也去小吃店打工,可上班一个星期就在后厨昏倒了,去医院查出来是尿毒症,要透析,等换肾。”


    “再后来,我高中选了离家近的三中。因为三中愿意给我奖学金。”


    “三中录取分数不高,我是前几名进去的。可是奖学金也渐渐不够我妈妈的治疗费,我在高中时,就只能每天一边念书、一边打工。”


    “再后来,我自己又查出来得了病,呵……”


    傅斯霆仍有一些细节没有告诉厉非。


    比如妈妈住院后,家里的存款尽管一直有他打工和奖学金的补充,还是越用越少。


    等他查出来得癌症的时候,家里帐上其实只剩一千三百多块。


    所以,其实得知胃癌的那一瞬间,他都不是担心自己做不做得起手术,能不能活下来。他更担心的是他后面不能再去找新的工作干了,该怎么办。


    一千三,没有补充的话两个人几天就花完了。之后他和妈妈吃什么都成问题,下个月住哪都成问题。


    在真实的生活里,其实造成最大恐惧阴影的,还真不是突如其来的疾病。


    而是一直如秃鹫一般盘旋在上空的匮乏和走投无路。随时吃不上饭,随时失去家,永远没有一丝一毫的安全感。


    但傅斯霆不想让厉非知道这些过于困窘糟心的细节。


    他总有还一些自尊要勉强维持,实在不想让他看到自己最难堪的一面。


    但傅斯霆本来以为,其他的一些过往,他应该多多少少会告诉厉非一些。


    但事实好像是,二十八岁的傅斯霆直接把所有的一切都藏住了,一个字都没说。


    为什么?


    黑暗里,厉非沉默了。他也想知道为什么。


    卧室里一片安静,只有星空灯流淌。


    半晌,怀里传来很小的声音:“对不起。”


    “……”


    傅斯霆的头抵在他的胸口,声音哑涩:“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对你隐瞒。对不起。”


    “我替他道歉,请你也不要生他的气,好不好。”


    又是片刻安静。


    无数复杂的情绪在厉非心间交织。他年少时一直是一个冷硬的人,不得不说,就是傅斯霆的出现,教会了他这种柔软又无奈的感觉。


    “不是你的错,”他低声说,“宝贝你最乖。”


    “是我不好。”


    “是我不好,不该逼问你告诉我这些。对不起。”


    怀里的人僵了僵,茫然又无措。


    厉非则把他整个过紧,一点点焐热他冰冷的手脚。


    “傅斯霆,我承认我之前是有些着急。但现在仔细想想,二十八岁时的你不愿意告诉我这些,一定有你的原因。”


    “无论是什么原因也罢,你有事情藏着,我该做的都是更有耐心。等的更久一些,直到让你愿意完全相信我、依靠我的那天。”


    “而不是趁人之危,趁你失忆变回小朋友,骗你说出一些本来不想要我知道的事。”


    “这样,”他垂眸笑笑,“等你恢复了,说不定会厌恶我的狡诈。”


    他是真心在反省。


    没想到黑暗之中傅斯霆反应非常大。


    “我不会!”


    “……”


    “我不会!无论发生什么事,不会讨厌你,我不会!!!”


    厉非:“……”


    小祖宗,他有一刻真想这么叫傅斯霆。


    尽管这其实是他正常人生中不会用的词汇,但这几年因为傅斯霆,他好像也已经用过了太多以前从来不会用的词汇,做了太多以为一辈子不会做的事,有了太多以为一辈子不会有的心情。


    真的。


    小祖宗叫的太声嘶力竭了,不是又要哭了吧,他刚才那么不容易才哄好的。要命。


    他这次,可没想故意欺负他!


    ……


    傅斯霆其实越长大,越清楚脆弱不解决任何问题,也早就习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是狠狠咬牙反抗。


    他都忘了,已经多久没好好哭过一回。


    他其实之前也哭过了。


    这一刻再度情绪失控,只是因为听不得厉非把“厌恶”这么严重的词用在形容他们的关系身上。


    傅斯霆有什么资格厌恶厉非?太荒谬了,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为什么厉非会……


    他为什么会这么说?


    是不是,二十八岁傅斯霆,真的对他不够好?


    这么一想,好像很多事情都突然有解释了。一瞬情绪上头,他狠狠咬:“二十八岁的傅斯霆……就是个混蛋!”


    是混蛋,才会毫无节制,买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乐高和手办。


    是混蛋,才会什么都不跟厉非说,让他那么担心。


    是混蛋,才会……不识好歹,跟厉非吵架!


    他是真的不明白,二十八岁的自己到底怎么舍得和厉非吵架的?厉非什么都好,好好爱都来不及,到底吵架的点在哪里?


    肯定都是他的错。厉非能有什么错?厉非对他还不够包容?


    傅斯霆真心觉得厉非已经是在这个世界上包容的神——


    正常人遇到藏着掖着的男朋友,只怕都很难原谅。厉非居然还会反过来替他找理由?


    这其实是一件相当离谱的行为。加上厉非的出身,更是让人难以想象。


    毕竟,厉非可不是一般普通人家的孩子,他从小就是万千宠爱一身天之骄子!


    傅斯霆虽然没怎么见过富豪阶级的少爷,但他好歹见过很多普通的富二代。


    就他们学校的那些,只是有点小钱而已,就可以如何嚣张,有怎么样的优越感,他是见过的!


    如果金钱之外还拥有美貌和少许才华,就更不得了。他太清楚这种人可以多么没有同情心和同理心,可以多么冷漠残忍、不把别人当人看。


    因为他们天生拥有的太多了。


    也被太多人喜欢和崇拜了。


    被这样捧着长大的人,往往未必本性多坏,就可以残忍得理所当然。毕竟周围的善意和爱慕的眼光,就已经实打实给了他们随意伤害和利用他人的特权。


    那样的人,很多一辈子也学不会珍惜。


    因为机会的大门永远向他们敞开,愿意傻傻喜欢、微笑纵容他们任性的人,永远前仆后继一茬接一茬。


    那人的人,同样很多也一辈子也学不会包容。


    他们不需要学,因为有太多人愿意包容他们,他们一辈子就在岁月静好里当公主王子就好,所有风雨有愿意的人承担。


    “……”


    厉非如果想做那样的人,随时都可以做。


    所以傅斯霆其实想不明白,厉非难道不在他第一次发疯买买买的时候,就让他滚吗。难道不该在他第一次敢跟他拌嘴的时候,就把他赶出家门?


    他相信,前一秒厉非分手,后一秒这个世界上更帅更美更年轻更有钱的追求者,马上可以从红砖白墙的小别墅门口排到法国。


    所以为什么……


    为什么生在云端彩虹之上,一直踮起脚尖摘下一颗颗璀璨星星的厉非,到头来却能脚踏实地生活,真切地爱人。


    甚至能做到在琐屑的生活中,接住会偶尔发疯的爱人。


    世界上不该有人这么美好的人,即使有,也不该垂青他。更何况时不时跟他吵完架后,还肯继续垂青他???


    厉非无奈:“傅小霆,你果然就算失忆了,还是满脑子都是傻话”


    “吵架又如何?所有在一起长久生活的人,日常是不可能完全没有摩擦的。”


    “一段平等的关系,总有意见不同的时候,会交流,会互相说服。有时候甚至要强硬说服,就不可能完全不吵架。”


    “别说爱人了,就是生长环境完全相同、基因都融合的家人,也是会有争吵的不是么?”


    “吵架不代表不相爱。”


    厉非是十分平常地说出这句话的。


    然而傅斯霆那一刻脸上的表情,明显就是晴天霹雳、不能接受。


    “……”


    所以,原来傅斯霆真的天真地以为,相爱的人就一辈子不会吵架啊?


    厉非突然觉得有点可爱。


    “其实你能这么想也很好。”他说。


    “能这么想,说明我们小霆单纯又可爱,心地特别干净。”


    厉非在床上抱紧他,温柔蹭了蹭,忽然想起他们同居后第一次吵架。


    原因都想不起来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所以厉非吵完就忘了,结果那天晚上收工回家,发现一片冰冷的黑灯瞎火里,傅斯霆就那么静静蜷缩在客厅沙发的角落难过。


    特别凄惨,像一只没人要了的小狗。


    他轻轻抱住他时,他的身体也特别冰冷,感觉连体温和脉搏都要坐没了。


    那一瞬间厉非真的是……前所未有的感觉,脑子疼。


    人生真的有时候,不可理喻。


    明明他从小自持理性,小小年纪就和周遭格格不入。早就平静地接受自己要一辈子孤老终生的可能。


    在此之前,他也曾短暂地想象过自己将来爱人的模样。


    那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厉非一直以为,那会是一个跟他差不多的人。情绪稳定,效率现实。彼此相敬如宾,知情识趣。


    重点是不要做出格的事,不要给彼此添麻烦。


    厉非倒也不是说怕麻烦,他只是觉得严谨自律、把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是一个成年人必备的美德。


    那些会被感情冲昏头脑,屡屡做出蠢事的人,会让他觉得烦躁。


    他真心不希望身边有这样的人,尤其是枕边人。


    厉非还曾十分冷漠地想过,如果他将来选择和谁在一起,只要对方表现出一点点的不可理喻,他肯定马上就果断分手。


    但事实上,真遇到了,才发现之前那些条条框框异常苍白可笑。


    事实是,傅斯霆骄阳似火他喜欢,但傅斯霆的偶尔失控,只会让他更确定、更觉得这个人鲜活。


    原来他也并不讨厌会发疯发癫的人。


    原来他的心也会被某个人弄得酸胀柔软、填得满满的。原来他会觉得一个人很傻,同时又觉得他很可爱。


    原来他也会跟着变得有点失控,变得不像自己。


    原来他也会没有道理地溺爱某人,只想每天都抱抱他,拿全世界最好的东西哄他。


    然后他也才终于后知后觉,那些他被丢在一边不愿意演,觉得可笑、觉得降智和缺乏人物一贯逻辑的爱情剧剧本,很多其实一点问题都没有。


    有时正是一眼看去不合逻辑的地方,才反而让那个爱情故事的逻辑真实可靠。


    只是他以前没爱过,才理解不了。


    原来真的爱上了,很多事就是没有道理的。就算拥有绝对逻辑的人,也会体会到缺乏一贯逻辑的荒谬和新奇。


    然后他又想起了以前了合作过的一位老导演,本来是老牌文艺片导演,快五十了突然开始拍降智恋爱小甜剧。


    厉非不理解,老导演哐哐喝酒:“甜剧里面其实才有很多学问,真不好拍,总有一天你会懂。”


    厉非不信,觉得老导演就是为了资本而折腰。


    原来不是。


    原来有一天他真的会懂。


    第22章 第22章  老婆我的阑尾长在胃上。……


    隔天清早, 云销雨霁,窗外阳光无比灿烂。


    傅斯霆却发烧了。


    家庭医生上门来看了一下说问题不大,开了点退烧药。厉非给他贴上降温贴, 一直坐在床边直到床上人昏睡中的眉头微微舒展。


    厉非才打开笔记本,在旁边书桌办了会儿公。但只是回了两封邮件, 手指就又停了下来。


    他兀自一个人坐那, 梳理了一会儿逻辑。


    昨晚, 傅斯霆看似全盘认可了他捋出来的全部“事实真相”, 明明本该就此安心。


    却还是生病了。


    医生说应该是心理压力过大造成的。


    厉非不禁叹气, 看来一如既往……再合逻辑、再安全无比的解释,也架不住他爱人过于擅长胡思乱想。


    唉。


    可知道他那些过去后,谁又忍心怪他呢?


    厉非目光晦涩温柔, 落在傅斯霆略微潮红、双目紧闭的睡脸上。


    明明少年时经历了那样的折磨, 可他们在一起的三年里,这个人在绝大部分时间里,还是一直保持住了乐观、成熟、平稳的模样。


    只仅仅在偶尔做了噩梦, 或者喝得神志不清时,才敢偶尔展露出一点脆弱。


    “……”真能死撑, 这个傻子。


    正想着,床上人忽然皱起了眉,呼吸变得急促而紊乱, 胸膛剧烈起伏。


    厉非忙握住他的手安抚。他的手其实没有特别滚烫,但整个人却异常僵硬,身体时不时地抽动一下, 像是在梦中正抵御着某种激烈的摧残。


    “傅小霆,傅小霆?”厉非皱眉,晃他。


    好在怀里人还能被叫醒。傅斯霆微微睁开眼睛, 双颊绯红,眼神带了一层雾气。厉非把他额前被汗水浸湿的发烧贴换掉,那毛巾小心擦了擦他的额头:“怎么了,又做噩梦了?”


    傅斯霆似乎经历了一段非常漫长的恍惚,才轻微地点了点头,却又摇了摇头。


    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些过于虚弱,眼神也不太清醒。


    “这次又梦见了什么,”厉非心里一疼,柔声诱哄,“还是平行世界?”


    “……不是。”


    “不是的,”傅斯霆轻声说,“我……我是梦见,十三岁时的事情。”


    “小霆十三岁时发生了什么?”


    “十三岁,在电影院里……在大荧幕上,第一次看到你。”


    厉非:“……”


    他一时有点没能想明白,为什么对傅斯霆而言,梦到他会是一场那样辗转纠结的噩梦?


    随即才反应过来,喘息潮红,可能也未必一定是他以为的“痛苦扭曲”。


    会不会其实是……


    “……”


    可他再看向傅斯霆,就只能看到他用发着烧浑浑噩噩的迷蒙眼神看回来。刚才那些到底是什么已再不可考,他总不至于坏到,去掀一个病人的被子查证吧?


    但他好像刚才还听见了什么别的东西。


    傅斯霆刚说第一次见他是多大来着,十三岁?


    嚯,那可跟某人一直以来声称的,又不太一样了呢。


    厉非忍不住低笑了一声:“原来小霆那么早就知道我了啊?那,能告诉我那是哪部片吗?”


    “……《重春》。”


    事实证明,发烧后的傅斯霆和醉酒后状态很像。很老实,问什么说什么。


    《重春》对厉非来说真的已经好久远了的记忆了,记得那时在电影的宣发广告上,他还是“著名童星”。


    他又不依不饶接着问:“那,我在这部电影里面演的角色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叫顾浔。是盛昌洋行的少爷,父母被军阀害死后……借刀杀人杀死军阀,报了仇。”


    记得那么清楚。厉非默默确定了自己的猜测:“果然。”


    果然,早早就惦记上他了,他就知道。


    “你呀……真的是,”他好气又好笑,“所以某人后来,到底是怎么好意思跟我说什么你‘从来不知道’我是谁,‘从来不看剧不看电影’的?”


