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小说 > 穿越快穿 > 揽星入梦[男暗恋女] > 第23章 揽星
    新学期,学校的巨型电子屏换上高考倒计时,全校都进入神经紧绷的冲刺状态。


    班会课,黎阳说接下去两个月的晚自习,会有毕业的学长学姐在办公室作助理教师,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去问。


    学长学姐回校助阵是一中的老传统了。


    夏江大学在本地,只有他们能回来,去年见过一次,林曼星不再好奇,按下计时器继续刷题。


    丁咏珊打水回来,按停计时器,“今年回来的学长里有个超级大帅哥哎!”


    “哦。”


    “比周徊帅。”


    “啧。再提他,揍你噢。”


    丁咏珊笑开,“我打听了,学长叫沈律珩,夏江大学医学系,本博卓越班的。超牛的。毕业即博士呢!他负责解答生、化两科,好多人去排队提问了,你去不去啊?”


    “不去。”


    “真的很帅!”


    丁咏珊想拉人陪同,卖力安利好久,林曼星仍不为所动,她只好抱作业自己去。


    不去不是对帅哥没兴趣。


    而是林曼星认识他。


    沈律珩的母亲安蕊是安琪的堂姐。


    论关系,林曼星得叫他表哥。


    聚会聊天,安蕊句句离不开傲人的工作成绩和沈家的都是实话,无夸张成分,林曼星没觉得是炫耀。但林励阳很讨厌她,说林家在对方眼里不过是攀关系的穷亲戚。


    为保护爸爸的自尊心,两家人交往甚少,关系疏远。


    这种要熟不熟的亲戚关系最尴尬。


    林曼星不想在学校碰见他,打水都特意往下一层。


    第一节晚自习结束,值班老师陆续离开,学长学姐也组队离开,办公室似乎是锁门了,走廊好安静。


    林曼星去走廊背书。


    站没两分钟,有人拍她肩膀。


    “曼星?”


    “律珩哥哥。”


    “你在一中实验班?”


    “是。”


    “我这几周晚自习都会在办公室,有不会的可以来问我。”


    “嗯。”


    再聊不下去,两人对视一眼,匆匆错开目光。


    “我还要去办公室拿东西。”


    “哦。好阿。”


    林曼星赶紧侧身放行,结束这场尴尬对谈。


    然而怕什么,就偏遇上什么。


    接连几日,林曼星都会碰见他。


    其他人是轮换着返校,沈律珩好像天天都在。听说医学院的课程安排最多,怎么他这么有空?


    避不开,遇得多了,对方又很温和,每次都主动和她打招呼,林曼星不再那么害怕遇到他。


    林励阳是做室内装修的,经历的人和事多,对有钱人的看法很复杂,渴求他们的大订单,私下又恨得不行,说有钱人都清高傲慢,表里不一。


    对于此,林曼星认同也不认同。


    爸爸说的有钱人通病边谚有,边朗没有。


    如今逐渐熟悉的沈律珩也没有。


    还是要相处才能判断一个人到底如何。


    “说的这题听懂了吗?”沈律珩的笔敲在林曼星前额,打断她的神游,召回元神。


    林曼星捂额,“听懂啦!”


    一个晚自习,沈律珩接连讲了六道题,草稿纸写满三张。


    林曼星讨好似地拎起水壶,“哥,你休息会,我给你打水。”


    水没烧开,机器前站了七八个人在等。


    林曼星走过去排队。


    前面人刚好提到她名字,林曼星头仍低着,拉长的耳朵恨不能贴到那些人嘴边,可听清对方在说什么,又萎靡下去。


    “沈学长好帅啊!要是我读理科就好了,可以拿生化去问他。”


    “呵。读理科你也没机会问。今天他的时间都被林曼星占着呢。”


    “林曼星好厉害阿,怎么哪个帅哥她都不放过阿。刚好男生还都喜欢这种清纯小白花,唉,思敏那么好看,被边朗拒得好惨阿。”


    “林曼星是我表妹,我的时间不给她给谁?有问题,来办公室都能得到解答,在这幻想有什么用?”沈律珩毫无预兆地出现,强势插话。


    斥责的话语如瓢泼冰水,浇得两个人措手不及,愣在原地。她们又羞又臊,丢下一句‘学长好’,逃也似地拎空水壶跑走。


    “她们说得不对,你怎么不反驳?”