    别说,还挺能装,整整三年咬死不改口。


    有人不想当粉丝只想当男朋友,无所不用其极,什么瞎话都编得出来。


    厉非实在是哭笑不得,傅斯霆却沉默了。


    他的手指骤然有些发凉,不安地轻轻蹭了蹭厉非的指尖。


    “那万一……万一是真的呢。”


    “万一你认识的那个我,就是从来没有……在电视上看过你呢。”


    厉非:“……”


    完蛋,孩子没做噩梦,却被他无心的几句话给说回噩梦里去了可还行?


    厉非服了:“傅小霆,你现在是因为还在发烧,所以脑子不太清醒。这个问题咱们昨晚已经深刻讨论过了,是一起好好捋过很长很常的逻辑线的,你都忘了?”


    “我帮你回忆回忆——没有平行世界!”


    “没有,不存在!你以后就是能考上大学,就是会成功。因为你很用功、很厉害,也很有天赋,不要看轻你自己!”


    “至于所谓的‘很多事对不上’——癌症时间对不上,是因为你刻意隐瞒。说没看过我的电影和剧,是因为你长大后特别嘴硬。至于你‘不存在的高中同学’曲织帆,我昨晚也特意打电话问过她了。”


    曲织帆目前人在法国,工作很忙,和美国还有六个多小时的时差。凌晨打过去的时候那边是清早,也幸好她一向起得早。


    “人家在电话里也解释了,你们是在你十六岁、她十九岁,因为你住院治疗时和她妈在同一间病房才认识的。那个时候她已经在念大学了,所以严格来说她只是你的高中学姐,而并不是同学。你进高中那年她正好毕业,所以现阶段你们并不认识。”


    “但将来你是会碰到她的。”


    “……”


    “退一万步说,以上所有的事情都撇开不谈。”


    “还有一个最直接的证据。”


    厉非眸色微沉,手指忽然扯开傅斯霆身上薄薄的被子,伸到他的睡衣下面。指尖隔着余烧还在发热的皮肤,摸上了傅斯霆上腹胃部一道陈旧的疤痕。


    “你第一次生病时手术的疤痕,不是还在这儿?”


    厉非指尖所触,是一道微微坚硬的凸起疤痕。十多年前的刀疤早就不再狰狞,曾经的粗糙硬结也已然消散无踪,不过是质地比周围的肌肤略为紧实而已,像是一层薄而柔韧的膜,带着一丝涩涩的阻力。


    傅斯霆被突然碰触,瑟缩了一下,呼吸略微急促。


    明明之前洗澡时他也看过镜子,可大概都在看腹肌了,竟没有注意到身上什么时候多出了一道浅浅的伤痕。此刻被抚摸,很明显那里的皮肤比别处敏感太多,以至于指尖碰触后一阵难以言喻的痒意,仿佛有小虫在轻轻啃咬,非常奇怪的感受……


    “所以哪里对不上了?”厉非说,“根本每一件都对得上。”


    “你就是做过手术,也挺过来了。在你十六岁还很小的时候,在我们还没有相遇、我没能陪着你的时候。但是我的小霆真的很坚强,在这个世界还在让你受委屈的时候,坚持一个咬着牙、孤单地,挺过来了。”


    “很了不起。”


    “非常非常了不起。”


    “……”


    傅斯霆身子剧烈一抖。


    厉非竟然就这么搂着他的腰,轻轻贴了上来。发丝扫过疤痕的触感丝丝缕缕的,更痒了,傅斯霆一时抖得特别厉害。


    厉非不仅蹭了蹭那疤痕,还在上面轻轻落下一吻。


    柔软的触碰带着电流,顺着痕迹辐射全身,傅斯霆肌肉不自觉紧绷。就在他眼神晦暗、喉咙干渴地沉溺下去时,突然腰部又被狠狠拧了一把,拧得他一个激灵。


    他委屈地闷哼一声,就听厉非低低冷笑。


    “说起来,有些人长大后真的很不乖——这道疤的由来,你还记得我当初问你时,你怎么跟我说的?”


    “你说,这是阑尾手术的痕迹。”


    “我当时就想吐槽了,谁家阑尾长这位置?”


    “……”


    第23章 第23章  今天我是薛定谔的傅斯霆……


    中午厉非买了粥。


    本想尝试自己煮的, 但没有成功。他这辈子明明擅长做很多事,钢琴小提琴唱歌跳舞写书法开飞机……偏偏做饭永远一塌糊涂,这次更直接把小米粥煮成小米锅巴了。


    喝完粥, 傅斯霆又睡了一会儿,晚上时终于彻底退烧了。


    而厉非刚做完一天的工作, 又在床边看书。


    床头灯柔和打在他的侧脸, 勾勒出棱角分明的轮廓。


    他的唇形真的很好, 很薄, 唇角微微上扬, 很性感的弧度。那副斯文又带着几分禁欲气质的金丝边眼镜今天又架在高挺的鼻梁上,镜链垂落。


    傅斯霆真的好喜欢他这种造型,特别心动, 真的很衬他。


    他躺在床上, 就这么目不转睛看着他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从容翻过一页又一页书。


    哗啦,哗啦。


    越这么静静看着,心底越是浮动出难以言喻的温暖安宁。


    温暖逐渐溢满胸腔, 恍惚间,竟让傅斯霆突然有了种错觉——好像他和厉非, 其实已经在一起很久很久了。已经经历了无数个春夏秋冬、黄昏清晨,共同看过无数次的日出日落。


    久到早已融入彼此的血肉,变得不可或缺。没有隔阂, 没有疏离,只有自然而然的亲近。


    水母灯反射出淡淡琉璃幻彩。时间在柔软中,被缓慢而绵密地拉长。


    直到厉非目光从书页移开, 看过来。


    “……”


    视线交汇。


    有一瞬,傅斯霆突然就莫名想开了,为什么他一定要坚持他是十六岁、是穿越过来的?


    会不会真的也有可能, 他确实只是暂时摔坏了脑子?


    是啊,明明他的身体就是成年的身体,为什么他就不能是二十八岁的傅斯霆本人?医生的说法明明也没有任何破绽。为什么他就不能真的只是暂时血栓,几天以后恢复记忆就好了?


    说不定。


    说不定上天给二十八岁的他来这么一出,只是让他短暂地回到十六岁。让二十八岁拥有一切得意忘形的那个傅斯霆,拿这十几天的时间好好反省一下。


    回忆一下他本该多么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一切!


    学会更坦诚一点、别天天装。


    以及意识到和厉非吵架真的罪大恶极,不许吵架。


    “……”傅斯霆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可能因为发烧睡了整整一天的缘故,他觉得他现在头脑睡饱了,特别清醒。当然,也有可能是彻底睡糊涂了,呈现出一种自以为清醒的不清醒。


    他也不知道。昨晚所谓的“相信”,其实只是在绝望之中抓住唯一可以呼吸的救命稻草。


    可这一刻,他反而是真的有些信了。


    “……”


    厉非放下书,凑过来摸了摸他的额头,确定已经不烧了。


    刚要收回手,却被傅斯霆一下子突然一拉。反应过来的时候,傅斯霆已经抱着他的腰把他压在床上。整个那么大的人埋在他胸口,呼吸带着几分温热和急促:“别走。”


    厉非无奈,手轻轻落在傅斯霆后背:“好好,我不走,就在这里。”


    傅斯霆的手臂默默收得更紧了一些。


    他好像终于明白了,这些天所有不安和焦躁的源头……


    “厉非,”他轻声说,“我能不能……向你要一个保证。”


    他知道这是很自私的请求。


    可十六岁的傅斯霆,是真的非常非常需要,有人能在这个时候给他一句关于“既定未来”的保证。


    他真的太需要,有人在漫长无尽的黑暗中给他一点点希望,告诉他只要足够努力、坚韧、不放弃,他也是可以在既定的将来让所有汗水开花结果,获得这个宇宙的回应和奖励的。


    哪怕,不是在他的二十八岁。


    哪怕,只是在漫长未来的“有朝一日”。


    但是至少让他知道他的生活是有奔头的,他最终是有可能通过坚韧地活下去,而最终拥有幸福的。


    傅斯霆真的无比希望,有谁能给他一句保证。


    他不是不肯努力。


    他只是怕,无论如何拼尽全力,结果都还一场空。他真的怕。


    怕忍受了所有治疗痛苦还是会死掉。怕燃烧了所有的潜能还是逃不掉困窘的一生。


    但如果,有人能跟他保证,在无尽的黑暗尽头真的存在幸福。哪怕渺茫,他也一定有勇气冲破一切险阻,情愿接受任何考验,不惜咬牙忍下任何痛苦。


    他需要那个希望。


    “你能不能,能不能跟我保证,万一有平行世界……”


    “你不要生气,我知道你觉得没有平行世界。可是万一真的有,你可不可以悄悄的,跟其他平行世界的厉非说一声,请他等一等我。”


    “如果我……没能那么快到你身边,如果我没有那么好。能不能让其他世界的你也稍微等等我,稍微……对我有一点点耐心。”


    “……”


    厉非在那一瞬间非常沉默。


    他和傅斯霆在一起的第三年,海岛求婚的事情传回圈子里。听说圈内彻底炸锅,从小跟他一起长大、口无遮拦的富家公子千金们,纷纷集体背地蛐蛐他。


    “我是真的震惊。太震惊了,你们不震惊吗?那可是厉非耶!求婚的人可是厉非耶!”


    “我以前真的、真的、真的以为他绝对是那种没有人类正常感情、特别程序化、公事公办的纯种伪人。之前听说他居然谈恋爱了就觉得挺离谱了,结果还谈了三年都没分,居然还跟人求婚了?”


    “所以原来是有感情的,甚至还是情种吗?”


    “我还以为他仅有不多的人类感情,都在拍戏的时候用掉了呢。”


    “不是,就他天天那么高冷的样子,到底谁那么有勇气在跟他谈?而且他谈恋爱得是啥样啊?”


    “对方还是个男的。要我说是男的话,就谈着不就得了?是有多爱才非要给人家承诺。结婚?多想不开,那以后赚的钱可就上赶着成了共同财产了啊。”


    “可能,确实是很爱吧。就像他演的那些爱情剧里……的样子?恋爱脑?”


    “噫?!不是吧,那些剧跟他平常的样子也差太大了吧!别别别,我不相信厉非能那样。”


    “说起来他演的爱情剧也不少,应该是什么剧本和台词都看过了的,难道就没有免疫吗?按说不应该还能一头栽进去啊。”


    “……”


    厉非年轻时,确实纯爱电影没少拍。剧本质量还都不错,也有不少得了奖的。


    但说真的,不是他不尊重有能的编剧们。


    但那些纯爱剧本在傅斯霆这个真人给他带来的冲击面前,真的从来都弱爆了。


    厉非也是真的遇到傅斯霆以后,才知道到底什么是“艺术源于生活”。


    后半句“但高于生活”他不认同。


    生活不可思议起来,绝对高于艺术。不然就说他之前拍过的哪一个剧本,什么样的男主,能说出“你可不可以悄悄跟其他平行世界的你都说一声,让他等等我”这样毫无道理的话?


    心里一片酸疼。


    半晌,他说:“好,我答应你。”


    “我会跟他们都说。我会告诉所有平行世界的厉非,你要等命中注定的缘分,一定要等一个叫傅斯霆的人出现。”


    “我另外还会告诉他们,万一到时候傅斯霆没有出现,你们要主动去找到他。尤其是傅小霆你那个世界的厉非,万一有平行世界的话,我叫他百分百去找你,好不好?”


    “嗯。”


    傅斯霆得偿所愿拿到了承诺,就这么安静地、心满意足地在他身上趴了一会儿,却又哑着嗓子小声说:“还是,不要了。”


    “嗯,怎么?”


    “不要你主动来找我,我会去找你的。”他说,“我会尽一切努力去你身边,你等着我就好。”


    “……”


    因为他还是贪心。


    明明只要相遇就足够了,可假如能够相遇的话,他又希望时间线能“完全一模一样”。因为这样,他或许就可以遇到“这个”厉非。


    这个温柔的、一直在替他着想,包容他一切任性的,最好的厉非。


    他想遇到他。


    想在将来能够遇到他。


    ……


    那晚,傅斯霆可能因为白天睡多了,一点都不困。


    他在床上絮絮叨叨缠着厉非,说了很多有的没有的傻话。又问了厉非很多事情,很多关于他们一起生活的细节、相遇以后的故事。


    傅斯霆现在真心发现,人想开了真的是件好事——


    比如现在的他,其实就是个薛定谔的傅斯霆。


    既可能是十六岁,也可能是二十八岁。既可能是穿越,也可能是失忆。拥有传说中的波粒二象性,他初二家境还没一落千丈时参加过物理竞赛,提前看过高中物理学课本,所以知道波粒二象性。


    薛定谔的傅斯霆就没有之前那么听不得二十八岁自己的幸福故事了。


    因为他现在对那种幸福,开始有了真切的参与感。


    再不是看着“别人”快乐而被刺痛,嫉妒得面目全非。对薛定谔的傅斯霆来说,听二十八岁时的事情,反而好像是在预演一遍将来人生总会如期而至、触手可及的幸福。


    但厉非实在是困了。


    他撑着最后的意志,下意识在被窝里捏着傅斯霆的手指玩。有人因为常年举铁,指腹和手掌上都有一层薄薄的茧,像是有点硬的猫的肉垫,厉非爱摸。


    “小霆,不行……已经快,凌晨三点了,”后来实在撑不住,他喃喃,“我要睡了,你也……早点睡,发烧才刚好,还得……养好身体。”


    傅斯霆虽然在他怀里点头,但那个捣蒜的劲儿,分明还很兴奋。


    最后厉非只能诱哄他:“乖,睡了。这样,明天如果你的身体……彻底养好,天气也好的话,我带你……出去玩……”


    他实在太困。


    连傅斯霆问的“去哪里”,他都只能模模糊糊地回应。


    “……去,你最喜欢的地方。”


    这个世界没有平行时空,没有时间穿越。


    怀里的就是他唯一的傅斯霆。只不过是记忆和认知出现有点小小的问题罢了。


    但,万一有。


    万一有。那至少这几天,他想把十六岁小霆从来没有的幸福,尽量补偿给他一些。


    他的宝贝在他们没有相遇的时候,一个人吃了那么多的苦。他想补偿给他那些上天欠他的。


    命运对十六岁傅斯霆不公平,他想还给他……哪怕一点点的公平。


    厉非睡着了。


    而傅斯霆窝在他怀里努力睡,却还一直在想……他最喜欢的地方?


    那是什么地方。


    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最喜欢的地方应该是哪里。就这么茫然了一会儿,眼神浮现一丝浅浅的期待。


    其实,去哪里都可以的。


    只要是和厉非一起都开心。


    但他究竟是要带自己哪里呢?


    第24章 第24章  游乐园,游乐园,喜欢 ……


    傅斯霆满心期待, 完全没想到自己第二天居然没能比厉非先醒。


    他是被小狗舔脸给舔醒的。


    芝士的小胖身子被厉非捉在手里,小爪则在他脸上扒拉,然后啃啃啃。


    傅斯霆睁开眼睛就看到可爱之物。


    可爱之物后面, 还有他全世界最帅的爱人。简直是不可思议地幸福。


    “时间不早了,赶快起床, 穿衣服出门。”厉非把他拽起来。


    傅斯霆乖乖去穿衣服。


    去衣帽间会路过巨大的玻璃窗, 窗子外是阳台, 阳光下那一盆盆多肉和叫不上名字的小花小草依旧长得鲜绿茂密。


    傅斯霆驻足片刻, 很喜欢看, 然后目光不自觉缓缓地移向远处。


    无边无际的绿地高尔夫球场,以及远处平静的湖泊……还有。


    还有,游乐园的摩天轮和城堡。


    有一瞬间呼吸停滞。


    ……


    傅斯霆家从小租住的老城区筒子楼边, 其实隔条街就是一个简陋的游乐园。


    之所以说它简陋, 是因为它明显不是一处有统一规划、公司承包的游乐园。


    园子里面不管是旋转木马、碰碰车或者是不到二层楼高的简易过山车和海盗船,全部都是私人运营。同时游乐园里还充斥着各种集会常见的小项目,比如套圈、□□、充气堡垒、海洋球等等。


    但即便真的简陋, 在小时候的傅斯霆看来,那里也已经是一个非常梦幻的乐园了。


    小时候的傅斯霆, 因为妈妈常不在家,自由的时间很多。


    加之放学的路又经过游乐园,他常会忍不住在那里驻足。


    乐园里的每一个项目, 都要单独收费。


    不管是几元也好,十几元也罢,都是他那个时候绝对无法承担的。所以小时候的傅斯霆就只能一次次在简易过山车下、不高的摩天轮旁, 眼巴巴地羡慕别的孩子在上面尖叫欢笑。


    他就这么慢慢长大。


    初中的男生,已经不太适合那些幼稚的项目了。但虽然已经不合适去玩,他有时还是会忍不住驻足流连, 直到初三那年,老旧的游乐场因市政规划彻底被推平改建。改建之后那里成了一间档案馆,馆门常年紧闭,傅斯霆也再很少路过那里。


    背后被轻轻推了一下。


    厉非搂着他的肩,把他几步拐带进衣帽间:“刚在发什么呆?”


    他一边问,一边给傅斯霆挑选今天出门的穿搭。傅斯霆几次欲言又止,真的问出来时还是有些小心翼翼。


    “……今天是,要带我去游乐园吗?”


    “是啊。”厉非拿了一条裤子给他比了比,然后果断给他换了一个更明亮的颜色,“你不是一直最喜欢游乐园了?连住都要住在童话世界的配套社区。虽然迪士尼我们已经去过无数次,但对傅小霆来说,还是第一次吧?”


    窗外阳光灿烂。


    窗内傅斯霆一边默默穿衣服,一边消化这巨大的信息量。


    之前在照片墙上,确实有不少他们一起在城堡前面、拿着气球,和花车和米老鼠合影的,但只是去过游乐园也不奇怪……怎么厉非刚才的意思,好像仅仅因为他喜欢游乐园,所以他们干脆住在这儿了?


    ……不可能只是因为这样,就选择住在这里了吧?


    啊???


    所以整整三个房间乐高、手办的绝对任性,其实也不过是他以后恃宠而骄生活的小小一部分?还可以为了随时能去游乐园,而直接选择住在童话世界……?


    由俭入奢易。傅斯霆最近已经好几天没有再像一开始一样,默默因为得到的太多感到慌乱和窒息了。


    但此刻,又有点心脏骤停的感觉。


    二十八岁的他怎么能这么理所当然、又没有底线地被人……溺爱!


    ……


    傅斯霆自从穿了上次那个铆钉破洞朋克风大猫套装上街后,就已经默认了“二十八岁的傅斯霆可能衣品很特别”。


    好在这一次厉非给他选的衣服,并没有上一回那么夸张。


    镜子里打扮好的的自己,周身上下就只有单肩牛仔风格背带裤的亮黄色比较扎眼。除此之外,内搭不过是一件简约的白色 T 恤,和一副应该是增加时尚感的平光黑框眼镜。


    有个小巧思,就是厉非给他配了一只表。


    二十八岁傅斯霆的衣柜里,是有很多看起来非常昂贵的机械表。不过今天他手腕上戴的,却是一块应该不太贵的唐老鸭的运动表。


    厉非也戴了一只米老鼠的。他今天和上次出街风格乍一看很像,黑色的T,背了个牛仔包,牛仔裤松垂显得腿很长。唯一出格的是戴了个挡风镜一样狭长的有点未来风格的框架镜,傅斯霆忍不住看了好几眼。


    “怎么,很怪?”


    “不会,就是和平时……不太一样。”


    厉非因为父亲是导演,五岁就出演了第一部戏。某种意义上确实也能算是广大观众从小看到大的存在。


    他虽然演绎了不少角色,但从五岁起出席活动,就一直喜欢一丝不苟穿着小西装。后来也是,虽然角色有体育少年、青春校园男主、民国小绅士等等,但因为平常出场总是西装革履、广告也是礼服居多,给人印象就是一以贯之一本正经的严肃样子


    就连他的睡衣,也是刻板印象中“厉非会穿的睡衣”模样。


    他好像并没那种普通的上下居家棉衣,又或者可爱的连体动物,目前为止全是成熟性感的系带长款睡衣,拖鞋倒是猫猫祟祟的很可爱。


    直到上一回逛街,傅斯霆才第一次看到厉非在“帅气”和“性感”风格以外的私服。


    让人很意外的……很日常,很青春,很有活力,像是男大学生。但厉非真是穿什么都像衣架子。平平无奇的衣服也能穿得帅气又可爱。


    “……”


    傅斯霆就这么呆呆看了他半晌,忽然反应过来:“是,情侣装吗?”


    他真的是看了好久,才突然发现厉非那个牛仔裤跟他的黄色背带裤其实是同款,只是厉非把背带给暗戳戳拆了,导致看起来像一件普通的裤子。黑T颜色比他的白T低调,但仔细看也是同款。


    表更是情侣款。


    厉非笑笑,两套非常低调的情侣装他已经努力遮掩,没想到然还是被看出来了。


    “怎么,不想跟我穿情侣装出门?”


    “……”


    “我想。”


    ……


    盛夏的佛罗里达,早上的太阳就已经很毒辣。


    进了游乐园,厉非果断从牛仔包里拿出一把黑色大伞,把傅斯霆拉到伞下。有外国人一脸的不理解:“Hey it’s not raining!”


    厉非懒得理他们。


    那么热的天,谁爱晒谁晒。小霆晒伤可就不好了。


    被拖进伞下之后视线骤然变得有点暗,傅斯霆这才发现厉非今天给他搭的这个“平光眼镜”其实是变色镜,此刻在紫外线下已经是一副墨镜了,所以一路的景色才没有那么刺眼。


    傅斯霆试着摘下来重新看了看外面的世界。


    太亮,完全睁不开眼!


    厉非竟然连这种细节都考虑到了。那他自己呢?他忙看向厉非,厉非像是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在自己那个挡风镜一样的框架镜上轻轻一按。


    刷——眼镜直接按键变深灰,还闪着幽幽蓝光。


    有一瞬间简直一比一复刻了他曾经在国外电影里客串过的未来特工,真的很帅!


    小孩子就是好哄。


    墨镜之下,厉非弯起笑眼。


    随便拿一点十二年后的科技,就能给他那张努力平静的脸看出波澜来。他把伞递过去:“傅小霆,给我拿一下。”


    傅斯霆接过伞。


    厉非则自顾自拎起包,翻了翻。


    啪,一只狐狸耳朵头箍,就被戴在了傅斯霆头上。


    “……”傅斯霆还在发呆,厉非自己也戴上了黑色猫耳,“来,自拍一张。”


    那张自拍照上,傅斯霆表情其实完全不自然,他毕竟以前从没在头上大咧咧戴过这种夸张又可爱的东西。以至于屏幕里的模样,多少有些僵硬和羞耻。


    可明明觉得羞耻,他又认真在想,那张照片其实很适合做成手机屏保……


    而这个时候的傅斯霆,其实还没有预感到之后一整天的疯狂。


    仅仅十几分钟后,他就已经在过山车上。


    完全没有任何乘坐过山车的经验,导致他在车子缓缓启动爬坡时心跳并没有跟着攀升。直到骤然降落,疾风呼啸着掠过脸颊,紧接着世界骤然翻转——


    天与地在眼前疯狂交错。


    他的眼睛睁大,却还是难以看清周围迅速变换的景象。


    强烈的失重感袭来,周围的尖叫此起彼伏,他却失了声,只看到整个多彩的童话世界在眼中颠倒混乱,蓝天瞬间变为大地,而大地又瞬间冲向蓝天。


    “怕吗?”结束后,厉非问看起来失魂落魄发呆的他。


    “……”


    “不怕。”


    “不怕,很好玩!!!”


    傅斯霆也说不清究竟哪里好玩,但是好玩。心脏砰砰跳,他又迫不及待去坐了丛林过山车。还没从茂密的雨林和奇特的建筑飞速略过的冲击里缓过神来,他又已经坐上了船,在室内外的激流里面穿行,从瀑布直冲下水。


    随后他又坐上了采矿车,在山崩地裂的场景中疯狂穿行,从滚滚浓烟和巨石之下的恐龙骨架堆里掠过,在远古巨兽的咆哮声中擦过大西部嶙峋的溪谷与河床。


    接着,他又恍恍惚惚在 5D 影院里坐上了失重的太空过山车。


    周围的星空璀璨而虚幻,强烈的失重感让身体悬浮在空中,分不清上下左右,如同迷失在宇宙中的一粒尘埃。非常奇幻的感觉。


    第25章 第25章  一艘在海上永不停歇的幽……


    傅斯霆沉浸在奇幻世界, 厉非则在看他。


    游乐园不仅能成功勾住十六岁的小朋友,对二十八岁的傅斯霆大朋友也一直有难以抗拒的魅力。住在golden oak里,傅斯霆有时候做新游戏没灵感, 也会坐着接驳班车溜达到游乐园里找火花。


    他是真的喜欢游乐园。相对而言,厉非则对“游乐园本身”, 则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


    他来这里的乐趣, 一向都是看傅斯霆游玩。看他沉浸在满满活力幸福中的笑容。


    厉非从小就没有什么浪漫主义情怀。如果没有傅斯霆, 他应该不会有机会如此靠近童话世界。何况他还是拍电影的, 威压吊多了, 海盗船相对而言也不怎么刺激。特效弄多了,5D过山车也体会也就一般。


    能让他目光停驻的,只有傅斯霆被点亮的眼睛。


    所以才陪他来一次又一次。


    但这其实很奇怪。


    厉非了解自己。他从小练习小提琴和钢琴, 但在年纪轻轻拿到国际大奖后就放弃了。十五岁那年出了一张专辑, 成绩很好,此后就再也提不起兴趣出第二张。


    不知多少人都替他惋惜,甚至现在还有唱片公司在不懈联系他。但很不幸, 过人天赋带来的负效果,就是他真的很难对一件“普通”的事情保持长久的专注。


    就连读到的每一本书, 看到的每一部电影,遇到的每一个人也是如此。只要被他琢磨透了,就会失去兴趣。


    所以他当然无法被游乐园吸引。其他很多事情也同样无法给他带来必然的新奇和快乐。连可爱的小猫小狗, 他都无法耐心抱十分钟以上。


    之所以这么多年电影还能一直拍,只是因为好歹剧本不同、设定不同、人物不同。


    他很感谢,电影多少给了他另一个视角, 可以短暂地从一切都无聊中抽离出来,体会不同的人生。


    但事实上他虽敬业,也从不沉迷。


    业内是有那种戏痴的。厉非很羡慕他们拥有汹涌的感情, 能够完完全全沉浸在每一部戏里不能自拔。但有时候大众评价那样的戏反而是“用力过猛”,普遍更认可他这种精心设计“恰到好处”的演技。


    厉非曾听说十几年前圈内有个人很像他。


    同样年纪轻轻天赋过人,家财万贯且得天独厚,后来这个人没几年就酗酒和滥用药物死了。遗言说他什么都感觉不到,这种说法一般人理解不了,纷纷惋惜痛骂他不知珍惜。


    厉非庆幸,自己倒还不至于那么极端。


    他虽然对万事万物同样没什么大的热情,倒也没有特别陷入虚无或者是自毁倾向。他之前很多年,就只是按部就班地活着,看黑白电影一样看着身边往来匆匆,融入不进一切真实的悲欢里。


    直到遇见了傅斯霆。


    遇到一个人,无色的生活突然被染上了绚丽的色彩。这种过于离奇的说法,原本厉非是绝不可能相信的。


    但事实就这么在他自己身上奇迹般的发生了。


    容不得他不信。因为他事实上就是能通过傅斯霆的笑容,突然感受到生活的真实温度。通过他的喜怒哀乐,感受到鲜活的悲欢。


    这是一种很奇异的感觉,厉非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


    只知道自己以前,其实并没有觉得蛋糕美味、竹笋脆爽、三文鱼鲜甜。是因为傅斯霆吃起美味时到快要掉泪的生动,才突然发现……是啊,它们是真的很好吃。


    同样,他以前也并不会因为买到了新的衣服和手表而有任何心情波动。也是在看到傅斯霆试新东西时明亮的模样,才好像第一次知道,啊,好像有新衣服穿确实挺开心。


    还有很多书,其实他也未必真的读懂了,只是自以为读透了,就从此丢在一边不再捡起。也是和傅斯霆交流后,才发现不同的人对同一个故事可能有着完全角度不一样的理解。从此对本以为吃透的东西,重新燃起了兴趣和敬畏心。


    某种意义上,傅斯霆拯救了他。


    那感觉就好像是贫穷但阳光坚强的乡村剑士,把王子从魔法封闭的灰色高塔里一把拉了出来。禁咒倏然解除,停滞的时间再度流淌。


    王子第一次身处真实世界,不断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生动与鲜活。


    一切都不一样起来了。


    一天天地,厉非能清楚感受到了自己越发沦陷,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太多前所未有的情绪。