    林曼星耸肩,故作无所谓地说:“别人怎么想,我也管不了,我自己知道她们说的不对就好咯。”


    “不难受阿?”


    “就……还好。”


    其实也难受,但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曼星脸皮薄,觉得大庭广众和人争执丢面,哪怕她占理。最关键的是嘴笨,偶尔壮胆反驳,被对方三言两语怼到熄火,郁闷地回到家,偏又想起来要怎么回话了,更憋气了。


    干脆闭眼关耳,当做没听到。


    沈律珩摇头叹气,“你阿,就是性子软。真应该让你认识一个人。”


    “谁阿?”


    “算了。没谁。回教室写题吧。”


    “哦……”


    课间休息,纪思敏来找林曼星。


    上次,林曼星被迫充当超级无敌电灯泡,亲眼看着她被拒,之后再看到她,都会远远避开。一是尴尬,一是觉得对方也不会想回忆这件事。


    突然找来,林曼星很意外,迟缓起身,跟到走廊尽头。


    “刚才我朋友说了不好听的话,我是来替她道歉的。”


    “这事跟你没关系。”


    “她不好意思来……”


    “行吧……”林曼星没感受到对方的歉意,又觉得事不大,也想给纪思敏一个面子,就顺坡下了。


    待人转身,忽地想起一事,“你和边朗……”


    她撞见过两次纪思敏去找边朗,边朗仍是冷着脸,吝啬地蹦单字拒绝她。


    话一出口,林曼星觉得不好,声音倏地低下去,想撤回这个问题。


    “没戏了。他说他有即使对方不接受,他也会一辈子守着的人,让我别瞎想了。”似是看开的人以淡然的语气说完这句,眸色很快黯掉,嘴角凝固的笑苦涩又心酸。


    “抱歉,我不该问的。”


    “没关系。我回教室了。”


    “好……”


    纪思敏走得无影无踪,林曼星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


    边朗有喜欢的人了?!


    她这个发小竟然不知道!


    难道是拒绝人的说辞?可形容得如此具体,甚至用到‘一辈子’这样的字眼,不像假的,也不像是开玩笑。


    惊讶、好奇之余,也有难过,像柜里陪伴最久的玩具要被人拿走一样。她什么都告诉边朗了,边朗却背着她有小秘密。


    在班级找了一圈,想起来,这两天好像晚自习都没看到他。


    林曼星下楼。


    果然在小花园看到旷晚自习的边朗。


    楼上有人在为他暗自神伤,他却翘脚、闭眼躺在这躲清闲,月光透过凉亭的网格墙,碎成一片片地落在他身上。


    林曼星压脚,放缓步子,绕到后面,悄悄摸近前。


    将要碰到的一刻,睡相恬静的人猛地睁眼,似只故意放松警惕,诱猎物送上门的恶狼,精准地捏住她的手腕,扣到墙上。


    腿放下,人坐直,边朗靠坐在长椅,“想干嘛?”


    林曼星单手被拷在墙上,试了几次挣不开,认倒霉地眼尾低垂装委屈,“就是想你了,来看看。”


    边朗毫不留情地戳穿,“想吓我?影子都晃到我脸上了。”


    “我错了嘛!我都没得逞,可手是真的好疼啊!”


    “装。我用劲了?”