    就连框架原则一类本该既定的东西,也统统都在动摇。


    厉非也问过自己,其实琢磨透傅斯霆的性格也并没花他太多时间。可为什么,他没有就此失去兴趣。


    反而,越来越……想要紧紧抓住,把他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真正让厉非彻底觉察到自己无可救药的那一回,还是他们在一起后第一次长久分开。


    当时傅斯霆公司新游戏即将上线,完全脱不开身。而厉非要远赴芬兰拍摄,加头带尾共一个月。


    半个地球的距离和时差,加之两边都很忙。每天匆匆几分钟视频都已经是难得。


    厉非发现自己在拍完戏后,居然有时候可以安安静静坐在北欧极光照耀的雪中小木屋里,对着手机上两人的照片看上很久。


    甚至还会对着照片笑。


    可这种行为对曾经的他来说,可是写进恋爱甜剧剧本里都要被他嗤之以鼻“没有效率”的降智剧情。


    直到他终于承认,原来一丝不苟的自己也可以降智。


    就像是一艘在海上的永不停歇的幽灵船。


    几百年孤高地漂泊,世上任何港口都不能让他停泊。


    但突然有那么一天,幽灵船找到了一座安安静静的避风小镇,就会这么莫名其妙地停靠了下来。


    那个小镇当然什么都好。但说他特别在哪里呢?其实也说不出来。


    但就是感觉可以永久停留。


    ……


    下午四点,盛夏的游乐园到达最高温。


    这种温度下,还有一大堆人孜孜不倦等花车游行。


    厉非:“……”


    反正他一天下来,已经没什么形象可言了。头发汗透直接全部拨了上去,黑猫耳头箍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反观傅斯霆,在同样温度下,他却连汗都没怎么出。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厉非想起以前一起去蒸桑拿时也是。他都快被脱水烤熟了,傅斯霆一点反应都没有。


    花车快要来了,人群开始欢乐熙攘。傅斯霆却摁住他,拿出纸巾帮他擦掉正从额角流下的汗水。


    “谢谢你陪我玩了那么久。”


    “要是太热,待会儿就早点回去吧。”


    “……”


    厉非不理他,晃了晃手里的伞:“谁热了?快看,花车来了!”


    欢快的音乐声,人群瞬间沸腾,孩子们兴奋尖叫。各种童话角色站在装饰得如梦如幻的花车上,向观众热情地挥手,载歌载舞亲密互动。


    傅斯霆一路特别开心地拍照。


    直到花车走了一半,他突然抓着厉非的手腕兴奋地晃了晃:“那个宇航员,家里的玩具房里有他的手办!”


    那是巴斯光年。


    傅斯霆一句话在厉非这里暴露的,是原来十六岁的小霆根本不认识花车上绝大部分的卡通人物。他认不出乐佩公主,不知道小鱼尼莫,没见过爱莎和安娜,不清楚什么是玲娜贝儿。


    他只认得最基础款的米老鼠和唐老鸭,以及勉强认得白雪公主、灰姑娘。没了。


    因此,虽然他刚刚全程努力和所有角色互动,但其实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互动什么。他能喊出名字的角色,还没有身后骑在爸爸肩膀上的五六岁的金发碧眼小女孩多。


    二十八岁的傅斯霆是认得里面所有角色的。


    可十二年前的小霆,买不起玩具,买不起零食,看不起电影,日日要为生活奔波,自然也没有功夫了解这些。


    “……”


    花车走完,厉非已经被晒得吃不下任何东西,傅斯霆却实在饿了。


    他很抱歉地在厉非面前猛猛吃了两个大汉堡,喝了两罐汽水。吃完以后坐在哪里晕碳发呆时,厉非则不着痕迹,指了指餐车上面的装饰。


    “这个红头发的,是小美人鱼。”


    “就是安徒生童话的那个小美人鱼,但迪士尼版本她和王子是好结局。旁边那个兔子警官叫朱迪……对你来说她应该算是过几年才有的角色,不认识也正常。”


    “牛仔是胡迪,和巴斯光年是同一部动画,他……”


    他说了一些,不觉得傅斯霆会真的爱听。


    然而傅斯霆爱听,还翻出刚才的照片问东问西,缠着厉非讲了好一会儿。


    天色渐黄昏,喷泉灯已经提前亮起来。


    傅斯霆小心翼翼问:“你累吗?”


    “不累。”


    “真的?”


    “真不累。”他只是被晒得有点脱水,但好在太阳也下去了。厉非后来是演过几部打戏的,体力挺好。


    “那,真的不累的话……能陪我多待一会儿,一起看烟花吗?”


    “我想,”傅斯霆抿了抿唇,“我想留下看烟花。”


    “……”


    “当然好。”


    多么难得,这还是傅小霆第一次想要什么直接就说了。甚至没有刻意隐藏眼里的期待。


    厉非垂眸笑笑,从包里掏出快要被用完的防晒霜。这是不是说明,他“重新养一遍十六岁小霆”的计划,算是初步成功呢?


    想着,他在手心化开防晒霜,靠近想给傅斯霆脸上先来点。


    却猝不及防傅斯霆也刚好靠过来。


    气息交缠。视线里一下只有对方的脸,唇更是近到几乎就要碰触。


    旁边是点亮的喷泉,很像电影里的一幕。


    傅斯霆整个无措又茫然。


    他刚才就只是想躬身捡被风吹落了的空可乐瓶。


    厉非也同样略带无辜,晃了晃手里刚打开的防晒。他也只是想要最后一次想帮傅斯霆补点霜。


    “……”


    最后傅斯霆垂眸乖乖坐着,任由厉非把沾满手心的柔腻水乳贴着两颊狠狠蹭了几下。


    他就那样抹啊抹,揉啊揉:“虽然太阳快下山了,但还是很毒辣的。可不能把小霆给晒坏了。”


    “……”


    但太阳再毒,也不可能真的把人烤化。


    有人指尖的温度就不一定了,比太阳灼人多了。滚烫的掌心真会把人揉化。


    傅斯霆默默垂眸,下巴突然被捏住。


    厉非仔细端详:“不好,怎么脸那么红。真晒伤了?”


    “……”


    “……”


    他又不做人,傅斯霆脸颊瞬间飞红更重。


    “好了,脸涂完了,爪子伸出来。”


    他又抓着孩子爪子抹了一遍。自己倒是揉爽了,并没有注意到傅斯霆略微晦涩的视线。


    烟花快开始了,两人一起向城堡前面走去。


    厉非边走边看着景区地图找近路,傅斯霆则沉默地一直看着他。眸光寂静无声,却又波流暗涌。


    第26章 第26章  初吻~初吻~初吻~!!……


    还差半小时才放烟花, 但灰姑娘城堡前视野最好的地方已经挤满了人,一对看似情侣的人占好了中间的最佳位置,还铺了大大的粉色毯子。


    厉非走过去, 给他们结了几百美元,情侣不仅痛快让出位置高高兴兴走了, 走之前还贴心地帮两人在城堡前拍了合影。


    傅斯霆:“……”还能这样吗?


    厉非:“哦, 他们就是职业在网上接单帮忙占位置的。”


    傅斯霆:“…………”


    夜幕沉沉, 随着音乐的奏响, 灯光烟火秀开始了。


    五彩斑斓的光芒如同魔法, 在灰姑娘城堡的城墙上跳跃。蓝色、粉色、紫色……种种梦幻色彩交替闪烁。很快,一束束璀璨烟火直冲云霄,又化作绚丽花朵从城堡顶倾泻而下, 洒落一地星星。


    烟火不断绽放、明灭, 照亮了整个乐园。整整二十分钟如梦似幻的经历。


    厉非偷偷去看傅斯霆的脸,想要再次看到他瞧花车、瞧星空灯时的猫猫表情。但真的看过去,却发现傅斯霆灰色的瞳这一刻并没有在看城堡, 而是在看着他。


    “怎么了?”


    音乐和喧哗声很大,一切都被汹涌的声浪吞噬。厉非努力凑近傅斯霆, 温热的气息打在耳畔。


    傅斯霆说了什么,但他尽力仍没能听清。


    直到烟火结束,周遭嘈杂平息。他追问, 傅斯霆却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我说,烟花好看。”


    厉非很确定,他刚才说的绝对不是烟花好看!


    夜幕之下, 两人白天都只顾着玩刺激的了,摩天轮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坐。此刻慢慢寻着灯光走过去,林荫道在夜里也挂满了亮晶晶的小彩灯, 微风拂过,光影摇曳。


    厉非看得出,傅斯霆今天一整天都特别真实地开心。


    所以,即使他有什么话不肯立刻告诉他,也应该不是什么沉重的事情。


    短短几天,傅小霆整个人已经不再像几天前那种落魄沉默的流浪小狗模样。被他养得舒展了很多,即使藏着心事,也是甩甩尾巴的小狐狸样多于小狗样。


    何况他还戴着狐狸耳朵。


    “傅小霆,你停一下。回头!”


    厉非抓拍了一张。


    小彩灯像满天星星,把傅斯霆的发丝染上了一层淡淡光晕。他回头,略微不好意思的腼腆笑了。灯光映照着明亮的双眸,一如既往像是干净深邃的湖泊。


    小狐狸耳饰有些歪了,厉非走上去帮他弄好。


    夜风轻柔,他的手腕拂过耳侧,傅斯霆的眼神微微迷离了一瞬。


    片刻后,他竟开始用一种不加掩饰的期待目光,虔诚地望着他。


    或许是柔媚的夜色给了他勇气。


    这一次他没有再掩藏什么,就那么一路梦游地跟着他。


    ……


    摩天轮可以俯瞰整个夜晚的童话世界。


    厉非弯腰进去橘色的铁皮小房间,再伸手把傅斯霆也拉进来。小房间微微晃动了下,继而平稳地上升。


    越来越高,越来越高,整个公园甚至整个奥兰多的璀璨夜景,都渐渐整个浮现在眼前。


    傅斯霆一时没有任何声音。


    他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坐摩天轮是这种感觉。


    梦幻之轮继续升高,远处的森林宛如一片静谧的墨色深渊,湖泊则像一面巨大的镜子反射着明亮。远近灯火如星亮晶晶的,整个城市的地形轮廓与浩渺的万家灯火,这一刻尽收眼底。


    傅斯霆一开始满心兴奋。可随着高度更高,他又像是突然从这繁华的烟火之中抽离出来,一种难以言喻的孤寂感铺天盖地袭来。


    那种孤单好像拥有强大的力量,可以在瞬间蚀穿胸腔。他突然有些不敢想,如果现在是他一个人站在这个地方,该被什么样深海一样窒息的情绪吞没。


    好在。


    好在小小的橙色隔间里,有人与他相伴。


    童话世界的王子自带魔法,可以让一切美好以外的东西烟消云散。


    他们的这个小房间,恰好又是橘色的。


    好像一只小小的南瓜马车。


    而厉非一如既往懒散优雅地靠窗坐着,灯光轻柔打在他的侧脸。他微笑欣赏傅斯霆脸上每一种细微的神色变化,一如这几天的每时每刻。


    ……


    突然间,烟花再度炸响。傅斯霆的眼睛亮了一下。


    明明烟火秀已经结束了,却不知道谁又放了起烟花。夜空中绽放出绚烂夺目的光彩,好像是从乐园外面的高尔夫球场上腾空而起,不知是谁庆祝日,总之一道道色彩缤纷的巨大花朵再度接二连三妆点了天际,五彩光芒跳跃闪动。


    “傅小霆,”厉非微笑,“别只顾发呆看我,看烟花啊。”


    是啊,看烟花。


    能在摩天轮上看烟花是多么难得。十六岁的傅斯霆可从来没有什么机会亲眼看这么璀璨、那么大颗的烟花。


    可是……这一刻厉非明亮的黑瞳,眼睛里被映照的璀璨,仿佛整个宇宙星河,远比烟花更灿烂耀眼。


    胸腔躁动,指尖微微发麻。


    傅斯霆努力按住急促的呼吸。周身血液缓缓流淌、沸腾,像是被细密的针刺、又像是被小小的电流击打。


    他根本移不开视线,仿佛被强大的魔力紧紧束缚,就这么定定看着厉非。


    整个游乐园的人,都在仰望绚烂烟火,为那短暂而美丽的瞬间沉醉。只有他目不转睛地,只看着他。


    喧嚣、欢笑化为模糊的背景音,不断湮灭又新生的绚丽火光将他的眼睛映照出不同的颜色。


    摩天轮快要到达最高处。


    烟花璀璨。


    小橙铁皮房在接近顶端时剧烈地晃了晃。因为所有的重量,此刻都压在了同一边。


    傅斯霆坐到了厉非身侧。


    绚烂光影下,盖住焰火轰鸣的,是自己剧烈的心跳声,一下,又一下。


    【在摩天轮最高处亲吻,就能一辈子都在一起。】


    不知道哪里听来的胡话,一直在耳边萦绕。


    “我之前在城堡下,是想说……”


    明明是那么高的地方,远离灯火人间。他却因为耳鸣和心脏的跳动声,依旧觉得周遭很吵。


    “我其实,是想说,我可不可以……亲你一下。”


    他喉咙干涩。


    摩天轮在最高处,就只会短暂地停留一下下。


    “可以吗?”他垂眸,咬了咬干涩的唇,“……就亲一下。”


    “……”


    外面的烟花声再度爆鸣,吞没了厉非的回答。


    傅斯霆看着那温柔带笑的眼睛,不敢确定。


    直到厉非对他张开双臂。


    心脏像是被小小咬了一口。


    二十八岁的他,到底拥有一个多好的人呢?


    摩天轮停在了最高处,而他也轻轻捧住厉非的脸,指尖轻颤,在一半脸颊一半唇角的位置,轻轻烙下一个青涩的、若有似无的吻。


    第27章 第27章  初吻之后食髓知味了还要……


    游乐园一天玩下来, 是个人都累坏了。


    就连厉非这种后来业内知名连轴转高能体力动作片演员,到家也已经困得不行。匆匆洗完澡后,整个人就躺在床上昏昏沉沉。耳朵里听着浴室里的水声, 渐渐目光迷离。


    爱究竟是什么。


    这个问题,几千几万年, 好像也难有确切的答案。


    就算他读过那么多书、演过那么多戏, 至今也还是很难用言语概括。而就连这个世上最经典的爱情戏剧, 恐怕也同样提供不了像样的解答。


    厉非第一次读《罗密欧和朱丽叶》, 是在他八岁那年。


    他或许是天生没有什么浪漫细胞, 看完之后完全欣赏不了,拿着书就去问沈导,这种冲动不考虑现实、连养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却仍要私奔的爱情引发的悲剧, 到底经典在那里。


    他已经忘了沈导的回答。


    但显然那个回答没能成功解决他的迷惑。而后来成长的过程中, 他们那个富豪圈子里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故事,更是不断加深了他的疑惑。


    圈外人常对“豪门”有光鲜亮丽的滤镜。


    觉得他们生活富足、精致美貌,充斥着颇有才华白手起家的精英, 和得天独厚手眼通天的大佬。


    但那些往往都是表象,真实的豪门里, 各种形态的神经病其实异常的多。


    至少在厉非看来是这样的。


    在他看来,他们圈层精神大有问题的人类占比,很有可能其实远高于其他圈层。


    当然也有可能, 只是他个人运气不好。


    反正以他几个国家飞来飞去的童年和少年经历,不管是黄浦江边富豪区还是美国山庄比佛利,圈子里流传的豪门新闻, 永远不是买凶杀人就是萝莉岛常客,不是变种版蓝胡子就是现代版呼啸山庄。


    至于什么出轨选妃、三妻四妾、多角爱恨情仇、私生子争产、当众发疯等一类的行为,甚至都显得过于普遍而不值一提了。


    他还记得年少时有一个国际学校任职的二十多岁女老师, 趁放假去他邻居家当暑期家庭教师,薪水七万一个月。


    她来的时候说:“七万块呢啊,老奴闪亮登场!”


    她走的时候翻着白眼:“妈的七万块老娘一分不白拿,全是老娘的精神损失费!从主子到奴才一群大神经。”


    厉非其实很认同她所谓的“一群神经”,毕竟他从小看到的也是一群神经。在这种环境里待得久了,有时候看到剧本里描写的一些特别干净纯粹的东西,他都会在心里默默质疑那些剧情的真实性。


    但有时候也没有办法。


    虽然不相信,但厉非在十四岁到十九岁的年纪,所有人都觉得他的形象特别适合去拍校园剧和青春剧。别的好本子根本不来找他,最后就他就只能来什么演什么。


    其中一部校园剧,让他饰演烟火气十足的筒子楼小巷里,与坚毅学霸少女互相扶持、互相救赎的贫穷少年竹马。


    那是一个特别积极纯粹的故事。


    很阳光,或者说很阳间。


    就是因为太阳间了,厉非只能不断告诉自己,高中和高中应该是有差别的——他相信普通的高中里面,应该真的大家都在好好学习,并且确实有剧里那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简单纯粹从校园到婚纱故事。


    但,就他接触的贵族高中里那些破事吧,《绯闻女孩》的种种狗血抓马都写得浅了。


    这还是他这种家境富裕本人有名,在任何地方都不会被随便欺负的“Celebrity”看到的。很难想象阶级地位低一些的人,又会看到、经历什么。


    离谱的事情见得多了,人性都很难相信。


    更别说感情。


    所以尽管外界对厉非拍的那几部青春剧至今评价都颇高,但他成年后遇到那类本子都努力能推就推。


    再后来他拿了知名电影节的影帝,手上好剧本源源不断。那些根本说服不了他的爱情剧本,就更彻底不再接了。


    所以,其实不怪那些发小们背地蛐蛐他。


    像他这样连虚幻美好都相信不了的人,现实中拒人以千里之外的程度可想而知。别说发小们疑惑他怎么会跟人恋爱,他自己也疑惑,也觉得不可思议。


    但命运这件事,有时候真的就是出其不意。不受人主观意志控制。


    比如,厉非本来绝不信一见钟情。


    首先他就不相信那些剧本里关于一瞬间天雷勾地火的离谱描写,其次他也不相信以貌取人。


    可结果,偏偏他就是毫无道理地在刚满二十三岁时,当街撞鬼一样遇到了一见钟情。


    而那次一见钟情之后,他其实并没有留下傅斯霆的联系方式。世界那么大,茫茫人海擦身而过,还能碰到的概率一般根本没有。


    但他后来,又在人海中再次碰到了他。


    可即使到了这一步,厉非仍旧不太相信。因为就算一见倾心、就算命运重逢,那也只是他一个人单方面的感受。


    人是很容易给自己加戏的。对方也有同样感觉的概率无限趋近于零。


    结果对方也喜欢他。


    这个世界真奇怪。


    明明他朋友里向往爱情、相信爱情、不懈努力却完全遇不到爱情,或者遇到了但不断被渣的人,大有人在。


    他不向往、不相信,却遇到了。


    即使如此厉非仍旧谨慎。毕竟互相喜欢但事实上日常根本相处不来而分手的案例,太多了。


    结果他和傅斯霆日常也相处得挺好的。


    ……


    水声停了。


    厉非真心觉得自己越来越完蛋。


    即使后来越陷越深,他也一直仍旧觉得自己是这段感情更理性的一方——但一个理性的人,为什么会觉得浴室里傅斯霆擦头发窸窸窣窣的声音,和小狐狸拖鞋走来走去的声音,都十分可爱?


    而他又为什么都困成这样了,还一直撑着不想睡。


    因为不想让傅斯霆一个人觉得孤单。


    因为傅斯霆洗完总是香香的,他想多摸几下。


    “……”


    这事他都没法跟人说。


    朋友,粉丝,甚至傅斯霆本人,都没法说。


    这太不像他。


    他比谁都清楚这不像他。


    他真的是直到遇到傅斯霆之后,才发现即使像他这么自诩理性的人,有时候智商也根本不起作用。


    他也是在遇到傅斯霆之后,才知道万事万物都有例外。


    他防备心重,曾经对遇到的所有人和事都多少有所保留。在遇到傅斯霆之前,他真心不认为“交付”这种事情可能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毕竟,交付就代表了,愿意算盘承受遭到背叛的风险。


    他虽然承受得起,但以他八岁就理解不了十六岁罗密欧的性子,他这辈子又上哪儿能交付去?


    结果现实就是,他降智,他交付。


    被背叛也没关系,反正他底子那么厚。而且如果傅斯霆背叛他,一定有可以理解的原因。


    看啊,他现在就多么的降智。


    浴室里吹风机嗡嗡响,厉非一直在默默等响声停下,这样他就能抱到他的专属抱枕了。


    他又想起摩天轮上那个吻。


    柔软而温暖的唇,以及吻完以后,傅斯霆脸上浮现出的那种恍惚、虔诚、飨足的表情。


    十六岁的傅斯霆大概不会知道,其实十二年后,每次他吻完,他也常常还是那种恍惚的表情。


    一模一样。


    十六岁少年捧出的滚烫真心,到了二十八岁也依然没有变过。


    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他可以信任他。


    只是十六岁的傅斯霆,会更加青涩一点罢了。他甚至都不知道,像那种落在唇角、若有似乎的青涩的吻,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甚至都不能完全称之为“亲吻”。


    呵。


    有一瞬间,厉非混沌的黑眸染上了不一样的颜色。


    十二年后的傅斯霆,已经不会再那样吻的了。


    明明三年前傅斯霆也很青涩的,是他的错,是他把好人家的男孩子教得邪恶了。甚至刚刚在摩天轮上,他都差一点没忍住又想好为人师——


    他那时真的是压抑着最后一点点的理智,才没有直接托着傅斯霆的后脑摁向自己,重新好好教教他,到底……什么才叫接吻。


    像以前教过他的,无数次。


    还有。


    还有一个厉非不太愿意承认的现实,那就是如果不是摩天轮上傅斯霆先说了想亲他,说不定明天早上,就会是他忍不住先对傅斯霆下手。


    毕竟他也已经差不多忍到了理智的边缘。


    如果是他主动会怎样?


    说不定会像个诱拐犯、怪哥哥,哄着他给自己亲。


    厉非闭上眼睛。他的宝贝根本不知道自己因为脑血栓回到了十六岁以后,变得有多……青涩。青涩得厉非都有点变异。


    这种想法听起来实在有点糟糕。


    可他确实想过,哪天突然忍不住就会捧着他的脸贴着他的鼻子,把他逼到沙发一角:“小霆,给哥哥亲亲。”


    厉非没玩过这种play。


    他只演过坏人,但没演过禽兽,导演都说他这个长相演禽兽没有可信度。没想到戏里过不了的瘾,现实中却遇有了机会。


    他觉得他应该抓紧试试。


    毕竟再不抓紧的话,说不定十天半个月以后,傅斯霆就好了。正常了的傅斯霆当然也好玩,但毕竟熟透了的甜甜小柑橘一直会有,现在这种半酸半涩的味道可就再也吃不到了。


    所以他当然其实应该抓紧享受。


    这个念头明显又不做人,但厉非想了想,他最近不做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不多这一回。


    ……


    傅斯霆终于吹完了头发。


    厉非真心觉得他忍着困意等到这一刻,忍得很值。


    中间他为了撑住不睡着,还突发奇想特意去换了一件新睡衣。


    这次是一件珊瑚绒连体睡衣。


    造型一只黑色的猫鲨。


    这件衣服其实也是尹以豪的独特品位,是他几年前送给厉非的。厉非没穿过,毕竟他也不知道猫鲨是什么。现在看来似乎又是黑猫又是鲨鱼,有猫尾巴,但兜帽一戴,鲨鱼牙又正好兜他头上。


    傅斯霆一从浴室出来,看到厉非猫鲨版,直接呆住了。


    他就站在那,露出了复杂的……被惊艳和可爱到,又混杂着迷茫和无措的表情。那种明显的喜爱,让厉非不禁心里默默扶额。


    原来十六岁小朋友,喜欢这种抽象的啊???


    枉费他之前那么多天一个劲往成熟性感金丝边造型里打扮!


    ……


    傅斯霆今天的新睡衣是白色的摇粒绒。并没有必然的造型设计,但穿上之后倒也很像一只柔软且温顺的大型白色小动物。


    厉非对他伸出手,傅斯霆熟练地就朝他怀里窝过来。


    他现在好像已经习惯这样亲密的依偎了。


    白色小动物是椰子沐浴乳的味道,有一种诱人的奶甜。怀抱里满满的,厉非满足了。


    很舒服。


    不枉他撑着眼皮等到现在,终于可以睡了。呼——


    厉非几乎瞬间就睡着了。


    要不是怀里的人不乖,一直小小地翻来覆去、窸窸窣窣,他也不会大概小憩了十几分钟,又不得不睁开眼睛:“嗯……傅小霆,干嘛呢?”


    “……”


    黑夜中,他对上一双明亮的灰瞳。


    那一瞬间厉非混沌的脑子里只就一个念头,年轻真好。十六岁的少年也太有精神了,怎么疯玩一整天他都不困啊?


    正想着,忽然唇被略带薄茧的指尖碰触、磨蹭,略微压抑的呼吸声带着一些急促和渴望。


    “厉非。”


    手指难耐地磨蹭着唇。黑夜之中,傅斯霆喘息着,喉结滚动声音低哑,甚至隐隐带着些哀求。


    “厉非,再让我亲亲好不好。”


    “我还想再亲亲。”


    “……”


    他难耐地凑过来,气息近在咫尺,炙热而焦躁。他青涩又笨拙,小心翼翼地渴求:“就一下,好不好?”


    第28章 第28章  昨……晚……都……干………


    隔天醒来, 厉非一阵沉默发呆。


    他……昨……晚……都……干……了……什……么。


    早上不到七点,遮光窗帘还沉沉盖着,怀里傅斯霆睡得很甜很纯洁。


    他越纯洁, 厉非越有罪恶感。


    手机屏幕的蓝光落在脸上,厉非难得一大清早毫无回笼再睡的混沌。群聊脑血栓失忆患者吃瓜小分队(9)里, 昨天半夜还有吃瓜不嫌事大的人在八卦:


    “非哥, 你前几天是不是带失忆霆哥逛街了, 有人发帖说看到了!”


    “非非, 你今天是不是还带失忆小霆去迪士尼了?”


    “非哥, 失忆霆哥好玩吗?”


    “肯定超好玩啊不然能天天领着出去玩?”


    “非非只顾着自己玩,都不在群里多多分享让我们一起开心开心”。


    厉非默默关闭狐朋狗友群。


    转而指尖轻轻一点,在另一个app登录了个不为人知的树洞小号。


    厉非有个树洞小号。


    现实中他不太爱跟朋友分享生活琐事, 虽然在线下聚会时倒也不算闷, 但线上确实话少。多亏大家知道他就是这样性格,肯包容他。


    至于他和傅斯霆生活中的快乐甜蜜,一般都是傅斯霆忍不住到处开心炫耀。


    傅斯霆炫耀了, 厉非就默默当自己也炫耀过了。


    毕竟他这种人,也确实不适合顶着一张阳光灿烂的降智笑脸, 对着熟悉的朋友们描述自己失了智一样的甜蜜幸福。


    但树洞小号里没人认识他。


    大家都只知道他的ID,Phili。


    Phili的树洞开始于三年前,第一个树洞叫《一见钟情又见到了要怎么办》。


    整整三年, 除了《一见钟情又见到了要怎么办》系列,他还树洞了《他说要跟我做朋友》系列、《被朋友在拍卖会送了很贵重的东西》系列,《好像要同居了》系列, 《求婚到底应该准备什么》系列,等等。


    最近更新的,则是《男友短暂失忆了》系列。


    上次登录已经是几天前, 标题还是“DAY6一起接了狗狗”,后面几天的琐碎都还没来得及记录。


    在“DAY6一起接了狗狗”下面,已经有了几十个回复。


    厉非这个小号的关注者还不到五千,却实打实有那么几个锲而不舍的“追更人”。


    回复一:“神文,日常断更,偶尔更了也只有标题和寥寥几句,却能硬控我三年。”


    回复二:“为什么不能勤奋一点?为什么不能写成大长篇?很甜的文,都是因为太太太懒了才会写了三年只有几千粉。”


    回复三:“快更新!快更新!快更新!”


    厉非:“……”


    其实两三年前他刚写这个树洞的时候,大家都是当真树洞看的。后来这个故事里毕竟出现了又是生病又是失忆的狗血剧情,现在追更的人,都开始默认他只是在写文了。


    不过反正都是陌生人,他也只是记录。不在乎别人当真当假。


    这么想着,他又点开新的“添加树洞”,修长的手指默默敲下了标题“男友短暂失忆了DAY9”。


    树洞内容:昨天晚上没忍住,对失忆的男朋友做了不该做的事,有点后悔。


    也不知道区区五千僵尸粉的账号,一大清早都是谁在活跃。


    他刚发出去半分钟,就有了好几个回复“啊啊啊啊啊更新了!”“太太想起账号密码了。”“禽兽啊,这是才装好哥哥几天就和十六岁的失忆男朋友do了?(但我爱看)”“哇,坏哥哥吃失忆的十六岁的小男朋友感觉如何,鲜活吗……刺激吗?”