    “嘤。”


    边朗松手,扯到眼前,手腕没压痕也没红,仍是掏出随身携带的药膏,挤出一粒,抹到她手腕,再轻柔推开。


    药膏连同手腕一块被他挲热了。


    写字的右手经这么一揉,不酸也不疼了。


    林曼星坐下,开门见山地问:“你有喜欢的人了?”


    边朗身形一晃,低头避开问询的目光,又挤出一粒药膏,擦在他手掌,两手包着她手腕继续揉。


    “问你话呢!”


    “哪听来的?”


    “纪思敏说的。是真的吗?”


    “真的。喜欢你。”


    边朗后仰,懒散靠在柱上,冬季校服外套立领大敞,一副没骨的混不吝样,盯着她看的眼睛笑弯,上挑的尾音被风搅散。


    “嘁……不告诉我拉倒。”


    “我、说、的、是、真、的。”边朗腰一软,上身像蛇攀附前倾,凑到她面前,又故意放低一些,含笑的眼眸自下而上地看她。


    有那么一瞬间,林曼星是真的相信了他的鬼话。


    可手背痒痒的……


    低头一看,不正经的混球在趁乱摸她的手!


    抹了药膏的手掌温湿,包着着她手背摩挲。


    林曼星抽回手,推开他。


    边朗笑意更甚,靠回柱子,手掌撑在椅面,支住软塌塌的身子,半躺半坐的,“你看。我说了,你又不信。”


    边朗说谎时会不自然地眨眼。


    他上过商业课后,这个习惯就不那么明显了。


    集团继承人不好当,杂七杂八的课程很多。


    林曼星以为商业课是学习投资理财,没想到还要学习如何撒谎、如何隐藏情绪,边朗被训练到能骗过测谎仪。


    想骗她易如反掌。


    林曼星想起今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更笃定他是在撒谎,想骗她慌张,然后再取笑她,“哼。愚人节的小把戏。不要想骗过我!”


    边朗头枕柱子,闭上眼睛,“笨蛋。”


    “你才是笨蛋!”林曼星伸手去锤他,两三下就放弃了,她舍不得用劲,边朗又浑身是肌肉,这么锤等于给他按摩,她才没那么傻!


    “笨蛋。上课铃响了。快回去自习。不然会被老师骂。”


    “哦……”


    黎阳对班级前五格外宽容,他们有绝对自由,林曼星没这待遇,起身要走。


    才坐了一会,脚腕好痒,她拉起裤子,有三四个蚊子包。


    “你不回去?”


    “不回去。”


    “哼。那就在这挨蚊子咬吧。”


    风继续吹,凉亭又安静下来。


    隔了会,有气喘吁吁的脚步声逼近。


    边朗侧目,“怎么了?”


    林曼星扯下手腕上的驱蚊环丢过去,“戴着吧。”犹豫两秒,她扯下另一手的,“多给你一个。戴脚上吧。”


    待人走远,边朗抬脚,翘到长椅上。拉起裤管,露出包着绷带的腿。距离上次骨折两年了,骨头早恢复完全,寒假去医院取出用于固定的内钢钉。


    手术刀口在恢复期,肿胀、发热,又疼又痒。


    小花园安静无人,待着舒心些。


    边朗伸手去戴驱蚊环,将要碰到的一刻又收回来,她身上栀子沐浴液的香味混杂在草药味中,细微,但明显。


    边朗倚着柱子,举高手。


    手环内侧画了颗五角星,是她的专属标记,星标手环在月色下转了一圈,落到唇边——


    “笨蛋。”