    厉非:“………………”


    不是,等等。为什么大家都觉得他do了?


    继而他皱眉认真重看了一遍自己发了什么,才突然发现所谓“不该做的事”确实遐想空间很大。正想着赶紧修改澄清一下,猝不及防指尖一抖,手机掉在床上。


    身边的傅斯霆忽然欺身整个对他压了上来。


    窗帘没有打开,屋里依旧昏暗。傅斯霆明明整个人眼神略涣散,似乎仍沉浸在混沌梦境之中。


    可人虽不清醒,身体倒是异常积极——腰腹隔着薄薄的被子整个贴在厉非身上,薄薄一层被子完全抵御不了肌肤相触的滚烫。腿也不安分地蹭着,整个人难受地低沉呼吸。


    “嗯,厉非……”


    唇更是急切而又迷茫,带着一丝无法抑制的渴望,直接凭着本能试图摸索找寻到位置,唇齿靠近,呼吸交缠。


    他皮肤身体滚烫,差一点就要难耐地吻上来。


    厉非默默无言,努力把人从身上往下摘。没直接开口一嗓子直接把人吼醒,只是因为小霆变成这样,他有责任!


    他再度想起昨晚那“不该做的事”。


    那时候,傅斯霆也是差不多这样趴在他身上,虽然比现在清醒,但喘息和现在一样都有点急得不成人形。就那样了,孩子还在一个劲低哑笨拙又青涩地问他:“可以吗?就一下,可以吗?”


    高中时候的傅斯霆应该确实是个特别乖的好学生。


    只有好学生才会做哪怕一点出格的事之前,都必须得到允许。明明都快难受哭了,还是一直在请求。


    乖得让人心疼,厉非忍不住溺爱。


    被溺爱的小霆在得到允许后如临大赦,再也不管不顾,凑上来就亲。


    迫切得仿佛生怕这天恩会瞬间溜走一样。以至于说好的只亲一下,真的亲上来之后他直接就把所有的承诺都抛到了九霄云外了。


    就那么一亲,再也不放,一直蹭、拼命蹭,蹭了好几分钟依旧不肯下来。


    十六岁的傅斯霆其实并不会亲。


    以至于一遍又一遍,就只会青涩地磨蹭着唇。喘息着、难耐着,却又不得要领。只能吞着口水欲求不满又难耐地不断轻轻地啜。


    直把厉非默默啜得烦躁,直接忍无可忍,一个翻身过来就反向占据了主动。


    “小霆宝贝……”


    他唇角弯了一点点,倾覆下去,目光露出一抹不加掩饰的晦涩邪恶:“还是哥哥来……好好教教你到底什么才是‘接吻’,好不好?”


    “……”


    然后就是他的一系列不做人行为。


    迷离的夜里,他指尖插过傅斯霆的发,直接捉起他的脖子就抬起来,傅斯霆只能仰着头被动地接受他的吻,还在因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恍惚,厉非直接干脆而野蛮地用舌头撬开了他的牙齿,顷刻舌间缠绕,然后不断摩挲、吸吮。


    傅斯霆无声惊喘。


    他身体紧绷着,像是不能呼吸,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厉非抚摸着他无比滚烫的脸和耳根,压着他完全僵硬的身体,感受着他急促而紊乱的呼吸。


    这种青涩至极的反应让厉非低低笑了出来,实在没忍住欺负了一句:“宝贝现在变得好纯洁,都不会吻了。笨笨的。”


    他是真的坏。


    “纯洁”两个字显然是高中生小霆的死穴,他瞬间要炸。厉非忙又补充一句:“没关系,宝贝乖,哥哥今天……教你学坏。”


    之后的十几分钟,他就一直认真负责在教他的宝贝怎么吻,怎么野怎么教。


    但是不是他真的太坏了。


    他还以为他们玩得很开心,毕竟他三年前教二十五岁的傅斯霆这些的时候,傅斯霆可是学得是又坏又快、无比积极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以至于他完全没想到这次最后松开傅斯霆时,会看到他满脸泪痕。


    男朋友就那样在他面前,抬手挡住了眼睛,微微颤抖。厉非那一刻整个人都懵了,尤其这个人还总是这样,哭起来完全没声。即使这一刻房间无比安静,也只有偶尔一点点特别轻微的哽咽。


    对失忆的男朋友不做人,把人亲哭了可能还行。


    厉非很茫然又小心地抱住怀里人,真的这辈子都没觉得那么罪恶过。


    很强烈地觉得自己非常禽兽的感觉。


    ……


    富豪圈一向禽兽很多,厉非本来还觉得自己出淤泥而不染。


    没想到他比禽兽还禽兽。


    还是那句话,人要直面自己的阴暗面太难了。厉非本来昨晚收场就够难的了,大清早去网上发个树洞还遭到误解,偏偏昨晚被他弄哭的人现在又以一种完全不清醒的状态眸光混沌不断往他身上蹭。


    怎么会有人清醒的时候不喜欢他的吻,不清醒的时候却又像一只食髓知味的小馋猫一样,一个劲地要?


    厉非实在不够力气把他从身上摘下去,最后只能小声吼:“傅斯霆,别闹!”


    “……嗯?”


    傅斯霆终于抬起眼,眼睛微红充血。厉非觉得有点不对劲。


    “你怎么……”


    他伸出手,男人的脸颊似乎过于滚烫。发烧了?


    结果厉非还没来及说什么,傅斯霆直接一倒,栽在他的怀里不动了。


    “喂,傅小霆,喂!!!!”


    ……


    家庭医生又被召唤:“确实又发烧了。但应该没事,就是有点脱水和体力透支。大概是……累的,养养就好。”


    家庭医生意味深长,拍拍厉非的肩膀:“咳,年轻人还是要,节制。”


    厉非:“……”


    他什么也没有做!


    “嗯,没有吗?也许在你的概念里没有‘做’什么,但看起来是有‘帮’过的样子。”


    他也没有帮!他就亲了一会儿。结果就这样了,又哭又发烧。他都想死。


    医生:“哎,正常,不是昨天去游乐园玩了吗?在外面玩疯了热着了,回家又不好好休息,你又‘帮’了他一下雪上加霜,就这样了。”


    厉非:“…………”都说了没有帮!


    傅斯霆这次烧得比两天前更厉害,一直烧到下午才醒,浑身酸软。


    醒来时模模糊糊感觉到厉非的手伸过来摸了摸他的额头,他下意识就蹭了蹭。


    喜欢。


    喜欢……被他摸,他浑浑噩噩这么想。


    “来,张嘴吃药。”药片被塞到嘴边,他闭着眼就乖乖含了,又被喂了点热水。浑浑噩噩听到厉非安抚他:“别怕,没事的。宝贝乖,再多睡一会儿就好。”


    他含糊答应着,却又死撑着不肯闭眼。


    大概人真的昏沉时,就是没有什么必然智商的。比如此刻的他脑子完全不转,只会单纯因为厉非离开视线去拿药而骤然无比低落,又在他拿着药回来时瞬间安心。


    而且大概人病了,多少都会有一点莫名的任性。


    尤其是傅斯霆这种,以前那么多年生病都从来没有人纵容他的人,现在好不容易终于有人纵容了,一下子就忍不住各种各样的陈年委屈。


    他张了张口,嗓子又疼又涩,喝完厉非给他喂的糖浆,才能勉强发出一点点声音。


    “陪我……”


    他艰难移动着被烧得酸软的手,抓紧厉非的手,十指相扣:“能不能,多陪陪着我。”


    “我不想一个人。”


    “我这不是就在这陪着你?”厉非温柔问他。


    “不够。”他涩哑说。


    不够,他也不知道怎么样才够。可能是因为生病,心底突然开了一个深深的空洞,冷飕飕的怎么都填不满。


    他只能毫无道理地闭着眼睛,凭借着本能贪婪地把厉非的整只手都囫囵抱进了怀里,死死不放开。


    “……”


    厉非无奈地轻叹一声,干脆掀开被子也上了床。


    直接从被窝里将他整个滚烫的身体紧紧抱住:“这样有安全感了吗,宝贝?”


    “……”


    “我不走的,放心吧,就这么抱着你陪你。快睡。”


    傅斯霆终于有安全感了。


    手脚交缠。昏昏沉沉中,人生中第一次有清晰的认知——他好像是被爱着的。


    不是宠爱,不是纵容,就是爱。他正被一个特别好的人,好好地爱着。


    被认真地用爱滋养着。


    第29章 第29章  过于盛大的幸福,像一场……


    傅斯霆终于睡着了。


    他在梦里回到了前一晚烟火下的摩天轮。


    可在梦里, 竟然不再是他求着厉非给他亲一下,而是厉非主动捧起他的脸:“小霆是好孩子,按说不能随便答应奇怪哥哥的奇怪要求。”


    “但是, 看在哥哥照顾了你几天又很喜欢你的份上,可以让哥哥亲亲吗?”


    “……”


    明明是可以的, 他也想亲。


    但不知道为什么, 梦里的他居然十动然拒。最后被厉非摁在沙发上, 他也不知道场景怎么从摩天轮就突然回到了家里的, 总之就是被拽着长腿拖回床上去了。


    厉非问他:“不想亲, 小霆讨厌我?”


    “……”


    怎么可能。他五味杂陈,咬牙低声嘀咕:“不讨厌。”


    “我不讨厌的。”


    “可以给你亲。”


    “……”


    对面没有动静,他又喃喃了一遍:“给你亲的。”


    厉非的唇很薄, 触感却比想象中很软。几次蜻蜓点水, 傅斯霆以前只偷偷的亲吻过冰凉的海报,原来真正的厉非亲起来是这种感觉。


    完全不一样。


    正这么浑浑噩噩想着,腰上忽然一凉。


    厉非抱着他的腰突然将他翻身压下, 就凶猛撬开了他的口腔。之后的一切就骤然超出他的认知了。整个大脑完全空白,连本能的回应都来不及。炙热交缠的气息, 唾液交融,暧昧的声响,一切像是一场暴风雨席卷, 他关于亲吻的认知一夕被颠覆。


    他很快被亲得发晕,整个身体都在发抖。酥痒舒服得不行,又难受得不行。


    以前完全不知道, 亲吻还可以……这样的。


    好满足。


    怪不得之前一次又一次蜻蜓点水都始终觉得不够,明明亲到了还是渴求。原来,要这样才够。


    可是亲着亲着, 他又觉得不够了。


    因为身上真的变得很难受,很躁动,很……突然之间,周遭场景再度骤然改变。


    明明刚才还在床上,下一瞬两人就到了客厅。


    暮色流淌,窗外星辉映照着客厅里那架银色的钢琴。那是厉非的琴,傅斯霆曾在很久以前的杂志上就看到过厉非穿着灰色的燕尾服坐在钢琴旁。


    他在钢琴旁的样子特别像个王子。其实这几天傅斯霆一直在暗戳戳地想,他一定要找个正式的时间,请求厉非弹一首曲子给他听。


    到时候暮色明灯,音乐流淌……他明明想要的是那样纯洁的场景。


    可梦里的自己,却是把厉非整个人给衣衫不整压在了钢琴上!


    傅斯霆脑子都要炸了。


    梦里的手似乎并不受到他现实意识控制,而是完全被欲望支配,他像个欲求不满的吸血鬼,一口就咬住了厉非的脖子。轻轻啃咬,种下了一颗颗小草莓,不安分的手还急切往衣服里面伸。


    “傅斯霆……”厉非鼻梁上的无框眼镜都被他蹂躏歪了,一脸难耐地骂,“还咬,你是狗吗?”


    或许是吧。


    梦里的他非常焦躁,直到完全扯开厉非的衬衫,手指骤然触碰到他胸口鲜艳的玫瑰刺青,才微微停下动作。


    那是一朵不大的玫瑰,但十六岁傅斯霆从来没有见过。


    之前这么多天,厉非的睡衣是露出一些胸膛,但没有袒露到这么靠外的地方。那里好像是心脏的位置,细细看去,玫瑰花下遮盖的是明显凹凸不平的一圈狰狞疤痕,傅斯霆指腹抚上去。


    这是什么时候的伤?


    他不知道,只知道梦中的自己低头亲吻了那伤痕。


    “还疼吗?”


    “不会。”


    明明厉非说了不会,梦里的他却还是一直不断地吻。像是虔诚朝圣,一遍一遍不肯放开。


    ……


    傅斯霆醒来的时候,烧终于退了一大半。


    厉非一直尽职尽责陪着他,见人醒了:“正好,该吃第二片退烧药了。”


    傅斯霆一把拉住他不放。


    “我想看看。”他哑着嗓子,指尖艰难去够连体猫鲨睡衣的拉链,“你胸口,是不是……有一朵,玫瑰的刺青。”


    “你说这个?”


    厉非点点头,大方地拉开睡衣,梦里的鲜艳玫瑰就这么赫然出现在傅斯霆眼前。


    竟然真的有。


    触感也和梦里别无二致,傅斯霆指尖颤抖:“这是……怎么弄的?什么时候受的伤?”


    “两年前。”


    厉非温柔看着他,黑瞳带了一丝浅笑:“傅小霆,你现在都能记起来这个了。”


    “……”


    傅斯霆恍惚了片刻,脊背一阵战栗。随即心跳轰鸣。


    两年前。


    可十六岁的傅斯霆,为什么会在梦里梦到两年前……本该二十六岁以后的傅斯霆才知道的东西。


    手指缓缓划过那玫瑰刺青,头脑不断嗡鸣。要怎么解释这种事?总不可能他突然就学会了预知未来吧,那也太玄幻了。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的潜意识里,本来就记得成年以后的全部记忆。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他确实不是穿越,而真的只是暂时失忆?


    傅斯霆猛然抬眼看向厉非,而厉非只是一如既往微笑地看着他。有一瞬间他终于醍醐灌顶——他之前一直觉得自己的幸福是从二十八岁傅斯霆那里偷来的,一度默默嫉妒得面目全非。


    但或许。


    或许真的就只是他在失忆犯傻。而厉非一直都完完全全认得出爱人。


    毕竟这个世界哪里会真的存在穿越这么离谱的事情。


    他应该确实只是失忆了,这几天一直在认知失调脑筋不正常。但即使是不正常,在厉非眼里他也傻傻的很可爱。


    “……”


    这才是一切的真相吧。


    十六岁那年隆冬的暴风雨,其实早就停了。


    哪怕曾经再如何昏天黑地、寒潮嘶吼,可他终究是死不放弃、咬着牙坚持活过了那段日子。


    就这么成功长大,人生也慢慢走向正轨。


    如今总算到了雨过天晴的一天,他终于可以自食其力,靠自己的双手创下事业,遇到世界上最好的人。虽然曾经那些不堪回首的辛酸和苦难,还会不时突然来袭、隐隐做痛,却终究已经是……“过去”了。


    而现在,窗外阳光灿烂。


    是绿树如茵的盛夏。


    他将来的人生,也都会是……草长莺飞,岁月绵长。


    在这无尽温暖的,蝉鸣的夏。


    ……


    傅斯霆开口向厉非要那个尹以豪早就给他的u盘。


    但问完立即就反应过来,其实没必要。毕竟,他就不信以二十八岁傅斯霆在家里美美贴了五面照片墙的程度,他的手机里会没有求婚的海量归档储存?