    周末,司机开车来接边朗,顺带送林曼星回家。


    小学门口的食杂店关门,老板搬回远郊的农场生活,两人救助的流浪狗小花随老板一起离开。


    边朗一直付钱养着小狗,老板定期给他发照片。


    功课繁重,两人有半年没去看过小花,这周是清明假,又刚开学,作业不多,边朗联系老板,准备去农场。


    认真养了几年,小花身体强健,黑白相间的毛发油光发亮,一点看不出曾经是只病弱流浪犬。


    两人刚冒头,趴窝的小花机警地站起来。


    转头看到两人,汪汪两声,摇着尾巴,直冲而来。小花生过一窝小崽,也做过绝育,是只步入老年的老狗。她不再那么横冲直撞,跑到两人身边,就绕着他们蹭裤管。


    “爸爸、妈妈来看你了。”边朗弯腰,摸它脑袋,掏出肉干喂。


    这个称呼是林曼星取的。


    刚遇到小花时,边朗不愿意捡,觉得养不了,带回去两三天,对狗伤害更大,把狗提到自行车棚,确保它不会被雨淋湿,就拽走林曼星。


    林曼星舍不得,用‘相逢即是缘’给他洗脑,说他们可以一个当爸爸,一个当妈妈,两个人一起养,一起分担,就不会那么困难。


    还说这么做会有福报的。


    坚决反对的人听到这话总算松口。


    林曼星笑开,想着他一定是被‘会有福报’感动。


    两人经常去食杂店看狗,班上同学知道他们在食杂店养了一条狗,偶尔会用这个称呼揶揄他们。


    渐渐地,林曼星不再这么叫了。


    这刻,她抱着小狗,趴在它耳边,“姐姐来看你啦。”她戳边朗,“叫爸、妈也太老了吧。”


    边朗耸肩,“我花钱养的,叫爸爸很合理。”


    他不在乎钱,也不相信福报。


    养狗全是看在这个称呼的份上。


    林曼星噘嘴,“随你。”又摸摸狗脑袋,“那我要当姐姐。嘻嘻,我还是小朋友呢!”


    “呵。那你也得管我叫爸爸。”


    “什么鬼啊!”


    林曼星一琢磨,好像真是这么回事。


    “啊!你有毒吧!”她狂躁地抓乱头发,摸着狗脑袋乱撸发泄。


    “想好叫什么没?”


    林曼星不肯认,嘴硬一阵,抱着狗说:“星星来看你啦!”随后起身,牵狗进屋,“小花我们走,不要理这个坏人。”


    在农场摘苹果又逗狗,玩到下午才离开。


    撒欢一天,坐到车内,困乏席卷全身,林曼星窝在后座打瞌睡。村道颠簸,边朗担心她晃晕,手臂张开贴在后座枕头,拍拍肩膀,“来。靠着吧。”


    “哦。”


    林曼星身子一歪,栽到他怀里。


    两人都是侧着身坐,她并拢的膝盖抵在边朗大腿外侧,鞋尖也碰到一起,他的球鞋刷得好白,身上有淡淡的皂香,干净清爽。


    上午背苹果走山路,处于亢奋状态,没觉着累,现在肩膀酸疼,眼皮沉重,车子轻晃,似摇摇床,林曼星很快睡着了。


    车子没床舒服,睡眠很浅。


    眼珠顶着眼皮乱转,没睡的部分意识操控眼睛,从缝里感知外界光线,耳朵也能听到边朗和司机的聊天,可休眠的脑袋没法将听到的词语组成完整句子。


    忽然,头顶一沉,盖下一个轻软的带绒物体,眼前全黑了,绒毛扫过鼻腔,一阵发痒,刚要打喷嚏,绒毛被拨开,又能正常呼吸了。


    林曼星被喷嚏憋醒,睁眼动了动。


    头上蒙了张毯子,毯子宽大,覆盖全身,只留了口鼻一块呼吸。边朗置于后座枕的手为她掖好被角后,顺势搭在她肩膀,压住毯子防滑。


    边朗贴到耳边解释:“要进隧道了,盖着防止一会出隧道,光线晃眼睛。”似乎是默认她还在睡,声音特别小,另一手捏纸伸过来,按在她嘴角,擦不存在的口水。


    又不是小孩子,哪会睡觉流口水啦!


    真讨厌。


    林曼星抿唇,身子缩了缩。


    司机说:“天晚了,光线变化不大,不用盖那么严实。”


    边朗笑笑:“可不敢盖严实。笨蛋不会找呼吸口,不给留个口,她能把自己憋死。”


    林曼星对这个词有身体反应,话音落,脑袋还没分析出这个词背后的情感色彩,手就挥出去了。


    边朗似是早有准备,捏住手腕,压回毯子里,“哟。笨蛋还没睡?”


    “边狗!”


    “我也困了。安静一会好吗?”


    “哦。”


    林曼星能感觉到他在换坐姿。


    毯子被掀开,将他也裹进来,右手被拉到他左肩,边朗想让她搂着他脖颈,试了几次,林曼星的手绵软无力,不配合地往下滑,他就随意放到锁骨,右手扣着她手腕固定。


    身子又侧一些,胸口几乎要贴到林曼星鼻尖。


    入隧道了,车内一片漆黑,睁眼也什么都看不见。


    边朗左手由肩移至脑袋,摊开的手掌隔毯压住她眼睛,“睡吧。睡吧……”


    林曼星逐渐安静,不乱动了。


    “你呀,就是窝里横。”


    “……”


    林曼星在窝里也不横,软得很,林励阳和老家亲戚抱怨女孩没用时,她一声不吭,只在心里骂爹。


    她是小麻雀胆,也就敢在边朗面前呲牙。


    光线全无,只能依靠触觉寻求安全感。


    林曼星动了动,半边身子都贴在他怀里。


    不知道为什么,三年级春游要和男同学牵手就会不好意思了,对边朗的性别意识却觉醒得格外晚。


    哪怕这刻,手指贴着他滚动的喉结,须后水的淡淡酒精味萦绕在鼻尖,早已渡过变声期的低沉声线颗粒感十足,似沙在她耳蜗细磨。


    几种明显的男性特征叠加到一起,林曼星仍觉着贴在他手臂,就和挽着丁咏珊去厕所一样。


    好像只要不是敏感的特殊部位,怎么贴他都没关系。


    之前喜欢周徊的时候,周徊碰她头发丝,她全身细胞都会抗拒到蜷缩,对边朗就没有这种感觉。


    大概人的性别在她眼里分为三类——


    女生、男生,还有边朗。


    关于边朗有喜欢的人,恰巧在愚人节这天知晓,被他如此玩闹敷衍过去,林曼星没法再问,却无法不在意。


    开始悄悄观察边朗。


    观察开始前,就遇到了一个超级大难题。


    她好像还不懂怎么样算喜欢一个人。


    丁咏珊说喜欢是想碰不敢碰,无意识的碰触都会高兴到辗转难眠。


    林曼星对周徊却是完全相反的感觉。


    知道周徊是个垃圾,丁咏珊比她还激动,为她惋惜浪费的感情和时间。而林曼星的生气点在周徊人品不行,并没有对曾经付出感情而生气,也可能是她还没付出多少感情就被扼杀在摇篮里。


    丁咏珊分析,说她对周徊是对强者的天然崇拜、是单纯地爱颜艺,和对街上任何一个实力强劲的帅哥感觉一样,只是周徊刚好在眼前,能碰触得到。算不上是喜欢。


    如果对周徊不算,那怎样才算呢?


    林曼星按丁咏珊给的公式往边朗身上套,仍是一无所获,


    除了高一,两人从小学同班到高中。


    朋友圈高度重合。


    林曼星打开通讯录,翻了一圈,没觉得有谁和他关系好。边朗很惹眼,桃花很多,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一直和女生保持距离,常年混迹在男生堆里。


    虽然保持距离,不代表不喜欢。


    但这样一来,可参考的数据太少,林曼星的调查进度迟缓。


    对边朗喜欢谁毫无头绪,倒是意外发现班上好几对暧昧的。


    包括她的表哥沈律珩。


    她好像知道沈律珩为什么几乎天天来了。


    排队打水,他总是排在队外,像在排队,又像是在等谁。


    办公室有两个门,靠近高三那侧的门一开,他总会抬眸瞟一眼,看到不是要等的人,就会很快低头。


    等的是一个辩论队的学姐。


    林曼星看过一次辩论赛,对她印象深刻,羡慕她的伶牙俐齿。


    表哥之前说想让她认识一个人,大概也是指她吧。


    “律珩哥哥,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学姐啊?”