    果然是有的。


    傅斯霆迫不及待马上想看,他都当了十天的傅小霆了,足够了。他想多看看回忆,早点变回厉非喜欢的那个成熟的爱人,不要总在这里犯傻招笑了。


    他永远不会忘记昨晚厉非笑话他,说他纯洁,说他笨笨的,说他连亲吻都不会。


    二十八岁的傅斯霆都会在钢琴上玩了,他连接吻都不会?!


    啪。手机却被抢走,厉非将他一把摁回枕头里:“别闹!你还没完全退烧,不能看屏幕。不然病好以后会头晕。”


    “……”


    傅斯霆无力反抗,却又很急,被喂退烧药时忍不住小小地在厉非指尖咬了一口,以示不满。


    “乖乖睡觉,”厉非不理他,不由分说给他塞好被子,“就算好了也不许看那些。”


    “……”


    “我说不定这辈子就只能拥有傅小霆十几天,还想认真好好养一养呢。你干嘛这么急变回原装正版?”


    “…………”


    退烧药绝对有催眠效果,傅斯霆没几分钟就眼皮沉重。半梦半醒间,他默默觉得自己的人生多少有点荒谬——


    当他自认为是十六岁穿越而来的傅斯霆时,天天为比不上二十八岁的那个自己而自顾自破防。


    可现在,他基本确定自己就是二十八岁的失忆傅斯霆了,又开始不爽厉非想要多养几天小霆。


    所以,现在是二十八岁的傅斯霆被嫌弃了吗?


    他觉得十六岁的小霆更好了?


    傅斯霆再度陷入沉睡后,这次梦的场景又变到了一个明亮豪华的珠宝店里。灯光柔柔照着玻璃展示柜,丝绒托盘上是一只深棕色的胡桃木小方盒。


    厉非说:“打开看看。”


    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盒子盖上有小灯,打开后刚好照亮里面的柔白丝垫上,上面躺着的两只精致的戒指。


    傅斯霆嗓子骤然有些涩哑:“是小狐狸和玫瑰花……”


    两只戒指的戒身都是铂金和黄金混合,颜色非常和谐,一看就是一对。其中一枚的造型分明是造型自然流畅的一只狐,小狐狸的长尾巴巧妙地弯曲环绕形成了戒圈。


    另一只则乍一看更朴素些,但细看戒指的侧面也雕刻着精美的荆棘玫瑰纹,细腻的磨砂质感给戒指增添了一份低调的奢华分量。


    厉非修长手指拿起那只小狐狸:“来,宝贝试试。”


    狐狸戒指正好是傅斯霆的号,就像一只俏皮的小狐狸缠绕依偎在手指。厉非也把玫瑰花戒指戴上。


    “用你最喜欢《小王子》做咱们的婚戒,还满意吗?”


    “……”满意,当然满意得不得了。


    但可能二十八岁的他真的恃宠而骄了,那一刻,他是用一种梦游且迷惑的眼神望着厉非。明明心脏那么雀跃,他不该在这种时候吹毛求疵。


    但,小狐狸和小王子可以是一对。


    小王子也可以和玫瑰花是一对。


    这副对戒却是小狐狸和玫瑰花,怎么……情敌变情人吗?


    厉非差点没被他的“情敌变情人”笑死。


    “是这样的宝贝,”他耐心跟傅斯霆解释,“你觉得自己是小狐狸,而我是你的小王子。但我是小王子时,我觉得你是我的玫瑰花。”


    “所以,才做了小狐狸和玫瑰花。”


    “……”


    “……”


    店外是霓虹灯火。


    厉非微笑看着他,强硬捧起他的脸不许他移开微红的眼睛:“傅斯霆,我们都要结婚了。”


    “但我是不是一直以来,都说的不够。”


    “谢谢你愿意喜欢我。”


    “我是不是一直没有告诉你。我真的很开心二十二岁的傅斯霆能跟我相遇。也很开心二十五岁的傅斯霆愿意和我在一起。更很开心二十八岁的傅斯霆能答应我的求婚。这对我来说,真是无上荣幸。”


    “谢谢你让海上的幽灵船有了停泊的港湾。”


    “……”


    明明是他该谢谢厉非。


    谢谢厉非愿意喜欢他,谢谢厉非肯一辈子和他在一起。这对他来说,才是无上荣幸。


    还有。


    谢谢你,也给了十六岁的傅小霆幸福。


    让他能在黑暗的尽头窥到一隅璀璨星空。


    两只戴着对戒的手紧握在一起,走出珠宝店时,京市的冬天也迎来了那年的第一场鹅毛大雪。


    纷纷扬扬,如同棉絮一般落在掌心里。傅斯霆想起老家那个中部不知名的小城市的冬天,也总会下很大的雪。


    但是和京市的雪又略有不同。


    他家乡的雪,落在地上更像一层细密的盐粒。不像京市的雪,总有一种蓬松云朵般的质感。


    他回过头,想和厉非说什么。


    可茫茫大雪之中,突然只剩下他一个人。厉非消失了,珠宝店消失了,周遭什么都没有,只有白茫茫的一片。


    过于盛大的幸福像一场有礼节的谢幕。


    傅斯霆恍惚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阚白云声音惊喜地叫起来:“校长,您来看一眼,傅同学是不是好像醒了?”


    那一刻心脏骤停。


    可下一秒,耳边却又是厉非熟悉的声音:“傅斯霆,傅斯霆,醒醒。”


    传说中童话世界的王子都有魔法。


    或许这一刻,是王子的魔法结界,把平民少年又一次救回了童话。傅斯霆睁开眼睛,厉非温暖的手正摩挲着心脏:“呼吸,傅小霆。好好呼吸!”


    “……”


    那一瞬,他近乎劫后余生一般地静默。


    呼吸逐渐平复,脊背却整个发凉,他注意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厉非也注意到了,剥掉他汗透的睡衣给他换上干爽的。


    傅斯霆想要配合,却发现自己完全动不了。


    “我的宝贝怎么那么容易做噩梦,这次又梦见什么了?”


    身体像是被千斤巨石压住一样,连指尖都无法挪动分毫。周身上下唯一能动的地方好像就只有眼珠。


    可能是那这一刻的眼神太绝望了,厉非眼中闪过一抹心疼:“傅小霆,你怎么了?回回神。”


    厉非的白衬衣今天是淡淡柑橘香味,他的皮肤很热,拥抱有力。


    一切触感都那么真实,令人安心。


    可明明被他紧紧圈在怀里,枕着沉稳有力的心跳,傅斯霆还是绝望地闻到了越来越重的病房消毒水气味。


    阚老师和医生们交流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嘈杂。


    第30章 第30章  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什么……


    很快, 不仅耳边的声音越来越嘈杂,身边的一切……舒服的丝被、琉璃水母灯,也都逐渐模糊。


    就连被拥抱的温度, 都开始渐渐变淡。


    真的到了这一刻,傅斯霆反而突然比任何时候都冷静。


    没有哭, 没有发疯一样恐惧地抓紧厉非的衣角, 绝望地说我舍不得、我不想走。


    他只是很努力很努力, 终于从喉咙深处挤出一点点声音, 轻轻叫了他一声。


    “厉非。”


    “嗯?”


    “我想知道……我们第一次相遇, 是在什么地方。”


    当什么都从指尖溜走、分崩离析时。他唯一想要死命抓住的,只是再多一点点细节。


    再多一点点真实感,能让他在无尽怀疑和迷茫的泥沼里继续挣扎, 而不至于彻底溺毙。


    “我们第一次相遇啊, 是在你念大学的京市。燕郊的Campbell轻奢品牌店。”


    “奢……”


    “嗯。我那天刚好需要一条新领带,而你正好在轻奢店里兼职做店员。”


    “……”


    “可你之前,不是说, 我大学,学的计算机……”


    “是, 你学的计算机。但当时你还没毕业,好像是利用不上课的空余时间在兼职在赚外快。”


    “那一年你二十二岁,在念大四。”


    “……”


    傅斯霆的心脏重新跳动了一下。


    他清楚记得在那个关于结婚戒指的梦里, 厉非也说,他们在那个年纪相遇。


    对得上。


    “那,还有……六年。”


    “是啊, ”厉非垂眸,贴在他的额边温柔蹭了蹭,“对十六岁的小霆而言, 是还有六年。”


    “……”


    “……”


    六年。


    傅斯霆的默默在心里跟自己说,真好。六年而已。


    六年虽然也很漫长,但至少比十二年短了一半。六年之后就能够遇到厉非,起码还不是那么的遥遥无期。


    六年,他应该可以撑过去。


    可以咬紧牙关……撑过那些孤独的日日夜夜。


    他就这么绝望又不停地安慰着自己,直到厉非垂下颈子,温柔地埋在他的肩里。


    “傅斯霆。”


    他说:“要是我也能‘穿越时空’,就好了。”


    “那样,就可以回到傅小霆的十六岁,每天陪在你身边保护你、照顾你。开开心心地养你。”


    “每天都给你买零食,带你去游乐园,帮你买新衣服,把你喂得健健康康茁壮成长,在你每一次做噩梦的时候都及时把你叫醒。”


    “要是能一起长大就好了。”


    “如果我当年是在国内念的高中该多好。”


    “如果我们在同一个高中念书,我就可以一直护着你。”


    “如果我们从小就是电视剧里的那种烟火巷里的竹马,该多好。”


    “……”


    “厉非。”


    “什么?”


    “我们是不是,有一对戒指。”


    一阵窸窣声,有什么冰凉的金属被戴在了无名指上。


    “戒指,是不是……做成了小狐狸……玫瑰花,的样子。”


    “嗯,那不然呢?”


    傅斯霆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无名指上的东西像是套住了他的心,他轻声:“我还想……再多听一些,我们相遇那天……的细节。”


    “好。”


    “那时候是春天,嗯,严格来说是春夏交际?那天特别热,我之前从没去过燕郊,还是因为去拜访新乔迁的王导……”


    厉非絮絮说着,可是具体内容傅斯霆也渐渐听不见了。


    浑身骨头突然剧痛,气管和肺里也火辣辣地疼,他痉挛地缩在厉非温柔的怀抱里。环抱住的最后温度稍稍镇住了剧痛,轻抚后背的指尖也似乎跨越时空,缓慢而坚定地将支离破碎的他留在人间。


    厉非……


    “累了吧,小霆宝贝。困就再睡会儿。”


    是啊,很累了,想最后再回抱他一下。


    可是做不到了。


    傅斯霆的世界终于陷入沉重的黑暗,只有最后喉咙里的一点声音,随着模糊的意识飘散在虚无里。


    “嗯,傅小霆你说什么?”


    “……”


    “嗯。我知道,我也爱你。”


    “遇见你我也很开心,最喜欢你了。”


    “乖,好好睡吧。”


    ……


    ……


    那天是二零X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隆冬天晴。风大,很冷。


    “医生,医生,病人这次好像真的醒了!”


    脚步声、嘈杂声,护士的声音,消毒水的气味。傅斯霆在又硬又冷的床上缓缓睁开眼睛,只看到医院的顶灯和白墙。


    肌肤还能感受到残留拥抱的温度,鼻尖痒痒的,也似乎还记得淡淡的墨水香。


    但指尖能摸到的地方,就只有单人病床边缘的一片冰凉。


    没有爱人的温暖臂弯,没有将他从噩梦中唤醒时温柔又细致的亲吻。没有别墅,没有水母灯,没有繁花盛开的小花园。


    没有嗷呜撒欢的小白狗。


    没有在天花板跳跃的小恐龙气球。


    什么都没有,只有医院的白墙,和窗外飘着的寒冷鹅毛冬雪。


    不一会儿,校长收到消息,很快带着几个学生家长拿着果篮进病房来看他。


    他们在病床边一直讲着什么。在傅斯霆听来那声音时大时小,盖不住他脑袋里嗡嗡作响的声音。


    ……


    主治医生也来了。


    耳鸣渐渐减轻,傅斯霆听见医生告诉他,他被学校那群二代们推落楼梯后流了不少血。但所幸肋骨没有断。主要是内脏挫伤、轻微脑震荡,还有左手骨折。


    因为存在一处骨折,这伤说不重也不重,说不轻也不轻。


    “你昏迷了整整一天半。”


    事情实在影响恶劣,学校那边报了警。警察已经一一找过那些肇事的学生,调过监控做过笔录。惹事的富二代们家长们彻底慌了,所以傅斯霆的床头才会放着那么多礼品和果篮。


    “骨折在司法鉴定上是轻伤,而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最高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治医生门一关,小声告诉傅斯霆:“你心里有个数。”


    “对方全员已满十六,带头的还已经满十八岁成年了。你记住,对方如果想要和解,你这种级别的伤害咬死的话,赔偿款十万甚至二十万都可以谈得到的。你年纪小,家里大人又生病,别被他们几篮子水果牛奶就给糊弄了。”


    “必须争取自己的利益,争取到底。”


    “要么狠狠问他们拿一大笔,要么就让他们的小孩留案底。千万不能随便就跟他们和解,知道吗?”


    骨科医生和三中李校长以前是同学,这次在医院再次遇见,听校长说完傅斯霆的身世以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简直是义愤填膺。


    哪有这样肆无忌惮欺负孤儿寡母的?


    所以他觉得他有责任教这个少年,以免他被那群人给坑骗糊弄了。既然都受了那么重的伤,该拿的赔偿一定要拿。


    他交代完了一切,却看少年落魄恍惚、整个脸色惨白很不对劲。


    “哎,你怎么了?护士,护士进来一下!给这孩子测一下血压血糖,快。”


    护士马上带着仪器进来,也被眼前男孩模样吓了一跳。


    她连忙给他绑血压仪、扎手指。整个过程中少年的呼吸都很吓人,他像是根本不会正常呼吸了一样,每一下喘息都从喉咙里发出短促而尖锐的抽气声,仿佛随时就要窒息。


    指关节也因为用力而泛白,身体不停颤抖,问他话他也不回答。血压测出来是正常的,血糖也还好,脉搏却完全不对,心跳快的吓人。


    “这,会不会是……惊恐发作啊?同学,同学,你放松一点,没事的啊?你的伤其实不算重,哎呀,也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应激了,来,先喝点水,这孩子是不是有情绪问题,我一会儿得问问他们班老师……”


    傅斯霆其实听得到医生和护士说话,但同时又隔着云山雾罩。


    心脏在胸腔急速跳动,如鼓槌疯狂敲击着身体,他控制不了。明明他其实从刚才就已经尽量在逃避,尽量不用脑子去思考,尽量不去想他明明上一刻还拥有的一切。


    小狗,温暖的床,温柔的拥抱,厉非。


    可巨大的恐慌还是铺天盖地淹没过来。


    这一刻傅斯霆感觉他整个人是分裂的。一边他还能撑,他其实想努力跟医生护士说他没事,但声音又卡在喉咙里发不出来。一边周围的一切似真似幻又都在旋转、模糊,好像万事万物都在被黑暗无情吞噬。


    世界其实在他醒来的那一刻就已经崩塌。


    只是好像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被吞没。空荡荡的心脏被什么刺骨冰冷的空洞蚕食着。


    明明这里才是他生活了十六年最熟悉的的世界,可为什么,却那么冰冷而陌生?


    他想叫,但发不出声音。


    想逃,但无处可去。


    最后只能小口呼吸,坐在医生办公室的椅子上如坠冰窟,一动不能动。


    没有必然的诊断,医生护士当然也不敢随便给他药,最后护士只好先拿了一杯温热的糖盐水过来。


    “喝一点,补充能量和电解质。”


    少年抬起眼,把她再度生生吓了一跳。


    这个孩子整个人太瘦了,灰瞳幽深,神色萎靡,眼眶都有些凹陷得吓人。她再仔细一看,少年嘴唇轻轻颤抖,似乎一直在念念有词。


    “你是在说什么吗?”医生皱眉,“小吴,你听清楚他在说什么了吗?”


    “厉非。”


    “厉非,厉非……”他低声喃喃。


    “你在哪,带我走。”


    “带我走,我想回到你身边,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想回去,带我回家好不好。我好想见你,我好想见你,我好想见你……”


    少年身体佝偻在椅子上,很快痛苦地蜷缩成了一团。医生跟护士一边面露心疼,一边又面面相觑,因为实在没有人听得明白他在念叨什么。


    傅斯霆只是以为自己发出了声音,但其实没有。


    他只是从沙哑的喉咙里,不断发出一些干涩的、毫无意义的痛苦音节。


    ……


    傍晚,阚白云老师也过来了一趟。


    她这几天已经来了医院好多次,很高兴这一次傅斯霆终于醒了。她给他带来了书包,还尽力安慰了他一番,告诉他别担心学校一定会好好协助警方处理他的事,只可惜她后面还有晚自习,又不得不匆匆走了。


    她走之前,傅斯霆请求她帮忙找面镜子给他看看。


    在阚老师的化妆镜里,傅斯霆终于再一次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十六岁瘦骨嶙峋、营养不良的自己。


    不是梦里二十八岁健康的帅哥。明明是相似的五官,但是眼前的脸就是云泥之别的那么土气、阴冷、悲惨、死气沉沉。


    阚老师走后,傅斯霆咬牙撑着隐隐作痛的身体,从床头柜拉过来沉甸甸的书包。


    里面是一本本各科课本和练习册。


    他翻开一本,翻了几页,露出里面夹着的一张厉非的海报——海报上十六岁厉非有着犀利的眉眼,矜贵而冰冷的神情。


    明明正对着镜头,却没有丝毫笑意。紧抿的薄唇似乎冰封了所有感情。甚至连脸部线条都是紧绷的。眼神更仿佛是深冬寒夜里的月,散发着幽幽疏离淡漠的冷光。


    傅斯霆安静了片刻,手指轻轻摩挲着冰凉的海报。


    明明是同一张脸,他却很难从眼前这个厉非的神色里,看出半点记忆里二十八岁爱人那优雅狡黠、温和爱笑的样子。


    有一瞬,傅斯霆突然想,他得好好留着这张海报才行。


    留到六年后他们相遇,留到二十八岁他们订婚。到时候他就可以把这个东西拿到厉非面前当做黑历史。以后厉非笑话他失忆犯傻,他也可以反过来笑他——


    我们厉总当年,也曾经是一位那么桀骜不驯、生人勿近的高冷少年呢。


    呵……


    冬季的窗外天色五点多就已经完全暗淡。


    护士刚给病房开了灯,白炽灯倒映着眸光,也在海报上覆上一层珠光。


    傅斯霆终于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开始允许自己缓缓地尝试回忆这几天的幸福片段。


    他做好准备可能会疼。


    毕竟那些片段点滴,在拥有的时候有多么温暖的光芒,真正重新碰触就越可能如同洪水猛兽,锋利的尖牙一口就能咬开他痛苦煎熬的心房。


    然而,比疼痛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穿越这十天发生的一切,明明在他下午醒来时还无比清晰。


    可在这一刻,一切却陡然化作了一个正在极速退潮的幻梦。记忆里近在眼前的他和厉非的一幕一幕,都突然变得模糊不清。一起逛街买手办,一起走红毯、逛庄园,厉非把小狗爪子放进他的掌心,烟花之中摩天轮顶端的那个吻,厉非戴着金丝镜框在床头看书,厉非跟他胡闹教他学坏……


    脑海中无数本该刻骨铭心一辈子不会忘的画面,和厉非相处的所有过往、点点滴滴,竟都开始疯狂褪色、尽数碎裂、模糊。


    傅斯霆的心脏剧烈坠落。


    巨大的恐慌再度如潮水般无情吞没了他。只是一瞬间,他就彻底被狠狠击倒,钉死在床上无法呼吸、浑身冷硬。


    有那么整整十来分钟,他都完全不能动弹。冷汗涔涔,喉咙紧缩,叫都叫不出来。


    好容易,不知过了多久,那将他吞噬的僵冷才自行缓缓缓解。


    他又突然剧烈地想吐。


    胃部疯狂痉挛,不受控制地收缩着,剧烈干呕却吐不出任何东西。


    等他终于浑身湿透像个水人一样,从涔涔冷汗和铺天盖地的难受中再度抬起猩红的眼睛时,他所有本该无比细致的珍贵记忆,就只剩下一个囫囵而恍惚的笼统印象——


    那个印象告诉他,他应该是在昏迷期间,做了一场特别特别好的美梦。


    可那就只是一场关于厉非的甜蜜幻梦而已。


    梦醒以后,漂亮的泡沫就破裂消失,他也只能面对原本冷冰冰的灰暗现实。


    这一年的傅斯霆十六岁。


    孤零零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不为人知的角落,重病缠身、伤痕累累,没有人可以依靠。他形单影只,没有谁会温暖地抱抱他,没有人会关心他累不累、疼不疼。没有人会爱他,给他手腕系上充满童趣的小恐龙气球。


    这才是他的现实。


    而那个荒谬的美梦,是那么……不切实际地遥远。


    可是。


    可是。


    那一切真的只是梦么?


    “不可能,那不是梦……”他一个人喃喃,神色恍惚,魔障般自言自语。


    那不是梦。


    怎么可能只是梦?什么梦能那么真实,所有细节清晰无比、一应俱全。是,他虽然已经忘记了大半,但同时总有一些漏网之鱼、特别微小但无比清晰的细节!


    就比如,他其实还清楚记得小狗芝士的毛色,那是在一大片的奶油白里,只在背部和肚皮的细微地方掺杂着的一丝奶油黄的软毛,以至于那只小狗看上去特别像一只香香软软的小面包。


    同时他也还记得厉非那副带链子金属框眼镜的冷硬质感,记得防晒霜涂在脸颊上时化掉的清凉。


    记得椰子味沐浴乳的具体品牌和logo,他甚至能非常细节地回忆起琉璃水母在星空灯下折射在桌上的七彩光晕。


    那不可能只是梦。


    不可能有梦的细节如此真切。


    他甚至,还记得他们居住的小别墅的具体地址,在美国的哪个州哪个城市和哪个社区,门牌号是多少,以及房子有几间浴室、几个车库!


    以他的贫穷出身,是绝不可能也完全没有道理平白脑补出来一个千万美元别墅豪宅的内部构造的。何况在昏迷之前,他甚至对整个“美国”的理解,也都只是地理书和历史书上的只言片语而已。


    他依稀知道美国有迪士尼,却根本不知道游乐园开在哪个州哪个城市。可现在,他甚至知道从奥兰多开车到迈阿密的具体车程!


    怎么可能?


    这些完全没道理的知识和细节,绝不是一个单纯虚幻的梦能赋予的。


    ……


    那不是梦。


    傅斯霆拼命寻找证据,任何可以证明“梦里”的一切确实发生过的证据。骨折修复的地方刀口很疼,内脏每一次动起来也疼,可他顾不了那么多。


    首先和梦里最能连上的,是他手腕上小狐狸的手绳。


    可那本来就是外婆留给他的。


    这个东西现在本来就在他手上。做不了任何证。


    他又徒劳在书包里翻找,当然也不可能找出来什么。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证明那不该是梦,僵冷的感觉再度爬上脊背,傅斯霆再度开始呼吸困难。


    心脏跳得过于厉害,他开始禁不住满脑子的胡思乱想,浓烈的不安之下,越发有一种灵魂要冲出身体的冲动,想去找厉非,想去见他。


    如果,那真的只是一场梦……


    那他可不可以,就去那个梦里找他。


    傅斯霆也知道这种想法很荒谬。但现实此刻对他而言,其实才更像一场真实的噩梦。


    在这种种窒息痛苦和失望迷茫之中,大概唯一不幸中的万幸,就是他今天醒来的地方确实是普通医院,而不是精神病院。


    但为什么他觉得他已经快疯了?


    书包里有纸和笔。


    很多很多的记忆,已经消失不见了……傅斯霆突然醒悟过来其实他最先要做的不是发疯,而是趁着记忆还没完全消退之前,用笔记住自己还能记住的点点滴滴!


    他一口咬开笔盖,翻开上课记笔记的那本刚写两页的银色软皮笔记本,开始奋笔疾书。


    写着写着,冷汗再度涔涔而下。


    记忆的吞噬坍塌已经开始和时间赛跑。有时候甚至他刚写下后一句,前一句的故事看着就已经骤然陌生。


    于是他更疯了一样,不顾左手骨折的疼痛不顾胸腹淤青的疼痛,拼命摁住笔记本咬着牙发狠一直写,对护士姐姐好心的劝阻完全置若罔闻!


    他就这样不知写了多久。


    也许几十分钟,也许几小时。


    他只知道写完的那一刻,病号服已经从前到后完全湿透。然后他茫然看着那本日记本,上面横七竖八,全是他难看、潦草、扭曲的字体。


    那上面写着,“傅斯霆,你不要忘记。”


    那上面写着,“傅斯霆,那不是梦,你一定不能忘记!!!”


    可是文字明明这么力透纸背地写着。可他此刻看着自己刚刚亲笔记下来的一页页,已经有点不相信自己刚刚写下的文字。


    他的理智和疯狂写下的未干墨迹开始不断拉扯。一遍又一遍。


    有一个声音好像在说,你都在写什么发神经的东西,那不过是个梦,不过是梦。而另一边,一笔笔笔记上力透纸背的字又在一遍遍哀嚎,恳求他千万不要忘记。


    那些都是真的。


    那是真的。


    是真的。


    是真的。


    是真的!!!!


    你只是以为那是梦,但那些都是真的。


    所以傅斯霆,你不要忘,千万不要忘。


    你要努力。


    你要在将来去见他。


    你要去见他。


    你要拼尽全力去见厉非。


    傅斯霆。二十八岁的厉非,他对你特别好。你要到去未来见他。


    要去见他,他在等你。


    他茫然看那些字,后襟湿透冰凉,心脏突突跳个不停,头晕目眩。生理性的泪水不断滑落。


    他忍着那类似低血糖想吐的难受,用颤抖的手继续提起笔,在笔记本结尾的地方,又认真画了一堆小王子,和一堆小狐狸还有玫瑰花。


    那是傅斯霆给自己的暗号,是让自己不管过去多少年,都相信曾经自己的一个暗号。


    因为,不能忘记。


    不能忘记一起在玻璃窗前看过的夕阳,厉非当着他面爆头的大龙虾,一起欢笑的那一场糖果雨,还有……


    不能忘记。如果忘了,就彻底什么都没有了。


    如果没有信心,有朝一日一定会站在他面前的希望。那么他这一辈子,也就真的永远没有跟他相遇的那么一天了。


    窒息感再度淹没一切。


    傅斯霆真的很怕。怕过一会儿更多记忆消散,他连做过这个梦的事情都全部忘记,连笔记本上的暗号都不再信任。


    他真的怕。


    于是他又画了无数次,觉得不够,又自己给自己写了很长的注释。


    还不够。他有一刻甚至直接拿起笔,对准手腕。他想着要干脆在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什么一辈子不可磨灭、不会遗忘的痕迹。


    但是……


    他又看了看手腕的石膏和绷带,以及手背难看的冻疮。以及那有些瘸的腿。


    他的身上已经有一堆伤、一堆的不完美了。


    仅存的不连贯的记忆里,厉非抱着他的膝细细揉搓,揉着揉着却突然打了他一下。


    “打的就是你。”


    “十六岁的傅小霆,没有好好照顾我的宝贝。”他说。


    梦里的厉非真的很爱他、很珍惜他,会心疼他的每一处旧伤,会细细磨蹭他身上的痕迹。


    他不会希望,他身上的疤痕又多一道……


    傅斯霆之后精疲力尽,浑浑噩噩睡了一觉。


    醒来的时候凌晨三点,他把银色笔记本拿过来又重新看了一遍。


    笔记的内容,重新看来全是一堆高度概括的抽象内容。关于那场美梦的事件描述,全是一些类似“他亲了你”“他带你去了迪士尼”“他真的很宠你”之类的假大空,找不到任何细节。


    乍一看,像是什么神经错乱的妄想症写出来的。


    可偏偏一笔一划的小狐狸和小王子图案后面,他又用尽量工整的自己,解释了一下他不是妄想症。


    他甚至得用文字跟自己解释,他的精神其实很正常。


    他只是跌下楼梯,短暂穿越到了十二年后。十二年后他事业有成,和世界上最好的厉非在一起。


    但这些话看起来又真的疯。


    一边说自己做梦,一边又说自己穿越,前言不搭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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