    “谁?”


    “就辩论队的那个。”


    “不是。她是我妹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


    “哦……”


    “她来了。你去吧。”


    沈律珩愣怔几秒,还是选择起身离开。


    林曼星盯着聊天的两个人,陷入沉思。


    最初抓到丁咏珊暗恋学霸,她也是这么回答的。


    求了好多人,找了好多店帮他修好音乐盒。运动会跑完三千米,气都没喘匀,就去给参加短跑比赛的他送水。


    她也说是出于朋友情谊呢。


    好朋友可真是个暧昧又万能的借口。


    许久,沈律珩坐回来,“她有个东西落我车上了。”


    边朗抱卷经过,“沈哥。”


    “是要登记成绩吗?”


    “对。”


    “我现在有空,我帮你吧。”


    “好。”


    看两人如此熟络,林曼星讶异几秒,想起两人同属嘉禾市的上层圈,大概是原本就认识吧。


    而后,这个想法也得到沈律珩的印证。


    说两人是在商业聚会上认识的。


    林曼星茅塞顿开,意识到她的观察都是没有必要的。


    朗月高悬于空,照过大海,照过山川,也照进她的小池塘。


    他高高在天,她沉沉于池。


    她只是边朗人际圈里的一小环,他还有更广阔的天地,是她碰触不到的天地。


    林曼星看过边朗的经济学笔记。


    有个词叫‘马太效应’,富人有他们的圈子,资源互推,更易累积财富,所以很多人选择商业联姻。


    边朗的未来在他出生那天就定好了方向。


    或许,他的恋爱和婚姻也是吧。


    第一节晚自习,值班老师走了一大半,办公室关门,林曼星回教室继续自习。


    周五的晚自习素来喧闹。


    丁咏珊合书,在低头玩手机。


    林曼星也没心思写作业,跟她一起看电视剧。


    “我告诉你,周徊昨天表白被拒了。哈哈哈。太好了!别人估计也发现他不是个好玩意了。”


    “哦。”


    “曼星,你不舒服阿?”


    “没事。”


    “对了,我一直很想问你……”


    “什么?”


    “边朗比周徊帅,比他成绩好,你俩关系还好,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呀?”


    “就……只是好朋友阿。”


    林曼星和边朗的认识偶然又幸运。


    林励阳和安琪都不是嘉禾本地人,大学毕业留在嘉禾市工作,没房没车没存款,林曼星寄在惠崇,让老人帮着照顾。


    惠崇教育差,六岁那年,父母接回林曼星,让她在这读书。


    外地户口上学按积分分配学校。


    林曼星分到的学校离林励阳租住的房子很远,小朋友一个人上学不安全,安琪负责接送。


    市图八点开馆,安琪七点半就要到岗,时间合不上,又不能一直迟到。


    要么换房子租,要么请林母来照顾林曼星,要么狠心让林曼星一个人上学。


    思来想去,三个方法都行不通。


    林励阳提出先让女儿回老家读,托关系能找到近一点的学校再接回来。


    安琪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好答应。


    办理转学手续的前三天出现了转机。


    安琪去沃尔玛购物,正挑面包,旁边的老奶奶忽然晕倒在她脚边。


    周围人怕麻烦,装没看见地走开。


    安琪蹲下,帮她拿出速效救心丸,又叫来工作人员,合力送老人去医院。老人的子女在外地出差,一时回不来。安琪在医院陪到当天晚上十点,老人的媳妇赶来医院,她才离开。


    隔日,对方联系安琪,提出给钱感谢她。


    安琪没要。


    对方留下名片,说有需要可以找他们。


    林励阳常去的建材市场是边氏集团产业之一,拿到名片,他立刻联系对方,希望能帮女儿联系一个近一点的小学。


    原本只是希望女儿能在附近上学,没想到对方安排林曼星转入全市最好的小学。


    实验小学在市|政|府旁边。


    这里的学生分为三类,住在附近的嘉禾原住民、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斥巨资买了学区房的外地富商。


    林曼星哪类都不是。


    而边朗三类都沾边。


    想融入这样的同学圈,只能靠优异的成绩。


    安琪对她报予很大期望,她也深知学习机会来之不易,一直刻苦读书,学校的各项活动都积极参加。


    实验小学的课外活动非常多。


    一年级的诗朗诵比赛,林曼星闯入决赛。


    这是她第一次有机会在全校面前讲话,安琪给她买了一条很贵的连衣裙。


    然而,上场前同学的水笔漏水,甩笔时,黑色墨汁喷溅到白裙胸口。


    林曼星赶紧去厕所洗,不仅洗不干净,墨点还晕开了,从黄豆粒变成一元硬币。


    她不甘心,一边拿着湿纸巾擦裙子,一边掉眼泪。


    “你怎么了?”


    “墨点擦不掉了,呜呜……”


    边朗一问,林曼星憋着的眼泪夺眶而出。


    今天的比赛她准备了好久,安琪还找同事借来相机让老师帮忙拍照。


    她不可以输,不可以让安琪失望的。


    边朗坐下来,“用洗手液了吗?”


    “用了。”


    “啧。用点什么遮住吧?”


    “用什么啊?”


    “给你吧。”边朗拆下蓝宝石胸针,戴到她裙子上,星形的胸针正好盖住墨点,蓝色的星星也正好配白裙。


    “那你怎么办?”


    边朗解开她手腕的粉色丝带,对折几次,堪堪折出一个花形,插到西装口袋,“我用胸针跟你换丝带。”


    “好!谢谢你!边朗哥哥。”


    “没事。去比赛吧。”


    比赛结束,林曼星如愿拿到一等奖,她拆下胸针还给边朗,边朗却说星星就是要配星星,把胸针送她了。


    林曼星戴着胸针,拿奖状回家。


    本以为会得到表扬,没想到安琪看到胸针瞬间变了脸色,质问是哪里来的,不相信她说的,认为是她找人家要的,带着她去边家道歉,并归还胸针。


    边朗从一楼走下来,“安阿姨,胸针确实是我送给曼星的。赛后,她要还我,我觉得胸针和她的名字很配,就送她了。”


    安琪说太贵重了,执意要还。


    陈楠笑笑:“东西再贵没有小朋友的情谊贵重,小朗要送,你们就收着吧。”她蹲下,亲手给林曼星戴胸针,“戴在星星身上真的好看,比小朗戴着合适多了。”


    回到家,安琪很紧张,想买点什么回礼。


    林励阳说她是小题大做,有钱人戴假货的也不少,送这么爽快,肯定是个假货。


    安琪摇头不认同,隔天买了几盒好茶叶回礼。


    林励阳偷拿胸针去金店估价,竟然估出十万的高价。


    这个价格,安琪不知道,林曼星是偷听奶奶和爸爸聊天知道的。那时候,她对十万没有概念,听奶奶说她得考上大学,才能拿到这个价位的彩礼。


    几年后的年夜饭,席间有人提及嘉禾市的房价。


    林曼星才知道,零四年林励阳和安琪终于攒够钱,花三十万在嘉禾市买了一套三居室。


    也是那一年,边朗送了她一个蓝宝石胸针。


    两人之间的天堑真实存在。


    从认识的那天起,她就清楚地明白两人能成为朋友已经很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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